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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实际上是在登记与本权发生分离时,原处分权人丧失所有权,善意第三人取得所有权的制度.现行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初衷在于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而这样的立法初衷完全来自于对动态交易安全的保护,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所以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把不动产归于善意取得制度,是与时俱进的.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性质、要件以及法律后果构成了善意取得制度的完整体系,这些内容不是单独孤立存在的,是有其内在逻辑性的,现就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这几方面阐述一下笔者的看法.  相似文献   

2.
在出卖人没有处分权的买卖行为中,合同的效力与所有权转移之间的关系,是民法学界长久以来争论的焦点根据法律行为划分为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的观点,运用法律事实分析权利变动的方法,综合考虑原权利人和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保护,分析了不同情况下的无权处分中买卖合同效力与所有权转移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在现代高房价、房奴、蚁族成为时代潮流的前提下,房产无疑成了公民生活中极具影响力的不动产,无论对于买房人还是卖房人都是生活中的大事,如果还有其他共有人,不动产买卖要更加小心谨慎,因为各方需要极力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旨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但是善意取得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共同共有人利益应得到相关保护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法律应对实施细节作出更详细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善意取得是所有权取得的一种方式,己为大多数国家民法所确认,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善意取得制度创设的目的是保护交易安全。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包括: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转让人必须为无权处分财产的人;受让人须通过交易性质的法律行为有偿取得财产;善意取得的财产主要是动产。目前,我国正在构建新物权法,作为现代民法物权的一项重要制度,适当扩大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是符合法律价值趋向的。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的动产担保物权有动产抵押权、动产质权、留置权三种。动产质权和留置权均以占有为公示方式,而动产抵押权以抵押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为特征。因欠缺公示表征。在实践中常常导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尤其是动产抵押权人和善意第三人之间的冲突。我国应当时动产一律采取书面成立——登记对抗主义的公示方式。并完善登记的对人效力、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  相似文献   

6.
善意取得制度主要解决财产所有人与善意受让人之间的冲突,确认和保护善意受让人在交易中已取得的物权.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包括标的物须为动产,受让人须为善意,受让人须基于法律行为受让动产所有权,让与人须无动产的处分权,受让人已取得动产的占有且须为有偿取得.  相似文献   

7.
2009年我国新颁布的保险法就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的行为规定保险人可以免责。保险法认为这属于骗取保险金行为,保险公司由此可以免责。但是保险人是否能够因为投保人的故意行为而免责,这并不是一个一概而论的问题,需要针对不同的情况做出具体的分析。在分析各种情况均遵循一个前提:排除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合谋导致保险事故意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即均认定被保险人是理性人不考虑被保险人以牺牲自己的身体为代价获取保险金。那么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在于投保人是否为自己的利益投保。文章所坚持的观点是完全不可免责制,其基于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在整个事件中被保险人始终是受害者,且从订立保险契约的角度,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是整个契约形成的基础和最终目标。如果投保人故意伤害被保险人造成保险事故,文章所认定的是请求保险权利归于没有参与犯罪行为的其他受益人,若没有符合条件的受益人则权利归于被保险人的合法财产继承人执行。  相似文献   

8.
保险受益人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利害关系人,《保险法》中对受益人也做了许多规定。但在保险实务中,实际情况远比法律所规定的情况复杂。本文主要对新《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与其对应的原《保险法》第六十四条比较,并就三种情况下进行讨论,提出问题和建议。这三种情况分别为: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时保险金的归属、受益人缺失时保险金与遗产的关系、部分受益人死亡时保险金的分配。  相似文献   

9.
一、保险与保险法律关系 《保险法》中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  相似文献   

10.
新《保险法》有利于保护投保方合法权益和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但仍存在缺陷:核保期的责任归属仍难以解决;免责条款的规定过于笼统;疏忽了对恶意重复保险的规定;保险公估人的法律地位仍未得到确立。为保证新《保险法》顺利实施,建议:明确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标准;取消免责条款的口头说明形式;明确保险人过错导致退保的处理;区分善意重复保险和恶意重复保险;赋予保险公估人以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1.
浮动抵押制度极大的丰富了企业的融资手段,进一步保障了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的利益,本文希望通过探讨浮动抵押制度在运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加深对浮动抵押制度的理解。  相似文献   

12.
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归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信托法>已于2001年10月1日起付诸实施,自此,我国市场经济各类主体建立财产信托法律关系有法可依.根据信托原理,信托关系一旦建立,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则发生转移,这样才能使受托人通过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 分去实现效益.然而所有权转移会使一般人难以理解,甚至心存疑虑,担心设立信托会使其财产失控,从而不敢问津,这势必影响<信托法>社会功效的实现,为此,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关系分析清楚是有实践意义的.  相似文献   

13.
保险代位求偿权这一看似合理的制度在不足额保险下遇到了行使上的障碍.当第三人的清偿能力不足以同时满足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和被保险人的剩余损害赔偿请求权时,被保险人的权利应优先得到满足。但目前的立法无论是从实体上还是从程序上,依然没能摆脱旧有制度缺失的桎梏.因此,有必要在不足额保险下建立以被保险人利益优先为原则的行权模式,并相应地构建法定连带债权制度来彰显保险法的要义。  相似文献   

14.
论所有人抵押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抵押权为他物权,当抵押权与所有权因发生混同而归属一人时,抵押权并不必然消灭,所有人抵押权的权利人可基于其先次序的抵押权对抗后次序的抵押权人。我国民法应承认所有人抵押权这一制度,并通过立法予以规范和完善。  相似文献   

15.
所有权保留制度在各国广泛适用,其形式有成文法也有习惯法。我国也第一次对所有权保留制度作出了明文规定。它是一种兼具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特点的权益。所有权保留的法律结构体现出一种权利分配的均衡和方便:出卖人拥有取回权,在买受人没有履行相关义务时,有权取回自己合同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另外买受人拥有一种所有权的期待权。所有权保留情况下风险的承担以交付标的物为准,标的物在哪方则由哪方承担风险,除法律另外有规定的以及对于不动产保留的以外。所有权保留对于第三人的效力要视所有权保留是否登记和第三人是否善意而定。同时,所有权保留在分期付款买卖中广为应用。  相似文献   

16.
王珂  左慧 《西部金融》2004,(5):37-38
抵押担保由于具有稳定和安全的特性,因而成为银行信贷业务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担保方式.但在实践中,因为操作不当以及抵押人恶意逃避责任等原因,损害了抵押权人的利益,本文就常见的几种导致抵押无效的情形作些分析.  相似文献   

17.
本文认为:商业登记的一般效力在于,登记前,即使登记事项实际存在,也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仅可对抗恶意第三人;登记后,当事人可以就登记事项对抗恶意及善意第三人.商业登记还会产生一些特殊的效力,如排他、创设、弥补的效力,这种登记有的会产生新的法律关系,有的会使其受到有力的保护.此外,不实登记、怠于登记所产生的效力及登记公告与登记效力的关系也是商业登记中的重要问题.最后,针对我国商业登记法律现状,笔者提出了完善商业登记效力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8.
重复保险是保险法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机制,是保险法损害填补原则的一项重要体现。该文着重讨论重复保险中投保方的通知义务以及违反该义务该承担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9.
保险利益是保险法的核心要素,决定保险合同的主体资格,影响保险合同的内容与效力。时下,未婚同居已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同居双方在保险方面是否具有法律关系,具有怎样的法律关系?本文通过一起典型案例,对保险利益原则的应用进行阐释和分析,并提出理性投保和妥善处理此类案件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特殊性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源于动产的善意取得,两者有很多相同之处,但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是一种债权取得,与动产的善意取得又有许多不同.票据权利是具有特殊性的债权.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应包括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必须出于善意、受让人通过交易从转让人处取得财产、转让人须对财产无处分权和善意取得的客体为动产等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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