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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148号令)是在《北京市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安置办法》(1993年年16号令)的基础上修改制定的。在2002年开始修改16号令时,拟修改16号令制定出“北京市建设征地办法”,包括征地程序、征地补偿、征地农民安置等相关内容,即涵盖整个征地有关内容。但在2003年10月,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有关征地范围、征地程序等问题需要重新论证,所以主要针对征地补偿和安置等方面问题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其中有一部分程序性规定,但主要是为了与征地补偿安置的问题进行配套。  相似文献   

3.
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是我们必须面对的课题。针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问题。重庆市先后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但征地安置中的矛盾和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安置问题仍然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问题,安置模式改革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4.
南岸区近年来以创“都市强区”为目标,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集体土地被征用的量越来越大,农转非人员越来越多。根据《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第55号令)的规定,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征地补偿费、进行人员安置和住房安置工作。但在现实中,由于体制、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住房安置工作中存在着的一些问题,使得一部分农转非人员变为新的困难群体,征地拆迁的难度越来越大,已较严重地影响到城乡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本对南岸区在安置农转非人员住房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进行的相关改革,进行一些分析和探讨,提出几点解决的思路。  相似文献   

5.
《北京房地产》2006,(3):2-2
各区县人民政府:《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148号令,以下简称148号令)已于2004年7月1日实施。由于市政道路工程是线性工程,涉及区县、乡镇、村较多,为确保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便于相关区县(乡镇)政府作好工作,经过市政府相关部门深入研究且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政道路工程执行148号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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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2006,(5):I0008-I0009
各区县人民政府: 《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148号令,以下简称148号令)已于2004年7月1日实施。由于市政道路工程是线性工程,涉及区县、乡镇、村较多,为确保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便于相关区县(乡镇)政府作好工作,经过市政府相关部门深入研究且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政道路工程执行148号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建设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征地安;置补偿的矛盾越来越大,一定程度上侵害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到各级政府集访事什时有发生,严重地影响了经济建设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如何进行征地制度改革,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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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现行征地补偿款分配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4年5月21日,北京市通过了《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148号文),规定在以后的征地中必须“逢征必转,逢转必保”,以安置补偿为优先考虑,彻底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可谓是征地补偿的一次质的飞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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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都房地产》2004,(8):5-5
日前,四川省政府转发了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按人均耕地多少确定补偿安置倍数。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外,全省所有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一律按以下标准执行:人均耕地在1亩及1亩以上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低于征用耕地前3年种植业的平均年产值的10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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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2004,(7):119-122
《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已经2004年4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二ΟΟ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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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市政府发出《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并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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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征地补偿安置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经济的速发展和城快市化的推进,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过程,应当是农民分享城市化和工业化成果的过程,而不应当造成农民失地失业,进一步扩大城乡差距,因此在征地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的财产权与发展权,合理补偿妥善安置失地农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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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建春 《民营科技》2007,(11):91-91
随着西部大开发号角的吹响,新疆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特别是本世纪经济增长的重要支点。在这一形势下,新疆的各项建设事业蓬勃发展,各种国家、自治区级大型工程项目纷纷上马,这必然涉及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问题。征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并给被征地的农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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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征地补偿现状 1.征地补偿标准及依据 目前我国各地土地补偿主要执行的是产值倍数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最高不能超过15倍。如果按照这个标准仍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上述“两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30倍。  相似文献   

19.
正一、各地方政府的探索改进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提高补偿标准。不少地方(主要是城市)在测算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时,突破了现行法律所规定的测算方法,不仅仅考虑被征用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而且不同程度地对被征用土地所处的区位条件、经济发展状况、当地农民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如以乡为单位或以村为单位)确定一个相对固定的测算标准。即使是将农业产值作为主要因素,也是对当地当时普遍种植结构条件下平均年产值进行综合测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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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村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土地征用制度是我国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的发展需要而设立的一种法律制度。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如何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的法律制度,不仅关系到被征土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到我国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与安定。因此,笔者就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征地补偿和安王中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以及如何完善我国土地补偿安置监管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法律救济制度等提出自己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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