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2.
3.
4.
5.
近几年国家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出台了不少兽药行业政策。但部分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为了扩大销售,不顾国家兽药管理规定,违法生产经营,就我们查处的案件情况看,存在以下几种问题: 相似文献
6.
日前,重庆市沙区农水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开展了全区兽药市场集中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此次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检查乡镇12个,覆盖率100%,检查经营门市22家,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余份。 相似文献
7.
3月4日,甘肃省2005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确定,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等7大类农资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工作人员届时对现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骗取、套取许可证的企业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并规范农药经营主体,争取经营主体合格率达80%以上;争取20%的龙头单位实行连锁经营;争取常规农药品种质量合格率90%以上,农药标签合格率50%以上。此外,每个市、州成立一个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以兰州、武威两市为重点检查农机具及零配件市场,农机零… 相似文献
8.
9.
2004年,全国工商机关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规范”的指导思想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对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的质量检查以及对农资经营违法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农资市场监管执法和农资打假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统计,2004年各地工商机关整顿各类农资市场3.82万家,检查农资企业(包括门点、摊位)16.28万个,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31389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坑农害农行为,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近2.56亿元。3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动员会… 相似文献
10.
违法生产经营农资的行为多种多样.原因方方面面.要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必须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武装农资使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依法规范农资管理者的行为.系统实施农民安全使用农资工程。安全管理是实施农民安全使用农资工程的重要保障。因此,各级农业执法机构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主要从9个方面做好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11.
12.
为切实加强兽药市场管理,进一步摸清溧阳市兽药市场经营现状,更好地开展兽药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2010年4月,我们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兽药经营单位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92份(占全市兽药经营单位的85.296),回收有效问卷65份。通过调查,对溧阳市兽药市场有了更深的了解,从而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的工作重点。 相似文献
13.
14.
为了保障全国春耕生产顺利进行,3月28日,农业部在河北定兴县主办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培训咨询活动。农业部派出了由18家单位200多位专家组成的阵容强大的宣传咨询队伍,会同河北省农业厅、保定市农业局、定兴县人民政府的100多位农业专家与53家大型农资企业一起,将优质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机具、水产养殖等7大类农资及相关的科学合理使用知识送到田间地头、送到农民手中。 相似文献
15.
<正>随着农资市场的放开,全国各地已逐步形成农资多元化经营格局,经营主体有农资供销社、种子站、植保部门、土肥站、邮政系统、农资连锁店以及个体等。由当初的每个乡镇独家销售,到目前每个乡镇至少3家,这还不包括村级店。这说明进入农资销售这个行业门槛很低,但农资行业又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行业,农资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广大农民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毕竟农民种田不容易,大多数农民技术知识不足, 相似文献
16.
17.
3月以来,湖北省农业执法人员检查了1.3万个种子生产和经营门店,对农资重点市场和重点县市作了2至3次拉网检查,对七大批发市场实行不间断检查,同时组织市县农资打假办交叉检查、暗访检查。一个月时间里,立案查处农业违法案件1521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 相似文献
18.
某县农委查处一起违法经营“利巴韦林”兽药案件,该兽药标签上标注有“兽用”字样,并标注有“通用名”、“主要成分”、“药理作用”、“适应症”等,但未标注兽药批准文号,该县农委“按照农业部农医发【2005】33号文件规定,该兽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兽药”,认为“当事人经营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兽药,事实清楚, 相似文献
19.
黑龙江省种子市场专项治理行动于日前结束。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农民反映强烈的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定品种、虚假种子标签等违法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先后共检查种子经营单位5267家,没收假劣种子36万公斤,罚款212万元。 相似文献
20.
据工商部门统计,兴化市目前共有农资经营网点1000多家,其中证照齐全的合法经营户不足一半,经营户分散在各自然村。而目前兴化市农业局从事行政执法的在岗的执法人员仅有6人,监管力量显然严重不足。原因:一是因农资市场放开过快,行业门槛低,经营成本和风险小,有关法律法规对农资经营单位的设立条件不高。使得农资市场经营网点数量增加较快。二是兴化市耕地多面积大,大部分乡镇工业不发达,从而“靠农吃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