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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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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娜 《商》2014,(52):229-229
在执行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案外人对被执行房产主张所有权的问题,案外人的救济方式主要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的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这两种救济途径如何在功能分工、审查程度、法律适用上进行区分?相信此文的探讨会对厘清相关困惑有所助益.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处置被执行人的房产时,经常遇到案外人以其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为由,要求法院停止查封、评估、拍卖等处置程序.而申请执行人则认为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虚构被执行房产买卖的事实,故要求法院不予采信.在此情形下,如何既维护司法权威,确保执行程序顺利进行,又有效保障申请执行人和案外人(房产买爱人)的合法权益,本文试作探讨.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强制拍卖是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执行措施。在强制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通过委托拍卖机构强制拍卖被执行财产,并以拍卖价款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实现申请执行人依生效法律文书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接受人民法院的委托拍卖被执行财产,也成为我国拍卖机构的重要业务之一。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强制拍卖是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执行措施。在强制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通过委托拍卖机构强制拍卖被执行财产,并以拍卖价款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实现申请执行人依生效法律文书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接受人民法院的委托,拍卖被执行财产,也已经成为我国拍卖机构的重要业务之一。在近几年我国拍卖企业的成交额中,接受法院委托的比例占到20%以上。近期,我  相似文献   

4.
邱宝昌 《中国拍卖》2012,(10):31-31
《民事诉讼法》第223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人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相似文献   

5.
<正> 编辑同志:我借了2万元给黄某做生意,并立有借据。可是半年后黄某做生意亏了本,为了逃避债务黄某躲藏起来了,已有两年多没有黄某的音讯了。请问我该如何追回这笔债?读者:刘平刘平读者:你可以到黄某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要求黄某清偿债务的诉讼。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债权债务关系客观存在,且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后,一般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的,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即使债务人仍下落不明,经债权人申请,并履行必要的法定手续后,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财产的办法,使判决得到  相似文献   

6.
李振 《商》2014,(37):261-261
在整个诉讼阶段来看,特别是民事诉讼,执行阶段是颇为重要的一个阶段,是整个诉讼收尾,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笔者对于执行工作颇为关注,经过在西安基层法院的长达半年的调研来看,执行工作遇到的问题主要是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人的财产难找两个问题。主要表现在法院执行案件的中止率高,申请执行人权益难以较充分的实现,延迟利益甚至主要债务得不到实现。在调研的过程中,笔者翻阅了该法院2000年至2014年的大部分执行案卷,发现大多执行案件的中止事由皆是因为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还有一部份是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法院11月14日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解释采取了推定被执行财产所有权的标准,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  相似文献   

8.
《中国拍卖》2010,(2):27-27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拍卖企业的拍卖行为,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协助人民法院做好拍卖工作,以保护民事执行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执行、拍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9.
尹娟 《理财周刊》2005,(5):18-19
一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触动了原本就处于“敏感期”的房贷市场的神经。从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  相似文献   

10.
工商企字犤2002犦第136号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冻结股权有关问题的请示》(厦工商企犤2002犦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人民法院依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冻结有关股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法协助执行。在协助执行期间,依法冻结的有关股权不得办理变更登记。但在协助执行过程中,协助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属于《民事诉讼法》第235条规定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形。由于该司法判决被撤销导致协助执行的法律依据丧失,工…  相似文献   

11.
2012年,《民事诉讼法》新设了第三人撤销之诉这一权利救济途径,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完善了案外人权利救济制度,但与已有的案外人申请再审途径在适用上存在竞合.因此,结合第三人权利救济制度设计、两种救济程序间的异同以及学理上的讨论、法律上的相关规定厘清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关系对于协调二者在实践中的适用,最终实现立...  相似文献   

12.
许璘哲 《商》2013,(20):243-243
执行和解是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就变更执行依据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和解协议,从而中止或终结执行程序。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部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情形。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泊,另一方面是违法的社会成本偏低。作为应对,申请执行人一方面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由执行人员加大执行力度;另一方面,还应逐步完善社会管理体系,不断加大拒不履行的社会成本。  相似文献   

13.
《商》2015,(4)
<正>一、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概念随着现代社会关系的复杂化,民事诉讼法的诉讼主体适当的扩张到第三人,导致民事诉讼的裁判的效力可能及于第三人,并可能致第三人的利益受损。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作为保障未参加诉讼而权益受到损害的第三人之制度,相关国家和地区均有相似的规定,例如法国、台湾、澳门等。我国《民事诉讼法》在2012年立法修改中增加了第56条第3款中的第三人撤销之诉给予了规定由此可知,该规定其在一定程度上借  相似文献   

14.
<正> 一、企业破产前欠税的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适用于国有企业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适用于其他企业法人破产)(以下合称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破产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获知纳税人破产,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破产企业的清算组申报破产企业所欠税金,法院或清算组应认真核对,按和核对后的欠税数额予以确认。除此以外,应注意如下事项:  相似文献   

15.
在法律规范的层面,民事强制执行程序存在着平衡生存权与债权关系的三层结构.这种制衡关系,既能够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存权,同时又不对债权的实现构成不正当的妨害.但是,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立法技术上存在缺陷,而司法解释又受到强势利益集团的影响,导致实践中对生存权与债权之间的关系在认识上有所偏差.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旨在规制虚假民事诉讼,对案外第三人进行救济,但是由于法条对第三人范围的规定过于抽象和模糊,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操作存在一定的难度。实践中会出现虚假民事诉讼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却不能利用第三人撤销之诉来维护权益的情形,为此,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原告进行研究、维护其合法权益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7.
债务纠纷案件,因证据原因,债权人通常只列债务人为被告,执行阶段,没有找出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证据,没有追究股东与会计师等责任人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债务人注册时虚假出资,经营时抽逃出资,执行时财产被淘空,被执行人“失踪”,执行因查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无果,陈案积案多,责任人道运法外。债权纠纷反映民事执行制度的普遍问题。“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是现阶段的特征,本文通过对民事执行问题剖析,论述法务会计应用于民事执行程序的设想,探索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商》2015,(25)
此次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这将从本质上遏制执行难、执行乱问题。  相似文献   

19.
刘双舟 《中国拍卖》2012,(10):33-33
笔者认为司法拍卖有其特殊性,纯网络形式并非司法拍卖的最佳模式。 宁波两法院的做法看违司法解释的基本精神 《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首次正式确立了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的强制拍卖权。但是由于当时我国的拍卖业刚刚起步.也没有明确的法律对拍卖活动予以规范,因此在1998年之前,司法强制执行中被执行财产变现仍然延续传统的协商变...  相似文献   

20.
合同债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合同司法实践中由于一些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法及相关法律中涉及债权转让以及与债权转让相关的规定缺乏明确的了解,往往将合同债权的转让与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合同、清偿代位合同行为混淆起来.另外,还有其他一些不恰当的认识和行为.这些都给当事人带来一些法律风险,甚至会产生合同债权转让的纠纷,需在司法实践中加以防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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