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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6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同时印发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文件,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对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这是继2009年实施增值税转型之后,国家对增值税制度的又一次重大调整,旨在通过消除重复征税,降低税负,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本文以张家港市为例,对"营改增"试点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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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通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1月16日公布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与营业税无论是在内涵上还是在税收政策上都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必然会对试点行业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产生影响。本文分析了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内涵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现实意义,具体分析了改征对试点行业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所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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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提出先在上海地区的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2012年7月3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第212次常务会议决定精神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明确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本文通过对试点地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政策进行分析,提出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纳税人应适时进行税收筹划,以合理降低税负,提高竞争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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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提出先在上海地区的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2012年7月3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第212次常务会议决定精神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明确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广东省(合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本文通过对试点地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政策进行分析,提出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纳税人应适时进行税收筹划,以合理降低税负,提高竞争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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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再度迎来扩围,除了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推广至全国,还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实现区域和行业双扩容。自2012年1月1日上海启动"营改增"试点以来,这项改革全速推进,4月1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表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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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试点选择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其核心思路是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促进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通过税率设置和优惠政策过渡等安排,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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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2年1月1日起,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营改增”试点扩大至10省市:截至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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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试点选择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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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简称"营改增")。作为"小上海"的无锡毗邻上海,许多产业相连,或在同一产业链中互为上下游,上海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的实施,将对无锡发展现代服务业带来较大冲击,影响深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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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于2012年1月1日起,于上海市"部分现代服务业与交通运输业"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改革。试点自实施起整体而言,企业运转状况良好,绝大多数试点企业的税负呈下降趋势,令试点地域投资吸引力提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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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试点推行增值税改革,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截至今年3月底,上海共有12.9万户企业经审核确定纳入"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同时为了保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行业税负至少不增加,增值税税率体系中增加了11%和6%两档税率;明确了增值税纳税企业购买改征试点企业的服务所支付的税款也可以得到抵扣。但试行一季度的数据显示,部分企业税负不减反增;过渡阶段的衔接也成为增值税改革过程中的难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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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提出先在上海地区的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本文通过对试点地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纳税人在改征增值税后所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后,得出物流运输业方面的税负会在此次试点改革后在某种程度上降低,增值税最终全面取代营业税是大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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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将现代服务业与交通运输业看作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行业。2012年在上海,北京,江苏,广东等地区试点,2013年8月1日全国推行。“营改增”的实施为物流业带来了深远影响,本文主要探究了营改增对现代物流的影响,并针对这些影响给出了应对问题的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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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2年7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3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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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希望让所有人都成为受益者,但任何改革都会经历一个缓慢、完善的过程。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自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以下简称“营改增”)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部分现代服务业适当扩围纳入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和发行,并会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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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在上海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本文对此次"营改增"试点的背景、内容加以分析,并对其产生的影响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思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