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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主持人: 某职工患有精神疾病,在其出走失踪后的第二个月,用人单位停发了其工资、社保缴费。后其被找回。在此失踪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应否补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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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持人: 我于2004年1月到原单位工作,2008年1月与原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发现,单位是从2005年1月才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向劳动保障局询问,答复称无法给我补缴了。由此导致我的失业保险金、养老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损失。请问我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相似文献   

4.
主持人:用人单位在筹备期间不具有法定主体资格,不具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事实上也无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在成立以后,即便想为筹备期间的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也难以为社保机构所接收。那么用人单位在设立期间"雇佣"的劳动者就没有社会保险权利吗?应如何保护他们的利益呢?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的问题较为突出,不仅极大地损害了职工的社会保险权利,也对社会保险基金造成重大影响。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行为,劳动者在寻求法律救济的过程中,裁审机构是否受理,以及如何适用时效,成了具有决定性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中国社会保障》2012,(3):65-65
主持人:我1984年进入乡镇企业缫丝厂工作,1993年企业转为大集体单位,并由企业缴纳了当年的社会保险费,1995年我进入镇事业单位工作。根据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5号)关于由企业转入事业单位人员工龄可累计计算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中国社会保障》2013,(4):67-67
主持人: 我们单位有一名职工,因涉嫌盗窃、贪污等犯罪,被逮捕已经1年多,至今尚未开庭。自其刑拘时起,单位已经停发其工资。但社保机构以劳动关系尚未解除为由,要求我们继续缴纳社保费。该职工被关押已经1年多,我们缴纳社保费也已1年,数额还不小,我们认为这对单位不太公平。请问,在刑拘、逮捕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停缴其社保费?或者在其被判刑并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由社保机构退还在刑拘、逮捕期间缴纳的社保费?  相似文献   

8.
《中国社会保障》2014,(7):59-59
主持人:社保机构在进行稽核时,发现一些用人单位存在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形,但有的劳动者已经离职。用人单位和社保机构均无法联系到该劳动者。对于此类情形是否应当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后,包括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保费,找不到个人承担怎么办?对于补缴上来的社保费,找不到个人,社保机构又该如何记账,如何计算个人权益?  相似文献   

9.
《中国社会保障》2014,(4):54-55
用人单位在筹备期间,尚未取得营业执照前,工作的人员在筹备活动中因工作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是否能认定工伤,相关待遇应如何解决?  相似文献   

10.
《中国社会保障》2013,(5):67-67
主持人:我们原所在企业因为经营状况较差,长期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我们达到退休年龄时,企业仍有很多社会保险费未能缴纳。在我们办理退休手续时,有关部门表示,如果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能补缴,将不予办理退休手续;在企业不能补缴的情况下,我们迫不得已自己全部补缴了社会保险费(包含应由用人单位补缴的部分)后,办理了退休手续。请问,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缴费部分,能否强制个人承担,否则不予办理退休手续?我们遭受的损失应如何追回?  相似文献   

11.
《中国社会保障》2012,(6):62-62
主持人: 今年我还未收到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去年收到过。请问我现在能否要求社保机构给我寄送该对账单? 北京读者刘先生 刘先生:《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相似文献   

12.
《中国工会财会》2014,(1):61-63
正第20号2013年9月2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等工作。  相似文献   

13.
《中国社会保障》2011,(1):62-63
高某的户籍地与工作地不在一个地方,其用人单位没有给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离职时,高某向用人单位提出了社会保险问题。经过协商。用人单位按照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0%对高某作了赔偿,高某放弃向社会保险行政及经办机构投诉的权利,双方“私了”此事。该处理方式是否合法?应如何解决此类问题?  相似文献   

14.
案例回放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希望在年老后能够领取基本养老金,养老保障日益受重视。达到甚至超过退休年龄,从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员,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人员,他们能否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以满足最低的缴费年限要求7如何补缴?是否需要收取滞纳金及利息?  相似文献   

15.
《中国社会保障》2012,(7):66-66
主持人:《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出具或拖延出具解除劳功关系证明,应该承担何种责任?  相似文献   

16.
2010年9月14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相似文献   

17.
《中国社会保障》2013,(9):62-63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是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不少用人单位存在劳务用工(没有劳动关系,相关劳动者不在该单位参加社保)的情形,但劳务费用也可能列入工资总额中。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在征收社会保险费时,是否应将劳务费用剔除?  相似文献   

18.
主持人:某农民工已经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在企业工作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该企业并不知道其已经参加了新农合,该企业多数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该农民工因意外受伤后,通过新农合报销了部分医疗费,大部分正式发票都交给新农合经办机构了,但因新农合报销比例低,该职工报销后所得现金较少。该职工手上还有一小部分新农合未能报销的发票,如门诊费用;还有大额票据,如住院发票的复印件、新农合报销的凭证等。该职工能否要求用人单位再报销部分费用,标准如何确定?用人单位可能会说,你已报了一次,不能再报第二次;再者,你没有提供正式发票,我不能为你报销;还有,我无法确定你哪些已报,哪些未报,更无法确定你哪些属药品目录范围,哪些不属。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19.
《中国社会保障》2010,(11):66-66
主持人:某企业没有完全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2008年以前的社保费缴费基数很低。现在该企业与其他公司合并了,职工能否要求合并后的公司补缴以前企业少缴的社会保险费?合并时,该企业表示没有违法问题,如果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补缴责任,似乎不太公平。企业在合并时如何防止出现这类情况?  相似文献   

20.
不退保农民工的养老权益能否安全保存几十年?排除社会忧虑不能单靠语言解说。社会保险待遇领取的依据是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它不只是缴费记录,而是实现保障权利有关的所有信息。构建权益记录安全保障机制,涉及经办机构及用人单位、社区以及个人档案管理等。保障参保人权益记录完整安全机制的构建,要从认知现实不足开始,了解症结在哪,方可对准“治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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