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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即非法营运)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但没有对认定“非法营运”的程序作出具体的规定,导致在执法实践中出现了取证难和认定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行管     
《中国道路运输》2009,(9):76-79
北京市规定黑车拉客运营最高可罚10万元 近日,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该条例将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条例,黑车拉客最高可罚10万元,中心城区和新城中心区将实施昼问货运的总量控制,北京今后将对中心城区的商业设施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未做评价或者对交通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不予立项。  相似文献   

3.
《中国道路运输》2006,(8):41-41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2005年7月12日麻栗坡县运政所执法人员查获一辆非法营运小货车(价值六千元)。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执法人员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小货车经营者停止经营,并处当日违法所得70元10倍的罚款700元。事后.一位同志认为,这辆非法营运的小货车已经买来经营了6个月,应处以该货车自经营以来这段时间的违法所得的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另一位同志认为,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似文献   

4.
<正>处罚规定简介美国各州均禁止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并规定了较为严厉的处罚。以佛罗里达州为例,该州成文法典《Florida Statutes》第316章"机动车"对此进行了规定:一是明确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竞驶(Race)属于犯罪。二是对组织者和驾驶人进行同罚。三是明确一辆机动车也能构成竞驶,表现形态为计时竞速。四是处罚较为严厉。对于构成犯罪的,财产罚、资格罚和人身罚同时适用。其中财产罚幅度为500美元至1000美元;资格罚最高为吊销驾驶  相似文献   

5.
2006年3月15日,焦作市运管局稽查大队查处了一辆货车,由于车主不能提供相关营运证件,稽查队按照无证经营出具了处罚3万元的罚款通知书。车主认为处罚太多,无力支付,就三番五次向稽查队求情,恳请交纳3000元罚款后了结此事。执法人员按照“罚前培训”制度的要求,责令车主到焦作市运管局法制培训室接受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车主在学习《道路运输条例》过程中了解到客运经营者、  相似文献   

6.
《中国道路运输》2005,(8):35-35
2004年10月,我处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在路检路查中发现一辆长安面包车涉嫌非法营运。经查,该车乘客是从赵家包车到石河,乘客与驾驶员(也是车主)口头协商运价40元(讲好到达目的地才付运费,有乘客笔录)。我处按照《道路运输条例》拟对该车罚款3万元。此前已有人举报投诉该车经常非法从事包车业务。根据当事人要求,此案目前已进入听证程序。请问,未付运费的口头协议能否作为本案的处罚证据?如果能,有无相关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7.
《中国道路运输》2014,(2):36-36
Q一辆无任何手续的大客车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被依法暂扣,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处罚。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按最高限10万元处罚,但是经营者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请求减轻处罚,并开具村、镇两级证明,证明其家庭困难,无法缴纳高额罚款。  相似文献   

8.
《中国道路运输》2010,(6):36-36
最近我们在稽查中发现,某些线路更新淘汰的旧客车(未达到报废期限)被其他线路经营者低价买去擅自营运。对此,我们的处理意见发生分歧。一种看法是按《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处罚,认为该车未经线路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应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相似文献   

9.
去年年初,绍兴市某县运管所对一辆擅自改装的营运货车做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车主认为罚得太重,提出异议。一位执法人员的回答是:“我罚你一万元,依据的是《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同样依据这个法规这个条款,我还可以罚你1.5万甚至2万。现在罚你1万元,还算照顾你的。”言外之意,被罚车主还得“感谢”他一番。这类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的案例,似乎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  相似文献   

10.
《中国道路运输》2006,(11):39-39
我们查到一辆从事非法经营的小货车.货车价值仅万元,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业户由于经济困难.向运管机构提交了减轻处罚申请。运管机构经研究决定,给予该业户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补办经营手续。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对此情形应最低处罚3万元.运管机构在违法行为通知书上填写的是3万元罚款.但实际处罚没有到位。对于上述情况.处罚决定书上是填写实际处罚金额,还是填写法律规定的最低处罚金额?请答复为盼。  相似文献   

11.
我们在打击“非法营运”的执法过程中,经检查发。现有很多“非法营运”经营者在取证时称承运的是自己的亲戚或者朋友,不承认从事“非法营运”。但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车上和乘客手中都有印有该车车号、驾驶员姓名、电话号码以及“当您需要用车的时候请与我联系”这样广告语的名片,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将车上的名片视作证据,以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旅客运输对该车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   

12.
<正>处罚规定简介美国各州均严禁机动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并规定了较为严厉的处罚。以新泽西州为例,该州成文法典(《New Jersey Statutes》)规定:一是明确不按规定悬挂号牌包括未悬挂号牌或号牌不清晰、使用他人号牌、使用伪造的号牌、未及时替换毁损的号牌等情形。二是分情节进行处罚。未悬挂号牌或号牌不清晰的,最高可处100美元罚款,或处10天以下监禁,累犯最高可处200美元罚款,或处20天以下监  相似文献   

13.
《中国道路运输》2004,(10):31-31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我县运政稽查三中队在S207省道线上执行路检路查中,查获一辆长安面包车,车上载客5人,据驾驶员口述,他是为了办事方便,用120元钱在一位同学手里租用的自用车。坐车的都是亲朋。好友,没收一分钱。通过询问乘客才知道;坐车的人并非是朋友,乘客与驾驶员讲好每人10元到终点才付。我们对此如何处罚时出现两种意见:一种是定性为非法营运;另一种认为驾驶员并没有收取报酬,不能定性为非法营运分。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14.
《中国道路运输》2014,(5):39-39
Q我市有几辆市际包车线路牌的车辆按照班车模式定点定线定时开行嵊州至杭州的多家医院线路,已违规经营多年,虽多次受到当地和杭州运管机构处罚,但屡罚屡犯,屡教不改,现在还在继续违规经营,并公开说即使运管天天来稽查也要开。《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对包车按照班车模式定点定线经营处罚是1000元~3000元,而运管机构不可能天天稽查。多年来这些违规车辆是赚多罚少,仍有不少利润,  相似文献   

15.
《中国道路运输》2005,(2):33-33
在学习《道路运输条例》过程中,我对该条例第六十五条的处罚对象难以明确,特向编辑部请教。第六十五条规定: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问,这一条规定处罚的是驾驶人员还是道路运输经营者?  相似文献   

16.
上半年,上海市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7.3万余人次、执法车辆1.5万辆次,处置非法营运车辆1.67万辆次,其中黑出租、公交车1.07万辆次,拉客黑摩的、人力三轮车、非法改装电动三轮车等6000余辆;销毁、拆解逾期未处理黑车1100辆;联合卫生局等部门打击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黑救护车,并建立整治联动机制和社会举报网络。  相似文献   

17.
《中国道路运输》2008,(6):48-48
我们在路检路查中发现,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未取得从业资格。对该违法行为如何处罚,产生了分歧: 一种意见认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第五十三条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托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8.
长期以来,非法营运车辆(以下或简称“黑车”)营运始终是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导致“黑车”猖獗、屡禁不止,既有供求关系不平衡方面的原因,也有对非法营运认定难、打击不到位等行政执法方面的原因。认定非法营运行为是打击“黑车”的行政执法基础,只有做到正确认定,才能保障有效打击,保护合法运输经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相似文献   

19.
近些年,暴力抗法事件层出不穷,愈演愈烈。伴随着非法营运气焰甚嚣尘上,交通执法俨然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公众议论的重点,交通执法难与非法营运猖獗严重并存,面对错综复杂的执法案件,执法细节处理的妥当与否已成为执法成败的关键之一。  相似文献   

20.
马路拾遗     
<正>别罚250文|张亚磊邱扬一天,民警拦截一辆违法载人的三轮货车,随即对驾驶人李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当听到由于漏审、非法载人将面临驾驶证扣3分罚款250元时,李某激动地说,"能不能别罚250,240元可以吗?250太难听了"。听到这,民警也幽默了一把,"你以为是菜市场打价呢"。面对民警批评,李某只得接受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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