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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黑龙江省海林市长汀镇一位村民来信问:1.村党支部书记是否可以由镇党委以代理的名义指定?支部委员是否应由支书指定产生?2.村委会成员的分工特别是村会计、出纳应由谁当,是否由党支部说了算,或者镇经管站、镇党委和政府说了算?3.村委会成员离职或辞职后,是需要代理还是选举?不是本村村民是否可以担任村委会的职务?4.作为村委会成员,我是否可以起诉村支书的越权行为?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二十九、三十条的有关规定,换届选举时农村党支部的选举程序一般是:先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再由支部委员会选出书…  相似文献   

2.
《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第十四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面对两个“直接”和一个“不得干预”的选举办法,乡镇政府应如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委会搞好班子建设?通过山东省济宁市北宿镇连续两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实践,我们认为政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协助各村做好村委会选举工作。严格控制干部职数《村委会组…  相似文献   

3.
河南省济源市村民李某(1999年12月10日打来电话)问:在今年11月进行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选举委员会是由党支部委员和一名党员(曾任支部委员)、一名村民组长组成的。我到镇里问党委书记:村委会组织法规定选举委员会由村民推举产生或者由村民小组推举产生,可是为什么没有让我们推举呢?书记说:组织法刚刚施行,不一定那么严格,再说咱镇有咱镇的实际情况。你村的选举委员会是镇党委决定组成的,这样做是为了维护村里的稳定局面,防止在选举当中出乱子。请问书记这样讲是否正确?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规定:“村…  相似文献   

4.
山东省荏平县广平乡某村一村民来信反映:我村村委会换届时选举选出村委会主任(同时兼村支部书记)1名,委员3名。不久前,村委会主任(兼支部书记)无端停止了其他3名成员的工作,任意指定了一名副主任、2名委员和1名文书;过不久又连续两次重新指定村委会副主任、村文书、村民兵连长、村会计和村小组长。请问,他这样做是否正确、合法?群众对此有意见又该怎么办?答:如果反映属实,该村委会主任的做法是错误的、违法的。首先,《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  相似文献   

5.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坝河乡一村民来信问:我村于2001年3月与其它村合并,当时没有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而是由乡里委任了一套新的村委会班子。这种做法是否合法?答:这里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村委会成员的产生,二是在村庄撤并过程中村委会的组成。关于第一个问题,《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委会成员。”也就是说,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经过村民选举而委任村委会班子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关于第二个问题,《村委会组织法》第八…  相似文献   

6.
从村民来访看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存在的问题编者按辽宁省的村委会换届选举进行得非常认真、扎实,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他们对极少数未严格按照《村委会组织法》、辽宁省《实施办法。。及《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进行依法选举的村,进行了及时纠正,值得各地借鉴。辽宁省...  相似文献   

7.
《乡镇论坛》2010,(4):18-18
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某村村民致信本刊反映:他所在的农村村民根本没有民主权利,村委会选举完全操纵在村官手里,村民参加投票大都是因为投一票能得到10元钱补助,否则,投票率会很低。《村委会组织法》到了他们那里就成了一纸空文,村民自治成了村官专治。请问,村民投票发10元钱是否合理?  相似文献   

8.
村治咨询     
如何认定村委会另行选举结果贵州省余庆县小腮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来信询问:《贵州省村委会选举办法》规定,村委会成员缺额时,应及时进行补选,补选时由村委会主持,按本办法规定的选举程序进行。但县民政局在培训时提出再次选举原则上要求双过半,如果仍然没有候选人得赞成票过半,或当选人仍然不足时,按民政部《村委会选举规程》的规定,则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所得票数不得少于收回总票数的三分之一。这样要求是否与《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的“双过半”相违背,如何认定村委会再次选举结果?答:要认定村委会再次选举的结果,首先要搞清补选与另行选举、…  相似文献   

9.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选民登记中,对散居在农村的非农业户籍人员是否予以登记、能否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这一问题,应以《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为准,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登记的范围。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的立法本意,其适用范围是农村,其调整对象是农民。因此,在村委会选举的选民登记中,应只对户籍在农村的、与土地有直接联系的、年满十八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选民登记,让他们参加投票,行使其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的民主权利。对散居在农村的非农业户口的人员(包括离、退休回乡人员;20世纪60年代下放回农村,落实政策…  相似文献   

10.
《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是全国第一部关于村委会选举的地方性法规。制定村委会选举办法,对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现将这个办祛转载如下,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河南省内乡县一村民来信问:我村的村委会本应于1998年秋天换届,但由于第一次选举失败,就再没有组织选举。老村委会一直主持工作。请问,这样的村委会是否合法?答: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1998年4月18日,中办、国办《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规定:“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需要选举产生的村级组织负责人,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以及党内法规的规定,按期实行民主选举。未经县(市、区)委批准,无故拖延选举的,要追究乡镇党委和村党支…  相似文献   

12.
<正>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牛街镇楠木村一村民来信反映:2010年春节前夕,该村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村民方世贵在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提名中得票第一,但该村选举委员会却以方世贵提前透露治村规划为由取消其候选人资格。问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相似文献   

13.
选务咨询     
广西凤山县长州乡党委周思革问:村民代表会议是否可以进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这一规定决定了村委会选举的最基本特征──直接选举,即我们平时所说的“直选”。所谓直接选举,就是说由选民本人直接投票选举被选举人,而不需要先选出代表,再由代表投票选举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会议是由村民推选出的若干村民代表组成的,其职责是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因此,如果由村民…  相似文献   

14.
本刊讯(通讯员齐航建白希斌)1998年11月21日,在新的《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后短短两周内,山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据悉,这是我国新的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后,第一个出台的省级村委会选举办法。该办法充分维护了村民的民主选举权利,完善了村委会直接选举制度,对困扰村委会选举的诸多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为了保障村民的候选人直接提名权,选举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候选人通过预选产生.预选时,设立投票站和秘密写票处,由选民进行无记名投票,要当场计票并公布候选人名单。对选民提出的…  相似文献   

15.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堂邑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姜振方打来电话问:我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村民代表由村主任提名,没有经过选举,这样是否合法,能代表村民吗?答:《村委会组织法》第21条规定,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的方式产生。按照这一规定,村民代表应当由村民推选产生,而不应当由村主任任命。“推选”与“选举”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选举必须采取投票的方式,而推选可以有多种方式,如举手表决等。关于你村村民代表候选人如何提出,根据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22条的规定,村民代表的产生可以由…  相似文献   

16.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镇金家村二十名村民代表发电子邮件给本刊编辑部:“看到贵刊在2005年7月上18页刊登的‘村治咨询’中关于《被罢免的村委会委员是否具有选举权》一文,产生了疑问。辽宁省人大和民政厅的解答说,被罢免的村委会委员在本届没有资格当选候选人。如果可以参选,必然给村民造成自相矛盾的印象,既然罢免了为什么还要让其参加竞选呢?并且我们本溪市人大就该问题解答也是没有资格参选。贵刊答复,村委会3年一换届,被罢免的成员可以在下届选举时参加选举。但我们目前的问题是,被罢免的村委会委员现在拿着贵刊的文章在拖延时间,造成现在罢免后4个多月不能进行再次选举……究竟如何,请贵刊给予进一步的答复为盼。”对此问题,我们邀请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的郭正文同志做专门解答。  相似文献   

17.
一等奖3篇《经济发展与竞争性的村委会选举》(胡荣);《我们仍然在路上》(魏荣汉);《“先富群体”竞选“村官”现象的调查与思考》(周炳泉)二等奖5篇《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问题:规定、争论和思考》(唐鸣);《村民自治背景下村“两委”班子矛盾问题的研究》(任旭东舒军);《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分析》(赵希成张登莲孙清海孙鼎礼田刚昌);《乡村问题与村民选举》(严国方);《建立法治之下的村民自治》(杨英超)三等奖10篇《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刻不容缓》(熊伟);《村民自治与广东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王金红);《村民自…  相似文献   

18.
在村委会选举中,唱、计票是否准确无误,关系到判断本次选举和当选人当选是否有效的大问题。因此,对唱、计票进行核定,以检验是否有误唱、误计的情况就显得十分重要。那么,怎样进行核定呢?三种公式首先,要按本届村委会确定的职位和职数核定。为举例计算方便,设定本届村委会由7人  相似文献   

19.
选务咨询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民政局陈奉军问:村会计是否一不定由村委会委员担任?在村委会选举中如何确认无效票、弃权票与反对票?村会计掌管着村里的财务收支账目,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职位,因此在许多地方会计一职往往由村委会干部兼任。但是,对于会计是否一定要由村委会领导成员担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并无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如果当制定的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中对此有规定的,应该遵照实施办法安排会计一职;如果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则应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共同商讨,以决定聘请何人出任会计。特别是当准备从外村聘请会计人员时…  相似文献   

20.
《村委会组织法》颁布施行后,各地省级人大常委会普遍制定了符合本省实际的实施办法,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还制定了村委会选举的专门性法规。绝大部分地方性法规对选举的程序规定得都比较完善,为基层依法选举奠定了基础,但笔者也注意到,大多数地方法规对一个很实际的具体问题——村委会成员的任职条件,却普遍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明确规定,这给基层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村委会组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从宏观上规定了村民委员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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