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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土地管理法》都规定农村的农用土地归集体所有,并且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有偿转让”。但是,至今仍没有制定出具体的转让办法,这使现实中的农地使用权流转(以下简称为农地流转)显得困难。因此,研究农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农地流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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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于2003年12月16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流转办法》规定,乡(镇)农经管理机构负责本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业务指导和协调。为切实履行职责,乡(镇)农经站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要重点把好“三关”: 一是政策法律关。要尊重农户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自主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流转给谁以及何时以何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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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可以流转吗? 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其流转管理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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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3日,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和江苏省农林厅在江都市召开《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听证座谈会,黄莉新副省长亲临会场,广泛听取了农民和乡村基层干部代表对土地流转办法的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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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的绩效与发展对策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流转办法,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这是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明确和重申,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对农村稳定,富裕农民,实现小康具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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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实施《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江苏省阜宁县施庄镇建立健全土地承包与流转服务组织,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服务新路子,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时调处农村土地承包中的矛盾和纠纷,为“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指导工作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要不要开展服务和如何搞好服务,该镇原来一部分基层干部存在种种模糊认识,有的认为“土地承包三十年,流转是农户的自主权,干部掺和是犯嫌”,存有怕被群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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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标志着广东省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同时,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直接流转作为一项探索性的制度创新,在实施过程中需配套制度的支持,以应对直接流转的负面影响,最大限度发挥正面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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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一直是困扰土地管理的重大问题.针对集体建设用地大量隐性流转产生的弊端,中央和地方各个层面都在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规范模式.2011年9月,广州市发布了《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从地方立法层面进一步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对促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建设起到了借鉴作用,也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出了新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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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新智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11,(1):44-45
关于“地租”,马克思在其《资本论》中指出,“只要土地所有权存在,就存在地租。”运用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探讨我国土地流转中的收益分配问题,有助于摆正农地流转收益博弈关系,保障农民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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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二轮土地延包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渐由以农户间的自发流转为主转变为向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流转为主。2005年,农业部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土地流转行为加以规范,各地也相继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土地流转面积不断增加,土地集约经营、规模经营效果逐步显现,有效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效益,农业效益明显提高。但也应当看到,有的地方在推进土地流转时片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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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遍及我国各地农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受社会关注,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政策精神,加强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流转市场,确保流转规范有序。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怎样正确认识农地流转市场。因为农地流转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交易,两个市场有着重大区别,正确认识农地流转市场对正确指导农地流转工作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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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艳峰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24,(2):18-30
农村宅基地流转是实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重要内容,其路径选择与规则建构对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宅基地的“保障功能”和“福利性”决定了农村宅基地权利不能单独流转,“房地分离”理论不符合房屋与土地的天然附合,“房地一体”的天然属性决定了房地权利必然一并流转,房带动地流转成为“三权分置”下宅基地流转的路径选择。宅基地使用权在该流转中是一种由《民法典》宅基地使用权分化出来的以使用和收益为内容的用益物权,其应当是有偿、有期限的,类似于“土地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文章以浙江省象山县宅基地改革实践为基础,明确“确权是基础、赋能是核心、机制是关键、保障为根本”的理念,并以此为基础对农民宅基地流转进行规则建构和机制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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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流转的主体、形式等作了明确的法律规定,规定承包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而不是集体。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律制度。土地流转要以农民为主体,让农民依法、自愿、有偿地流转承包地,而不是由集体去流转承包地。怎么判断是不是强制流转呢?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看农民流转土地是不是自愿的,是不是自主作出这样的决定。比如说在选择是不是流转承包地,以什么样的方式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