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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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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杰 《金卡工程》2008,12(11):54-54
侦查讯问程序,是刑事诉讼侦查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追求程序的公正,必须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予以尊重和保护.但是,实践中确实存在着国家追究犯罪的权力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之间的冲突,在权力与权利的不平衡状态下,刑讯逼供、冤家错案、侵犯人权等现象的存在是不言而喻的.因此,笔者通过宪法与行政法领域的平衡原则(比例原则),探讨一下平衡原则在侦查讯问程序中存在的必要性,以及如何运用平衡原则来完善侦查讯问程序,从而实现侦查讯问程序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2.
李超 《金卡工程》2010,14(5):64-65
刑事侦查模式是刑事诉讼侦查阶段最基本、最核心的制度层面内容,它体现的是侦查阶段各诉讼主体的相互关系及侦查权力的运作方式,反映一个国家不同的侦查目的观、诉讼价值观和不同的法律文化。侦查模式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着侦查目的和刑事诉讼多种价值能否有效获得实现。  相似文献   

3.
傅奇龙 《中国外资》2010,(12):181-182
一、贿赂犯罪案件侦查讯问程序概念 贿赂犯罪案件侦查讯问具有很强的程序性。侦查人员基于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的要求,必须依一定的程序运用侦查权查明犯罪事实,获取相关证据;同时,基于个人权利受保护的理念,犯罪嫌疑人被赋予了一系列程序的权利以抵抗侦查权力的滥用和随意侵犯。  相似文献   

4.
周璐 《金卡工程》2010,14(9):241-242
我国当前的侦查监督制度存有诸多弊端,致使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乏力甚至虚无,极大地影响了刑事诉讼职能的发挥。因此,建立科学的侦查监督制度,对于国家追诉权的合理行使以及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深远的实践意义。本文分析了侦查监督权在适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提出了加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权的对策。  相似文献   

5.
李毅 《金卡工程》2009,13(12):32-33
在侦查讯问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人权保障,需要同时进行诉讼权利告知,这对侦查机关是强制性的义务;律师的在场权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也是不可或缺的;讯问时的全程录音录像可以作为产生纠纷的证据;警察出庭作证则是讯问完成后对犯罪嫌疑人在救济程序中的一种权利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6.
袁博 《金卡工程》2010,14(3):87-88
刑事诉讼行为理论是刑事诉讼理论中的基本范畴,对于刑事诉讼行为理论的研究的最终目的在于将其作为刑事诉讼行为无效的理论支持,刑事诉讼行为的成立更是刑事诉讼行为理论中的片段,往往忽略了其构造理论体系的价值。本文通过对刑事诉讼行为的定义,分析刑事诉讼行为成立的要件。结合刑事诉讼行为的逻辑流程简图,对刑事诉讼行为成立这一事实评价环节的理论意义进行论证。并且将刑事诉讼主体要件、意思表示要件以及程序要件结合相关理论进行了较为大胆的分析和尝试。  相似文献   

7.
赖文静 《金卡工程》2010,14(2):60-61
随着经济的发展,职位犯罪越来越突出,已成为世界性问题。职务犯罪严重侵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打击职务犯罪,法律规定了在侦查职务犯罪时可以运用秘密性的、技术性的等特殊侦查措施。作为职务犯罪法定侦查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时应享有运用特殊侦查手段的权力,更好的侦查、追诉犯罪,打击犯罪。基于此,应赋予人民检察院在职务犯罪侦查中实施特殊侦查措施的权力。  相似文献   

8.
高肃 《金卡工程》2010,14(9):124-124
侦查机关作为查明案件事实、惩治犯罪人、保护合法权益的国家机关,只要是侦查机关做出的行为都被冠以合法正当之名,因此对于"警察陷阱"的行为性质是否有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违背立法精神并没有明确的认识。本文将以"警察陷阱"违背刑法原则为出发点论述"警察陷阱"的不正当性。  相似文献   

9.
陈姜季 《金卡工程》2010,14(9):236-237
刑事侦查的核心问题是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因此,现代刑事诉讼结构均由控诉职能、辩护职能和裁判职能三方构成。尽管侦查是刑事诉讼必不可少的诉讼环节,但从各国的法律规定看,侦查机关并不具有独立的诉讼职能,而是与诉讼机关共同构成追诉犯罪、指控犯罪的控方。在我国,侦查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而独立的诉讼阶段,是检查机关审查起诉、行使控诉职能的准备和前提。很多刑事犯罪不经过专门的侦查活动难以侦破,难以收集充分的证据。没有必要的侦查活动,就不能提起公诉。凼此侦查活动对于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马霞 《金卡工程》2008,12(11):91-91
侦查程序是刑事诉讼中十分重要的阶段,也是在社会上引起争议较多的阶段.如何规范与控制侦查权,从而建立更科学、合理的侦查程序,是当前法学界广泛探讨的热点.本文对我国侦查程序的缺陷进行了反思,提出了用理性化的方法重塑我国侦查程序的设想.  相似文献   

11.
不正当交易是指交易主体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采取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者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使自己在竞争中能够排斥对手获得利益的行为,而当这种不正当的交易行为越过法律、法规的界限时,就构成了商业贿赂。本文所论述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是指单位或从业人员以吸收存款为目的,违反国家公司存款业务的法律法规,损害其他银行合法权益,影响公平竞争,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第一段]  相似文献   

12.
庄燕君 《金卡工程》2010,14(3):127-1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它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侦查工作是以证明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展开的,故在办理贪污犯罪案件中,我们的侦查工作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紧紧围绕贪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展开,只有将贪污罪构成四大要件作为所有侦查工作的最终目的,才能确保侦查工作的准确和有效。  相似文献   

13.
陈卡特  潘培东 《金卡工程》2010,14(9):233-233
在职务犯罪中,反侦查行为出现了愈演愈烈的趋向。本文从反侦查理论和职务犯罪侦查实务的角度出发,以职务犯罪反侦查行为的基本概念、特点为切入点,分析职务犯罪反侦查行为的具体对策,并对反侦查行为予以适当的利用。  相似文献   

14.
一、政府采购的法律程序遵循法律程序是政府采购公共性的根本要求,也是其法定性的重要体现。正当法律程序是对权力的根本性制约,是对权利的最低限度的保障。如果说权力分立为权力的行使划定了范围,那么正当法律程  相似文献   

15.
陈苏豪 《当代金融研究》2019,2019(2):130-146
关于侦查初期律师帮助权,欧洲人权法院萨多斯案的革命性意义在于摒弃了整体平衡原则,尝试建立明确的规则。经过之后的判例和欧盟立法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包括律师帮助权的告知、放弃、范围以及相关保障机制的规则体系。法国、荷兰等具有较强职权主义传统的国家,均不同程度地根据这一规则修改了国内立法,逐渐允许犯罪嫌疑人在讯问前咨询律师并要求律师在场。为了杜绝非法审讯,我国应当参照欧洲经验,加强侦查阶段的律师帮助权。目前亟待解决的是律师介入的及时性和提供法律帮助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6.
闫艳 《金卡工程》2010,14(2):142-142
审查起诉阶段必须在讯问笔录中确认受贿犯罪嫌疑人关于利用自己职务便利的认识、为他人谋取利益认识、占有财物的认识,以及犯意产生的动机、目的、原因、过程等主观认识因素。对于斡旋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件,必须还明确是否有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认识。  相似文献   

17.
魏巍 《金卡工程》2010,14(1):96-96
我国进入经济和社会转轨时期以来,职务犯罪也已经成为一项多发性犯罪,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政权巩固。因此,惩治职务犯罪,刻不容缓。职务犯罪侦查作为应对职务犯罪的有力手段,也越来越引起理论和实务界的重视。本文试图通过研究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合理配置,为我国建立正当而有效的职务犯罪侦查机制,以增强职务犯罪侦查能力,提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成效。  相似文献   

18.
陈智康 《金卡工程》2010,14(1):15-17
当前我国的职务犯罪技术侦查机制存在先天不足的立法缺陷,加之国际反腐败体制创新的浪潮,这些都对国内相应刑事诉讼程序的改良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对职务犯罪技术侦查进行立法规制以前,尤其需要从侦查对象的人权保护标准、诉讼经济原则和防止技侦决定权自由裁量的擅断等层面,进行制度设计上的考量,以便为相关立法的完善提供思路。笔者认为,在立法上赋予检察机关适度的技侦权,明确技术侦查适用的条件和程序,同时建立程序运行的督审机制,完善侦查活动中侵权损害救济程序,是建构职务犯罪技术侦查制度的保障。  相似文献   

19.
刘家义审计长提出了"审计实质上是国家依法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行为,其本质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重要论断(简称审计的"国家治理"论)。本文探讨"国家治理"论的理论基础和实现路径。我们认为,"国家治理"论秉承社会契约论,基于不完全契约下的代理理论,在国家审计本质、目标和职能认识上,实现了对"免疫系统"论和"审计监督"论的超越和升华。国家审计应坚持以提升人民幸福为中心,围绕建立善治政府,充分运用监督、评价和鉴证三大职能,主要从监督责任、评价效率、提高透明度和促进民主法治四个方面,夯实国家治理基础,促进善治,最终提升人民幸福。  相似文献   

20.
将严重侮辱、损毁尸体行为犯罪化具有直觉上的吸引力。然而,自由主义犯罪化立场坚持损害原则和冒犯原则穷尽犯罪化的正当事由,侮辱尸体罪不能通过这一立场得以辩护。基于新自然法理论的法律道德主义立场则主张,国家有责任通过刑法手段回应侮辱尸体的行为。要证立这一立场,关键在于通过建构“人类尊严”和“共同善”这两个核心概念,说明侮辱尸体行为的道德属性和国家强制干涉的正当性基础。人类尊严是一类重要的共同善,国家权力的正当性基础则在于维护和促进共同善。侮辱尸体侵害人类尊严,因而是一种严重的公共道德不当,国家有责任通过刑法对这一类行为做出适当回应。因此,法律道德主义能为侮辱尸体行为的犯罪化提供最佳辩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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