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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在已经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但随之而来的各种问题也出现,其中公司逃避社会责任就是其中的一个热点,而且新《公司法》在此问题上并未作出明确的规范。所以,规范公司的社会责任就显得刻不容缓。在对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立法现实分析基础上,提出了针对这些问题的个人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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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公司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白英姿(经贸委企业司现代企业制度调查研究组成员)去年底通过的《公司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公司法,该法为建立新型企业组织提供了法律依据,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法》颁布后,经贸委十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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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公司法》的实施郭齐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企业制度的改革从理论到实践,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改革15年来,企业改革一直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改革之初,政府向企业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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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与会计法律行为崔建发1994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关于以司的组织和行为的法律规范,同时也是企业会计行为的重要规范之一。今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作出了《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实施《公司法》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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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从近年来普遍出现的“用工荒”问题入手,分析了目前企业劳动用工现状及存在的诸多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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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跨入二十一世纪的新年伊始,中国人民又迎来了一部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它的出台立刻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作为一部新法,它的政策、法律导向是什么?它对中国经济的未来发展将起到什么推动作用?它在实施过程中还有可能出现哪些法律问题?等等。本文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相关的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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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正式确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该制度的移植能否在公司治理中发挥预期的价值,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焦点问题。本文拟从现行法律规定和其在我国的运行现状出发,结合我国公司现行治理模式来分析独立董事制度,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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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于1994年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较《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前进了一大步,顺应了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趋势,基本体现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但是,通过五年来的实际运作,也暴露了一些问题,有待《商事登记法》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一、关于设立与开业公司法人进行的是“设立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进行的是“开业登记”,两者之间并非字面称法不同,而是有实质区别的。事实上,从设立到开业应有一个过程,开业条件也较设立条件更为成熟,只不过非公司企业法人在登记时将这两个过程合二为一罢了,直接称“开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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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合伙企业法》由于缺乏细化的规定,给VC业的实践操作者预留了较大的空间。对于VC业的普通合伙人来说,充分利用新法规,通过设立“壳”公司、采取“双重身份”、信托、阻止有限合伙人进入清算组等方式可获得更多的法律利益和市场份额;而对于VC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可以通过“合伙协议”、利用“双重身份”参与管理、以“转让股份”代替“退伙”、破产程序等方式有效防范风险。《合伙企业法》有助于清除中国VC业的法律障碍,推动中国VC业的发展。[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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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7日,第10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的核心精神在于:以鼓励投资创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核心,完善公司组织机构的运行规则、强化对股东权益保护,对股东与公司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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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国际上出现的一种新的责任形式,即有限合伙,它主要适用于专业服务机构.我国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其中就增加了有限合伙制度,为风险投资扫清了法律的障碍,促进科技创新投入.但有限合伙在经营管理中也存在着弊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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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国际上出现的一种新的责任形式,即有限合伙,它主要适用于专业服务机构。我国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其中就增加了有限合伙制度,为风险投资扫清了法律的障碍,促进科技创新投入。但有限合伙在经营管理中也存在着弊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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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从第五十二条至第五十七条对监事制度做出了规定,但是在我国公司实务的实践中,监事制度的具体履行情况存在着较多的问题,笔者试图从国外监事制度的相关立法与我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制度进行对比,同时做出进一步的阐释与论证,提出些许完善我国监事制度的建议与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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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公司法》适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组织机构治理优劣关系到股东的利益,跟关系到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因此,有必要完善公司的组织机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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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内部管理强制性规范的存在,是国家为实现法律对公司内部治理的干预而设计的。同时不可忽略,公司内部如何决策才能既高效又民主的,是属于股东自我判断的问题。在现代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一方面,需要对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另一方面,也要保证公司及时有效的做出决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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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对新《公司法》修改原《公司法》中“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等禁止性规范提出质疑。从理论和实践的两个角度,分析和揭示由此可能产生的不利抑制官商勾结,防止政治、经济领域腐败互生、共生现象的滋生与蔓延,以及不利防止公司管理层以权谋私,不利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恶化公司治理等消极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