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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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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人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责任保险制度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个特别险种,在保险原理和规则运用方面,受责任保险制度发展的影响。因此,应当在责任保险制度的发展背景下,探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受害第三人直接求偿权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陈敏 《上海保险》2009,(2):32-35,58
一、食品药品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概述 (一)强制保险的含义 强制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规定特定的主体必须投保某个险种,特定的保险人必须开办相应险种业务的一种法律制度。强制责任保险的特点在于法律有特别的规定,投保人有投保的法定义务,保险人有不得拒保的义务,保险关系的部分内容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一种社会保障色彩浓厚的保险种类。  相似文献   

3.
一、引言 强制保险是指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凡是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不管愿意与否都必须参加的保险。很多国家在确定强制保险的范围时,责任保险,如职业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等,都是首选的险种。我国也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相似文献   

4.
机动车强制保险赔偿的法律争议与对策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机动车强制保险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风险分配尤其保障受害人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2006年国务院制定通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机动车强制保险法律制度的核心,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对上配合<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法>及<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对下是保监会等部门制定相关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依据.但是,<条例>关于机动车强制保险赔偿的规定在理论与实践中都存在诸多问题,应当限制保险人的免责事由,合理界定赔偿范围,增加保险人的追偿权,以及赋予受害人直接请求权.  相似文献   

5.
交强险出自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这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的规定体现了我国保险思维向"保人"的转变,是保险制度建设的重大突破。受制于我国保险行业整体发展起步较晚、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等不利因素,交强险制度在受害人请求赔付、平衡各方利益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讨论。  相似文献   

6.
两岸交强险主要条款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6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正式实施,标志着按《道路交通安全法》所确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强制保险制度正式建立。为了促进交强险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我们在这里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与台湾地区的。《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做一比较研究,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推出近四年来,通过各保险主体的扎实工作与全心服务,充分发挥了该险种应有的职能,确保了交通事故伤者得到及时救治,交通事故死者家属得到及时合理的经济补偿,为稳定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该险种在运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在2008年增加赔偿限额,下调费率后,表现在对该险种的宣传上总是走向极端。  相似文献   

8.
交强险正式实施面面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我国第一个通过立法予以强制实施的保险险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于2006年7月1日施行。与此相关的是,交强险保险单和保险标志于2006年6月22日正式亮相,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险部有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交强险保险单证和保险标志的定义、构成、分类及适用范围等情况。目前,有22家财险公司获得该险种的经营资格,其中包括21家中资财险公司和1家外资保险公司。  相似文献   

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在即,对许多人来说,关于险种的疑惑、关于保费的猜测……犹如雾里看花。毕竟关乎自己的切身利益,无论是车主,还是行人,对于这一新险种,还需要掀起盖头,看个明白。《大众理财顾问》:由于强制保险涉及面广泛,且将深刻影响社会大众,所以全面了解该险种的设置情  相似文献   

10.
2003年10月28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由全国人大十届五次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道交法》是第一部明确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国家法律。其中最为引人注目之处,在于保留有关条例中过错归责原则的基础上,引入无过错归责原则和强制保险制度的理念。《道交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相似文献   

11.
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由国务院发布,并将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行政法规,《条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12.
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施行。这是第一个通过国家立法予以强制施行的险种。保监会之前已经公布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限额为  相似文献   

13.
我国交强险制度自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在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利益,及时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制度初创、经验数据不足等原因,我国交强险制度尚不完善,在实施过程中引发了一些争议,尤其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简称“交强险条款”)第九条的法律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14.
《安徽农村金融》2006,(4):81-81
1、2006年3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条例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相似文献   

15.
印通 《保险研究》2016,(6):120-127
责任保险在交通事故受害人保护方面存在固有缺陷,不可抗力、过失相抵等抗辩事由阻碍受害人获得及时、充分的保险赔付。无过失保险是在反思侵权责任制度缺陷的基础上所作出的一项制度创新,但其广泛的保护对象、宽松的赔付条件推高了保费支出,因此受到学界的质疑和消费者的反对。修正的责任保险在保留责任保险三方结构的同时,吸收了无过失保险的思想。通过弱化保险人的抗辩事由、放宽保险赔付要件,修正的责任保险可以达到强化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之目标。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采纳了修正的责任保险模式,此种模式最能契合我国机动车强制保险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之立法目的,因此在制度构造上优于传统的责任保险模式。  相似文献   

16.
国际汽车强制保险制度之比较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通过立法推行汽车强制保险,是一个保护交通事故受害者利益的国际惯例。但因各国的国情及立法宗旨不同,其汽车强制保险制度也各具特色。本文将从发展简况、保障范围、赔偿原则、保险金给付方式、责任限额、费率厘定等方面,对美、英、日、德、法五大保险强国的汽车强制保险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以资我国学习借鉴。  相似文献   

17.
强制险上路     
今年7月1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我国将推出第一款机动车强制保险。  相似文献   

1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要求,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强制三者险)。  相似文献   

19.
王凯 《上海保险》2004,(1):46-47,43
2003年10月28日,《道路交通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该法第17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是在我国第一次以立法形式  相似文献   

20.
强制保险未来发展趋势及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强制制度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因从事特定活动而可能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必须具备责任保险的法律制度。强制保险某种意义上表现为国家对个人意愿的干预,其范围是受严格限制的。各国现有的强制保险大多属于责任保险,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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