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收缴工作,近年来,一些地方工会与财政部门联合发文,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同级财政统一划拨,有的地方还列入了《工会法》实施办法之中,对工会经费的收缴起了很好的作用。鉴于各地具体情况和工作力度不同,据我们了解,由财政统一划拨的问题,多数地方尚未得到解决。现将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计拨的联合通知予以刊发,请省级工会领导重视,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我们建议已印发联合文件的地方,对照全总、财政部联合通知要求,补充、完善相关的办法;尚未印发的联合文件的地方,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与财政部门联系沟通,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联合通知要求。我们希望各级工会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收好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物质保障。  相似文献   

2.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略)转发给你们。根据《工会法》和《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已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应当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列入单位年度预算,并及时足额向工会组织拨缴。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计算。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由财政负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足额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有条件的地区在推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时,可对工会经费实行国库集中…  相似文献   

3.
《中国工会财会》2004,(9):60-60
拨缴工会经费,列入民事诉讼中有关支付令的规定,是修改后的《工会法》赋予工会组织收缴工会经费的法律保障。为了贯彻实施工会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最高人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为保证《工会法》和最高院《解释》的正确贯彻,保障工会申请拨缴工会经费支付令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应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具体规定执行。一、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支付令是由债…  相似文献   

4.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结合我区实际,就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拨缴工会经费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几点具体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拨缴工会经费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各地区、各单位一定要从稳定职工队伍和支持工会工作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和《自治区实施〈工会法〉办法》关  相似文献   

5.
《中国工会财会》2004,(9):61-61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总工发〔2003〕25号)(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工作的物质基础和保障。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执行《工会法》、《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关于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释〔2003〕11号),强化法制观念,切实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拨缴工作。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应由财政负担的工会经费列入财政预…  相似文献   

6.
《中国工会财会》2005,(5):59-60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总工发〔2003〕2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拨缴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具体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增强拨缴工会经费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目前,我省工会经费拨缴、上解问题十分突出,已直接影响了各级工会正常工作的开展和职工队伍的稳定。主要原因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应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的工会经费不能足额计提,影响工会经费拨缴工作。各地区、各单位一定要从稳定职工队伍和支持工会工作的大局出发,…  相似文献   

7.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事实证明没有经费就没有工会。对此,各级工会不断探索抓好工会经费收入的新路子,狠抓了工会经费收入的增长,通过深化改革,实现了工会经费多年来的稳步增长。近几年来,县级以上工会按照基层单位所有制的不同经济类型对上解经费结构进行了分析,并分类计算了收缴率。从全国来看,目前行政单位该项收入占总收入的6.6%,收缴率为31.7%;事业单位该项收入占总收入的24.1%,收缴率为41.8%。上述数字表明,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收缴率比较低,收缴经费仍有较大的潜力,是工会经费收缴的薄弱环节。在县级工会中,行政事业…  相似文献   

8.
目前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收缴采取委托财政部门直接划拨,这种集中支付的形式有利于工会干部从繁重的摧收经费工作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的精力用于开展工会活动。但是由于现行的《工会法》规定的工会经费计提标准与财政部门集中支付的计提标准有差异,导致工会经费拨缴不足。  相似文献   

9.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赖以,丰存的物质基础,事实证明没有经费就没有工会。对此,各级工会不断探索抓好工会经费收入的新路子,狠抓了工会经费收入的增长,通过深化改革,实现了工会经费多年来的稳步增长。  相似文献   

10.
《中国工会财会》2010,(9):63-6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为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行力度,2005年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转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总工发[2003]25号)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1号)文件,  相似文献   

11.
为贯彻落实《工会法》,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拨缴款收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8〕10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按照《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单位应向工会组织拨交工?..  相似文献   

12.
《中国工会财会》2011,(1):60-60
总工办发[2010]37号2010年12月3日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2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3.
《中国工会财会》2011,(7):64-64
现将国家税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工会与当地税务机关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  相似文献   

14.
总工办发[2010]38号2010年12月7日2010年11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财税〔2010〕97号),明确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具有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公益性  相似文献   

15.
《中国工会财会》2011,(2):61-61
2010年11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财税[2010)97号),明确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具有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6.
总工办发〔2000〕3号现将《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1999年金融系统工会经费收缴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你们严格按此通知精神执行。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1999年金融系统工会经费收缴问题的通知根据中央金融工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调整中国金融工会领导体制加强金融系统工会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 ,中国金融工会不再设省和省以下金融工会。为了保证1999年工会经费的足额收缴并按时上解 ,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 ,经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商定 ,现就1999年金融系统工会经费收缴问题通知如下 :一、金融系…  相似文献   

17.
总工办发[2011]34号2011年7月13日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清理整合中央财政票据的通知》(财综[2011]46号),进一步明确了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作为中央财政票据的合法地位,并要求切实做好已废止票据的清理登记工  相似文献   

18.
全国总工会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业工会、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资格和工会经费有关问题批复的通知总工发〔1997〕15号1997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复〔1997〕6号文《关于产业工会、基层工会是否具备社团法人资格和工会经费集中户可否冻结划拨问题...  相似文献   

19.
《中国工会财会》2005,(9):61-61
为落实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总工发[2003]25号)文件规定,自治区财政厅与总工会已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中华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内工发[2003]52号)文件。现就自治区各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工会经费缴交拨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治区直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计局对工资总额构成的相关规定,即按各单位所发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并全部列入当年部门预算。二、自治区财政全额负担工会经…  相似文献   

20.
根据《工会法》及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和市委〔2002〕3号常委会纪要精神,经市总工会与市财政局协商决定,从2002年起,市属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给同级地方工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凡由财政拨款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应按工资总额2%列入当年预算,其中工会经费的40%由财政拨给同级地方工会,工会经费的60%部分拨给基层工会。二、各级财政部门可按季或半年一次将工会经费拨给同级地方工会。三、各旗县区参照执行。□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关于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