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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的2006年食品制假售假十大典型案件中,从"吊白块"米线、有毒咸鱼干,到加入蛋白糖、味精、氢氧化钠的假冒名牌啤酒,各种造假制劣行为令人瞠目结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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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7,(10):48-49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食品保鲜膜、食品包装袋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食品保鲜膜、食品包装袋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等12个省、直辖市33家企业生产的45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3.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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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成品油经营活动中的计量违法行为,国家质检总局目前下发通知,从9月20日至12月20日开展对“十纵十横”高速公路及国家、省级交通主干线沿线加油站的专项执法检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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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9,(5):6-6
一季度,国家质检总局对15类食品安排了监督抽查,监测了31种食品、83个风险项目、监测样品1027个,有126个样品不同程度地检出了风险项目并进行了处理:全国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1398起,立案8879起,货值7166万元。北京、辽宁、安徽、江苏、上海、浙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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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技术监督》2007,(11):12-13
为了加强对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标识的标注。8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新的规定是在现行食品标识标注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规定的重申和补充。该规定共五章四十二条,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销售的食品。同时,该规定还增加了对食品产地、分装者、警示说明、最小销售单元等标识标注要求,明确规定了食品标识的禁止标注内容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禁止性义务,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本期栏目将新的规定刊登如下,供读者参阅。[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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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0,(1):18-19
2010年春节临近,购买年货的高峰又即将到来。从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1月6日通报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可知,57种产品不合格,请消费者谨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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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技术监督》2003,(6)
据国家质检总局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各地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1万人次,监督抽查6万个生产经销场所,查处违法案件3331起,取缔制假窝点164个,查获劣质口罩153万个,劣质防护服2.6万件,劣质消毒用品74万瓶,劣质洗涤用品10万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起。5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曝光10大典型案例,警告发非典横财者必将受到法律制裁。1、武汉新琪安药业有限公司器械部藏匿劣质口罩案。4月24日,湖北省质监局稽查分局和武汉市质监局从武汉新琪安药业有限公司器械部仓库查缴藏匿的劣质口罩1.9万个,涉案金额6万元。标明12层或16层,实际均为碎布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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