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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新《会计法》第四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从而确定了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应该说这是新《会计法》在原《会计法》基础上取得的重大突破之一。原《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都是会计责任主体,要求大家都负责,结果造成多重主体,无人负责,会计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也…  相似文献   

2.
新《会计法》的产生 ,标志着我国会计业界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新《会计法》在 6个方面有重大进步。进步之一 :单位负责人由共同责任主体变为第一责任主体。原《会计法》规定 ,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其他会计人员都对会计行为负责。其结果是大家负责 ,大家都不负责。这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滋生蔓延的症结所在。新《会计法》抓住这一关键 ,彻底变革 ,在总则第四条就明确规定 :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确立了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第一责任主体的地位 ;也就是说单位会计行为出了违法违纪问题…  相似文献   

3.
修改后的《会计法》明确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要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那么单位负责人怎样切实承担起《会计法》规定的作为会计责任主体的职责呢?笔者认为应该把握  相似文献   

4.
新《会计法》第四条规定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一规定 ,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 ,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文试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作些表述。一、单位负责人的含义新《会计法》第五十条规定 :“单位负责人 ,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这是对单位负责人的含义的界定。根据新《会计法》的上述规定 ,我们可以理解为 ,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 :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是指依法…  相似文献   

5.
论单位负责人如何对本单位的会计行为负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我国新的《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一规定明确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负责主体;《会计法》第五条又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如法人代表、国有企业的厂长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已于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并将干2000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明确了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确立了单位负责人的法律地位和法定职责。因此,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并贯彻《会计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 修订后的《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更好地适应社…  相似文献   

7.
蒋熹 《广西会计》2002,(5):20-21
简言之 ,会计与领导的关系既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又是相互之间负责的关系。新修订的《会计法》第 4条规定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 2 1条又规定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可见 ,《会计法》的这些规定已锁定了单位负责人就是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同时 ,《会计法》也明确赋予了会计人员的四个“有权”(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 ,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 ,有权检举 ,发现账实不符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 )。这也…  相似文献   

8.
新《会计法》将于 2 0 0 0年 7月 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会计法制建设的大事。当前 ,全国各地已掀起学习新《会计法》的热潮。我们广东省南海市九江镇以新《会计法》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新课题全面组织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学习新《会计法》 ,对新《会计法》加深理解 ,突出强调 7个方面内容 :一是突出规范会计行为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立法宗旨 ;二是突出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即明确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 ;三是完善了会计记帐规则 ;四是强化了会计监督制度 ;五是实行会计从…  相似文献   

9.
九届全国人大第十二次会议于1999年10月31日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这是我国经济领域的一件大事 ,它对于规范会计行为 ,建立健全会计秩序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充分发挥会计职能 ,将起重要作用。认真学习宣传好《会计法》 ,才能保证《会计法》的贯彻、实施 ,才能保证《会计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学习新《会计法》 ,体会如下几点更加深刻。一、新《会计法》强化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责任修订后的《会计法》第四条规定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一条规定 :“单位…  相似文献   

10.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一规定明确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代表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应当对本单位的一切事务,也包括会计事务负责,这既是法律规定,也是一个基本常识。那么,单位负责人负有哪些会计责任,怎样来负起会计责任?笔者就此作一简要论述。  相似文献   

11.
新修订的《会计法》第一章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工作行为的责任主体,第七章第五十条对单位负责人做了具体解释,单位负责人即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防止单位因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出现责任事故而出现扯皮现象。  相似文献   

12.
张学芳 《广东审计》2001,(10):17-19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一规定明确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 《会计法》中第十五条又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如,法人代表、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负责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等。 众所周知,企业因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给消费者造成重大伤害并被消费者起诉,单位负责人是要作为被告单位的法…  相似文献   

1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已在全国施行。这对加强我国会计法制建设 ,规范会计行为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在认真学习新《会计法》的过程中 ,通过对新旧《会计法》的比较 ,谈一点粗浅的体会。一、规范会计行为 ,强调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明确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针对原《会计法》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规定过于原则 ,对做假帐、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行为约束力度不够 ,新《会计法》增加了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具体规定 ,并强调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与会计资料真实性…  相似文献   

14.
新《会计法》有三个明确规定。其一、明确规定两个必须一个不得。各单位必须依照《会计法》办理会计事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办理会计事务 ;各单位不得以虚假的事项、资料办理会计事务。其二、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行为负责。与往不同 ,原《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都是会计责任主体 ,本意大家负责 ,结果造成无人负责。新的《会计法》规定了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 ,单位会计工作出现问题 ,首先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其三、明确规定对违反《会计法》者的处罚责任。一是对单位、对直接负责的…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非常严重,主要是会计信息应有的质量特征不能保证,虚假会计信息盛行。本文试图通过贯彻《会计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作一论述。 一、《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为会计主体,从根本上解决造假帐屡禁不止的问题。 企业、单位编制虚假会计报表,多数与单位负责人有关。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完整。”这是新《会计法》的重大突破之一。原来规定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都是会计的责任主体,要求大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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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相似文献   

17.
为配合新《会计法》的贯彻执行 ,我们天津市西青区和李七庄街财政部门与街工业公司共同举办了全街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参加的新《会计法》培训班。培训班采取学习辅导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 ,使与会人员对新《会计法》有了一定的认识。新《会计法》根据我国经济发展新形势和会计工作实际情况 ,为规范会计行为、明确法律责任、加大违法处罚力度而修订的 ,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下面谈谈我们学习新《会计法》的一些体会。一是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列入了新《会计法》 ,要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相似文献   

18.
一、新《会计法》的主要进步1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新《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财会人员则承担次要责任,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共同承担责任”而事实上谁也不承担责任的现象。新《会计法》抓住了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这对于有效的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具有重要意义。2充实了会计核算内容。增加了对会计处理方法、或有事项、会计记录使用文字等方面内容,对审核原始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  相似文献   

19.
新《会计法》正式实施了。最让会计人员击掌称道的是 ,新《会计法》明确了会计责任主体 ,即“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同时在法律责任方面 ,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 ,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就抓住了规范会计行为的主要矛盾 ,解决了会计人员工作两头难的问题 ,使会计依法行使职权受到了法律保护。此外 ,各级政府加大了宣传贯彻新《会计法》的广度和深度 ,财政部门还专门组织企业…  相似文献   

20.
新《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必须由总会计师签字并盖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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