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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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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叶翠婷 《经济师》2014,(2):68-70
自然人破产制度是破产制度的开端,它始终贯穿于整个破产法的发展。现在世界各国普遍准予自然人破产。为了实现法律体系的完善和与国际接轨,我国必须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要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自然人破产制度,应当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在立法上宜采用一般破产主义,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该法包括总则和分则两部分。总则为企业和自然人破产的相同规定;分则分别为企业和自然人破产制度的特有制度,后者如自由财产制度、破产免责制度、人格破产和复权制度。同时,还必须完善相关制度,如自然人财产管理制度,以助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实施。  相似文献   

2.
现阶段我国法律只对企业破产宣告标准作出了规定,关于全国性自然人破产宣告标准,国内相关条款尚付阙如。文章基于我国地方性自然人破产宣告标准的立法现状,揭示了复合型立法模式的举证责任分配不均、“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逻辑矛盾及语义模糊“、停止支付”推定标准的明显缺失这三大现行地方性自然人破产宣告标准的立法缺陷,进一步界定自然人破产及其破产宣告标准的内涵,同时借鉴国外自然人破产宣告标准的相关立法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借鉴并解释复合型立法条文、划分“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界限、确立“停止支付”的推定破产标准这三条我国自然人破产宣告标准的构建路径,以期更好地适应信用、消费和贸易发展的需要,保护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3.
破产能力(R onrw rsfuh igke it)的概念来源于德国的破产法理论,是指有破产原因的债务人具有的法律上为破产程序之进行的资格。破产法建立的初衷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自然人破产,其面向的对象是自然人。自然人破产是破产制度的基础和起点,并自此发展出其他主体诸如遗产破产等的破产制度。我国破产法草案规定,具有破产能力的惟一主体是企业法人。目前,学术界对赋予遗产破产能力的讨论随着对自然人破产的倡导而日渐升温,只是囿于传统观念及意识形态的影响,尚未能达成共识。一、遗产破产能力的特点1.遗产破产的主体是遗产。在这里,遗产可以被认…  相似文献   

4.
自然人破产在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以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中国现行法律只允许商法人破产,不承认商自然人破产,这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草案)虽出现了自然人破产条款,但仅限于商自然人,其弊端尤为明显.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是中国目前立法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2006年最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并未赋予自然人以破产能力,然而现实生活的实例验证了我国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赋予自然人以破产能力符合破产法发展趋势和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我们应该更多地从制度层面去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使该项制度尽快在我国运行。  相似文献   

6.
中国的新破产法在内容与结构上有很大进步,但只是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合伙企业等商主体,仍未将自然人纳入进去,这不失为一个缺憾。建立自然人破产法律制度,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是市场主体地位平等的体现,同时也是弥补新破产法的不足以及与国际破产规则接轨的需要。通过对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分析,并结合中国具体国情,构建自然人破产法律制度的框架。  相似文献   

7.
我国破产法中关于清算组的选任制度与现行的破产法立法理念不相符合,导致了侵害社会利益、债权人利益及破产企业职工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文章在研究和分析现行破产理念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破产清算组制度的缺陷,探讨在我国建立破产管理人以取代清算组,并引入政府公共办公室和私人管理人相结合的破产管理人双轨制度,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破产立法。  相似文献   

8.
赵磊 《财经科学》2007,(8):87-95
公司法意义上的有限责任是不存在的,任何主体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具有独立人格的自然人和法人都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只是自然人实现这种责任形式的一种工具或手段,而自然人破产理论是建构自然人有限责任制度必不可少之保障,应当修正公司制度中的责任理论,同时承认自然人的破产能力来构建出完整的自然人有限责任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9.
个人破产在我国尚未形成立法的制度规范,目前立法所规定的法人破产制度是我国适用破产立法的主流,本文认为,我国应当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因此,必须将个人破产立法制度和企业破产制度进行区别和差异研究.  相似文献   

10.
长期的理论探讨使我国个人破产立法很长时间都没有正式启动。而当下施行的参与分配制度、集中清理制度等替代性制度存在不可避免的缺陷,个人破产制度尚不足以被替代。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随着2019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要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以及2020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深圳条例》),个人破产立法在深圳市的全面落地,打破了“企业法人”作为唯一的破产法适格主体,使“诚实且不幸”的个人也能够拥有自由与重新开始的机会,破产免责制度逐渐走入民众的视野。个人破产制度的确立离不开破产免责制度核心。我国立法应通过明确有限免责、设置破产免责否决、完善破产撤销权、严格失权复权制度等对滥用破产免责制度的行为进行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11.
破产免责制度作为自然人破产制度中一个特有的制度,通过一定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债务予以免除,对破产人利益是一种保护,同时也提高了破产人偿债的积极性。本文从破产免责制度的概念入手,分析破产免责制度的核心内容,最后提出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破产免责制度。  相似文献   

12.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内地个人破产法的正式施行,内地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意义重大,有利于实现自然人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重生,改善营商环境,促进我国市场经济法治化发展.但该条例毕竟是地方法规,其效力与配套制度不足也较明显.要实施好个人破产制度,不但有赖于相关配套制度特别是破产刑法制度的建立,也要学习域外...  相似文献   

13.
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商人破产主义还是一般破产主义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是我国破产法重新修订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我国目前物权法制度不完善,社会信用普遍缺乏,实行一般破产主义的破产法制度时机不成熟。商自然人发展迅速,在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且会陷入债务困境,为保护市场经济中各种经济成分的公平竞争,保护不同商主体债权人、债务为之利益,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在目前应取商人破产主义为宜。  相似文献   

14.
浅谈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的确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鹏  罗小丽 《经济论坛》2004,(8):110-111
个人破产即自然人破产制度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一种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下商品交换发展的产物。在破产法制史上,个人破产是破产法的起源,贯穿了破产法发展的全过程,法人破产不过是个人破产基础上的延伸。无论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也无论实行商人破产主义抑或一般人破产主义国家,自然人破产作为破产法调整对象之一始终在破产法中占有重要地  相似文献   

15.
刘雅勤 《时代经贸》2011,(20):40-40
遗产破产是自然人破产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各国破产法对此都有规定。承认自然人有破产能力,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遗产破产问题,但这一问题在中国相关法律中没有涉及,遗产破产的理论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  相似文献   

16.
胡玲 《当代经济》2010,(13):22-24
1994年,中国开始起草新的<破产法>,在当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时至今日个人破产的立法制度仍未出台.这一法律始终未能出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个人破产立法制度的适用范围问题.其中,争议最大的就是农村问题.本文认为,按照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个人破产制度的适用对象应当排除农村居民.  相似文献   

17.
在如今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国民消费观念转变的态势下,我国有越来越多的自然人和自然人集合体参与到国内或国际商事交易中,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诸如个人无力偿债等现实问题.因此,我们应当顺应国际潮流,对国外先进法律制度加以分析借鉴,并加以本土化,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人破产制度.  相似文献   

18.
关于建立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构想王继红一、我国建立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必要性随着改革进程加快,企业的破产将日益增多.为使破产案件得以公正、公平、有效地处理,加强其监督、管理机制,可适当借鉴国外破产立法中破产管理人的规定,在重新制定破产法时,增设破产管理人...  相似文献   

19.
目前我国公司破产与清算的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立法和司法实践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公司破产的界限、法律制度的适用以及对债权人权利的漠视等问题亟待解决,有关清算组、清算期间等清算制度的法律缺陷也需进一步完善,本文对我国公司破产与公司清算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期望我国公司破产与清算的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20.
吴振辉 《经济论坛》2004,(4):129-131
个人破产即自然人破产制度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一种破产制度。西方早期商业繁荣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个人破产制度的出现和发展。在一些发达国家,一般是先有个人破产后有公司破产,公司破产不过是个人破产的放大和延伸。反观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却始终将除企业法人以外的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民事主体排斥在外。一部没有个人破产法内容的破产法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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