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股息与资本利得的纳税筹划
股息是投资方从被投资单位获得的税后利润,属于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所得。凡投资方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方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闰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3.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股息与资本利得的纳税筹划股息是投资方从被投资单位获得的税后利润,属于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所得。凡投资方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方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 相似文献
4.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政策变更对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关键在于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是否高于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以及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即应付税款法还是纳税影响会计法)的选择,与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即成本法和权益法)无关。本文分析了不同情况下所得税的影响额和累积影响数的计算和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5.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政策变更对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关键在于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是否高于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以及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即应付税款法还是纳税影响会计法)的选择,与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即成本法和权益法)无关.本文分析了不同情况下所得税的影响额和累积影响数的计算和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股息性所得);除另有规定外,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用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包括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 相似文献
7.
8.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销售收入额扣除成本、费用和缴纳流转税金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它与企业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如何利用现行的税收政策对出版企业所得税进行有效的筹划,是出版企业财会人员必须面对的课题。本文将分别从税率、收入、税前列支费用等角度介绍所得税税务筹划的思路和方法。一、适用税率筹划所得税税率是国家法定的,但对于同一个行业,企业会由于业 相似文献
9.
10.
11.
为了处理地区间适用所得税税率存在差异的问题,《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联营企业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不退还已经缴纳的所得税;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联营企业,投资方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计算补缴所得税。 一、 相似文献
12.
13.
投资是指企业为了通过日后的收益分配增加财富,或为了谋求其他利益,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财政部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对投资成本、投资收益、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确认和计量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关于企业股权投资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中,对企业股权投资成本、股权投资所得和股权转让所得等方面的所得税处理也作了明文规定,由于两者制定目的不同,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有所不同,以下仅就将内资企业两种处理的不同之处作一比较。 相似文献
14.
15.
企业股权投资所得的会计处理与所得税处理都比较复杂。文章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新的所得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分析了企业股权投资股息所得、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在所得税计缴时的相关处理,提出企业股权投资所得的处理应在避免重复纳税的同时,兼顾税负公平。 相似文献
16.
企业股权投资所得的会计处理与所得税处理都比较复杂.文章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新的所得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分析了企业股权投资股息所得、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在所得税计缴时的相关处理,提出企业股权投资所得的处理应在避免重复纳税的同时,兼顾税负公平. 相似文献
17.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对投资业务处理的不同规定,导致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持有、转让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存在差异,并影响了当期的应纳税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的规定.应当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成本之间的差异.依据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对投资当期的企业所得进行纳税调整。本文谨就长期股权投资的准则与税法的规定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一、相关规范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1)投资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 相似文献
19.
我国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现状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所得税会计是研究如何处理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差异的会计理论和方法,我国自1994年颁布《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允许会计与税法分离以来,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多,尤其是最近国家税务总局连续颁 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对会计准则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新规定(如:四项准备、投资等),做出了所得税方面的相应规定,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就更大了,本文首先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简要的分析评价,然后考察了我国的现状,并对所得税会计规范的建设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0.
《政策与管理》1994,(7)
一、企业所得税制改革 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目标是:调整、规范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实现平等竞争。 1.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从1994年1月1日起,所有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和各种形式的联营企业,均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 2.内资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这个税率水平与国际上基本接近。鉴于目前部分企业所得税实际负担低于33%;因此在两年内实行27%和18%的过渡税率,并主要照顾国有大中型企业。 3.统一企业所得税的税前列支标准,改变目前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从属于企业财务制度的状况,以保护所得税基本不受侵蚀。 4.取消所得税税前还贷的办法,实行税后还贷。同时取消“两金”和“国营企业调节税”,按“两则”规定,企业的贷款利息进成本,加速折旧,这样税改后企业的还贷能力有所增强。实行税后还贷,也是改革投资体制,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必要措施,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