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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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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实施15年后,农村土地承包法迎来首次修改。为什么要修改?又修改了哪些内容?本刊编辑部梳理重点,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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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了给今后的改革发展实践提供法律依据,建议在《农村土地承包法》总则中明确三权分置的相关规定,并进一步界定三者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方面的权能边界。实现长久不变有必要设立一个具体期限,以避免误读为私有化,也容易为多数农民群众所接受,具体期限应比二轮延包更长些。这样,有利于保持现有土地承包政策的稳定和延续,有利于本轮承包期满后向长久不变平稳过渡,有利于维护物权法律制度统一。同时,也便于地方处理人地矛盾、流转期限、征地补偿安置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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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营管理》2004,(10):17-19
今年以来,各地加大力度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山东率先通过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为各地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加快实施办法的制定开了好头。现刊登《湖南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供各地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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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上海农村经济》2003,(3):15-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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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一节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民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第十三条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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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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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家庭承包第四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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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2002年8月29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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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2002年8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一节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节承包的原则和程序第三节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第四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第五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第四章争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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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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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公布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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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业经济》2005,(4):63-64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是辽宁省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重要举措,是加快依法治农工作进程的体现,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基本保证。《实施办法》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承包行为、维护土地承包当事人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重点,紧密结合辽宁省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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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以来,我区以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重点,认真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在依法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加强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和仲裁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一、积极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增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2002年8月29日《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以后,我们把宣传贯彻这部法律作为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采取简便易行、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和法律法规。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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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粮食经济》2003,(5):42-43
(本材料来自广西贯彻实施《农业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新闻发布会)1.为什么要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答:在二轮承包中,有些地方没有把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个别地方还以各种名义收回或部分收回农户的承包地,或者调整已承包的土地,一些基层干部和农民对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还有疑虑,担心在承包期内还会不断调整土地。为了进一步保护农民对于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赋予他们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对土地承包的期限,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争议的解决以及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明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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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作通讯》2003,(4):24-25
编者按: 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已于3月1日开始实施,从而在广大农村地区稳定和完善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亿万农民获得了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应广大读者的要求,主持人就大伙儿关心的一些问题,编发了如下问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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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农民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以法律形式"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符合我国农村的实际和农民心愿,标志着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真正走上了法制化轨道。一、它是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坚实基础。《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条明确地把"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制定这部法律的指导思想和立法宗旨,并把它放在最首要的地位,是立法的主要目的。这充分表明:(1)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表明从法律角度认识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符合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符合农业生产自身的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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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以法律形式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标志着农村土地承包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如何贯彻落实好这部法律,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管理,笔者认为要解决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和按章理事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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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在总结20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02年8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以法律形式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走上了法制化轨道.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稳定党的农村基本政策,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稳定,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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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以法律形式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标志着农村土地承包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如何贯彻落实好这部法律,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管理,笔者认为要解决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和按章理事问题。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解决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的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赋予了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和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职责。因此,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以此为契机,结合中央有关文件关于建立健全有权威的农经工作机构和经常性的工作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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