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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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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紫薇 《现代商贸工业》2010,22(17):186-187
2006年国家颁布和实施了新公司法,鼓励和放松有关上市公司股利回购的政策,这就预示着我国股份回购的应用将变得更加广泛起来。股份回购中有关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的问题也得到广泛关注。我们必须要认真对待并且采取一定的措施来保护股市中的主要投资体——中小投资者。  相似文献   

2.
我国新《公司法》增设的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是平衡公司各方利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一项制度设计,是对股份回购禁止的一种例外允许。但我国单纯地引入这一制度的同时却没有做相应的程序设计,较多的制度漏洞在实际操作中的扩大可能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本文试通过对我国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立法现状作出评析,检讨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从公司债权人保护、异议股东请求权的适用及行使程序的角度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3.
张如海 《商场现代化》2005,(36):267-268
公司法确立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为了克服资本多数决的弊端,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仅适用于公司合并与分立、公司章程变更、公司营业转让、受让和出租等公司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其行使的程序包括异议通知、提出请求、价格协商、估价诉讼.  相似文献   

4.
股份回购对我国国有股减持、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改善公司治理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但目前在我国对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不完善的环境下,股份回购容易增加内部交易和市场操纵风险的可能性,从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我国股份回购中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应改革流通股股东表决模式;强化控股股东及董事在股份回购中对中小股东的诚信义务;完善公司法中关于股份回购的法规,以规范股份回购行为,使其更能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公司法确立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为了克服资本多数决的弊端,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仅适用于公司合并与分立、公司章程变更、公司营业转让、受让和出租等公司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其行使的程序包括异议通知、提出请求、价格协商、估价诉讼。  相似文献   

6.
宋志龙 《商场现代化》2007,(11X):282-285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目的在于克服资本多数决的弊端,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公司合并、公司章程变更、公司重要资产转让、出租和置换等重大事项。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有严格的行使程序。国外对此大都有明确定。我国《公司法》中对此虽有明确规定,但不全面。应从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适用的具体事项、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行使程序、回购股份价格的确定办法、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争议解决措施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7.
于皓月 《中国市场》2012,(22):123-124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为保护异议股东自身合法权益、平衡与其他股东及公司的权益而设定的。本文主要通过分析借鉴国外立法,针对我国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法律制度现存问题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8.
宋志龙 《商场现代化》2007,(33):282-285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目的在于克服资本多数决的弊端,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公司合并、公司章程变更、公司重要资产转让、出租和置换等重大事项。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有严格的行使程序。国外对此大都有明确定。我国《公司法》中对此虽有明确规定,但不全面。应从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适用的具体事项、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行使程序、回购股份价格的确定办法、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争议解决措施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9.
为满足公司面临重大决策时,保护异议股东利益的需求,通过了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的回购申请权.研究发现,股东利益的保护依旧面临着权利瑕疵股东利益保护不力、股权回购中资金来源不明确、股权回购中事前协议的认定无效性和不知情股东的利益保护不力的主要困境.切实保护股权回购中的股东利益,需要进一步明确权利行使条件、主体和回购资金来源...  相似文献   

10.
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概述 公司对重大结构性变化决策的基本机制是“资本多数决”原则。根据“资本多数决”原则,股东具有的表决力与其所持的股份成正比,股东持股越多,表决力越大。法律正是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中持股最多的股东的意思推定为公司的意思。因此,控股股东意志一旦上升为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意志,即对小股东产生约束力。这就使得控股股东享有比少数股东更为优越的权利。  相似文献   

11.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appraisalright),是指当公司发生实质性变更时,持不同意见的股东所享有的要求公司依公平合理的价格买取其股份,从而退出公司的权利。它起源于美国的判例法,最早只是作为公司合并中异议股东的一项保护措施,后逐渐扩张适用于公司营业转让、股份买卖以及章程修改等事项。在我国,该项制度尚未真正确立,本文在比较借鉴各国经验的基础上,对重构我国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提出了具体操作意见。  相似文献   

12.
股份回购是成熟资本市场上比较常见的资本运营方式和企业经营策略,尤其对于改善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产权结构和整治秩序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相关立法的滞后,导致实践操作中诸多不规范性和回购实务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并且股份回购还极有可能导致公司债权人和中小股东利益受损。因此在分析股份回购的功能与价值的清晰定位的基础上,从着眼于保护公司债权人、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完善股份回购制度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操作方式。这也是当前完备我国证券市场一个迫在眉睫的课题。  相似文献   

13.
股份回购是成熟资本市场上比较常见的资本运营方式和企业经营策略,尤其对于改善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产权结构和整治秩序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相关立法的滞后,导致实践操作中诸多不规范性和回购实务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并且股份回购还极有可能导致公司债权人和中小股东利益受损。因此在分析股份回购的功能与价值的清晰定位的基础上,从着眼于保护公司债权人、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完善股份回购制度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操作方式。这也是当前完备我国证券市场一个迫在眉睫的课题。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的法律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侯鲜明 《商业研究》2006,24(10):132-135
股份回购是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在我国还仅仅是一种金融创新行为。股份回购具有多种功能,在我国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上市公司回购自己股份更具有特殊的意义。但我国有关股份回购的立法粗糙滞后,已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因此,坚持股东实质平等和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立法原则,选择适宜的立法模式,建立既适应国情又符合国际惯例的股份回购法律制度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15.
朱香花  金香花 《商》2013,(12):152-152
本文从2006年-2012年的股份回购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利用超常收益(AR)、平均超常收益(AAR)、累积超常收益(CRRA)来分析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公司在公司成熟期,为了加强原来股东有效控制股份,从外部股东回购股份,从而增强公司的未来盈利的目的,向市场传递本企业良好的信息。  相似文献   

16.
李军 《商业会计》2012,(8):99-101
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我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发生了大规模的股份回购,我国在海外上市的公司也进行了较大规模股份回购,而A股市场股份回购较少,只涉及到四家公司,回购金额也较少,其原因何在,值得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   

17.
杨雯茹  朱旦旦 《商》2014,(17):110-110
股份回购作为一种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工具己逐渐被我国上市公司采用,研究有关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动因等问题,对推动我国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的创新与发展有积极的意义。本文从股份回购产生的背景出发,结合宁波华翔公司情况,对其两次股份回购动因进行了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   

18.
本文回顾了股份回购在我国的发展进程,探讨其对于我国金融市场的现实意义;并从多角度具体分析了我国股份回购的动因,给出相关建议,以其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特殊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19.
公司法确立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为了克服资本多数决的弊端,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仅适用于公司合并与分立、公司章程变更、公司营业转让、受让和出租等公司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其行使的程序包括异议通知、提出请求、价格协商、估价诉讼。  相似文献   

20.
周星 《商业科技》2014,(8):194-194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指的是对公司股东会(大会)决议持异议的股东,在规定情形下,享有的要求公司以公平合理的对价回购其股份,以退出公司的权利。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存在着规范不统一,行使程序不明确,适用范围过窄等缺陷。本文以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为基础,分析其存在的缺陷,对完善相关立法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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