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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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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殷琳 《上海房地》2008,(5):41-42
根据“担保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若干规定》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中有两类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一是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集体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其二是因抵押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涉及所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也必然随之深化,以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开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国家在政策上允许有偿转包土地,至今已经历了二十年,它的流转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因此,建立公开规范、活而不乱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市场,充分发挥集体土地的资源和资产效益,对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而,进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规范流转已成为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3.
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指构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结构和产权关系的制度安排.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是一组权利束,在我国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中,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构成土地产权制度的主要内容.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一种以所有权为基础、使用权为核心的产权形态.  相似文献   

4.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土地财产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确立,具有科学的理论依据,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功能的有效弥补。经过多年实践,我国通过法律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加以建立,并不断进行改革。科学认识现行土地使用权法律制度,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体系,是推进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必经之路。  相似文献   

5.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确立及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土地财产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确立,具有科学的理论依据,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功能的有效弥补。经过多年实践,我国通过法律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加以建立,并不断进行改革。科学认识现行土地使用权法律制度,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体系,是推进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必经之路。  相似文献   

6.
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若干规定》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中有两类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一是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集体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其二是因抵押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涉及的所使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无论上述哪类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价格评估都是其必经程序,而目前对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评估,有关部门尚未做出统一规定,致使此类评估工作无章可循,随意性较大。针对这种情况,笔者从对抵押物特性的分析入手,提出了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的若干建议.供大家商讨。  相似文献   

7.
谈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流动的管理郑振源一、集体土地的产权流动我国农村土地自建立农村人民公社后,1962年按“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政策实行“四固定”,从此奠定了集体土地所有制的产权制度。当时集体土地的产权(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下同)是明确的。但土地产权的...  相似文献   

8.
全景三农     
政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进入市场据2003年11月15日《广州日报》报道,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在广东顺德召开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研讨会,与会代表和专家对顺德实行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表示首肯,并考虑将顺德改革试点的重要成果在全国推广。据悉,顺德近年通过确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打破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一直以来不能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格局。在该制度下,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经批准可采用转让、租赁或抵押等多种形式进行流转。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9.
利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若干问题(二)钱彬三、关于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管理问题集体土地非农经营存在多种问题,目前主要矛盾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一系列政策出台与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联营等法现不完善,而导致对土地流转体制的冲击。如何对集体土地流...  相似文献   

10.
一、股份公司土地使用权取得的特点1、股份公司一般情形下是国有土地(而非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人。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多为一般民事主体,对其身份资格一般无特别规定。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均可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而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多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股份公司一般情形下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若要使用集体土地,则要按《土地管理法》规定先征为国有土地,先行办理有关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2、股份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根…  相似文献   

11.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的交易行为,重庆市政府制订出台了《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村土地交易从交易品种、内容、方式、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厂规范。该办法规定,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交易品种包括实物交易和指标交易,其中实物交易指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交易。实物交易主要包括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交易;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  相似文献   

12.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分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与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两大类。探索和尝试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利于金融机构拓宽抵押物范围、开拓小企业与“三农”信贷市场。中国银监会在2008年8月29日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认真落实“有保有压”政策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中明确提到要探索土地承包权抵押贷款问题,有关文章也提到“要针对农村缺乏抵押物的情况,积极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抵押融资的办法和途径。”  相似文献   

13.
某市登记机构询问: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移登记时,应当先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还是先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有些人认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移登记,应当先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理由是《房屋登记办法》规定了集体土地上村民住房申请转移登记时应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我们看到有些专家在著作中也是这样表述的。  相似文献   

14.
划拨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获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称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可以通过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获得,也可以通过获得在划拨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建构筑物所有权而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获得,也可以通过实现抵押权获得,也可以通过实施旧城改造拆迁房屋获得。  相似文献   

15.
为加快建立产权明晰、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江西省万载县计划在今年年底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图为技术人员在岭东乡柴田村进行测绘工作。  相似文献   

16.
农房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由于缺乏法律上的登记管理依据,多年来农村房屋产权的转移登记工作问题较多。哪些可以办理,哪些严禁登记,确有分辨思考之必要。一、当前农房转移登记的法律规制农房转移登记受到规制主要是由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的性质所决定。从总体上讲,我国对农村房屋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严格禁止进入房地产市场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规划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  相似文献   

17.
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王清友律师发表于《中国律师》2013年第2期的《集体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障碍分析》,对现阶段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存在的如下三种法律障碍进行法律分析:一是"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法律障碍",分两个部分进行详细分析,即"乡镇企业土地使用权抵押流转"和"乡村公益用地使用权流转";二是"农村宅基地流转的法律障碍";三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18.
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调查与思考谢书成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变革中,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正在不断深化,对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作用正日渐显化出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国有工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已进入市场。在其影响下,城乡结合部和一部分经...  相似文献   

19.
农村产权是由一系列集体土地权利组成的权利群,可分为核心层、基础层、扩展层,各农村产权在抵押权能上存在关联性.基础层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衍生权利是主要的农村产权,也是最适宜的抵押物,但由于制度约束,其抵押权往往受到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直接抵押模式和转换后抵押模式都可扩大抵押物范围,将宅基地使用权转换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实现...  相似文献   

20.
吕康元  庄幼绯 《上海土地》2001,(2):32-32,48
近两年来,全国不少省市土地管理部门在研究探索我国农村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上市流转的可行性、操作性等问题。国土资源部也在江苏省苏州市举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市流转问题座谈会。有迹象表明,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上市流转的“禁区”将会开禁,这无疑是一件大好事,使集体土地隐形市场有可能出山露水显化归并成为公开的地产高层。这对保护耕地资源,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合法权益,都将会有重大意义。在当前研讨农村集体土地上市流转问题时,我们认为,有几个重大问题是必须明确的,也就是说认识要提高,运作要规范,程序要统一。为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与同行们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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