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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合同成立的前提下,确定了合同中各单项履约义务以及交易价格后,应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或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其目标是能够反映企业因履行合同中的每一单项履约义务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相似文献   

2.
<正>三、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新收入准则第十一条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相似文献   

3.
应唯 《财务与会计》2022,(14):12-16+23
<正>七、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的特定情况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而控制权转移关键在于判断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新收入准则给出了一些判断迹象,“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是其中应考虑的迹象之一。实务中,当企业已将商品的实物交与客户,客户实际上占有了某项商品的实物,  相似文献   

4.
<正>五、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收入的确认如果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则应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新收入准则第十三条规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即客户是否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包括有能力阻止其他方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客户拥有商品或服务的现时权利、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以及能够获得该商品或服务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是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应包含的三要素。  相似文献   

5.
梁燕瑜 《财会通讯》2021,(3):103-106
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的模式需要通过主体收入确认的方式得以反映,即控制权转移时按照交易价格进行收入确认,这是新收入准则"五步法"模型的核算原则.新准则的实施对各行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本文主要基于新准则"五步法"模型对设计咨询行业单一合同模式和EPC总承包合同模式的收入确认进行探讨,就合同中履约义务识别以及交易价格分摊等关键问题的处理作进一步的明确,为相关企业收入确认及时性和准确性的增强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6.
对于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新收入准则与原建造合同准则并无本质差异.新收入准则中确定履约进度的产出法和投入法,更具导向性和选择性.大型施工建造合同,按成本法确认收入在实务中面临一些问题,本文认为,验工计价更能如实反映建造合同的履约进度和向客户转移商品控制权情况,可选择该指标用来确认收入.  相似文献   

7.
对于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新收入准则与原建造合同准则并无本质差异.新收入准则中确定履约进度的产出法和投入法,更具导向性和选择性.大型施工建造合同,按成本法确认收入在实务中面临一些问题,本文认为,验工计价更能如实反映建造合同的履约进度和向客户转移商品控制权情况,可选择该指标用来确认收入.  相似文献   

8.
新收入准则采用"五步法"模型解决企业收入确认问题.由于"五步法"模型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涉及单项履约义务的认定、商品控制权的转移是在某一时段内发生还是在某一时点发生等职业判断事项,导致实务中对一些问题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这一点在建筑设计类企业表现得尤为明显.本文在对建筑设计类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的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后认为:建筑设计企业可将设计合同按工作阶段拆分为多个单项履约义务,该等履约义务属于时点履约,应在完成每一阶段工作时确认收入.这种做法与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要求较为契合.  相似文献   

9.
新收入准则采用"五步法"模型解决企业收入确认问题.由于"五步法"模型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涉及单项履约义务的认定、商品控制权的转移是在某一时段内发生还是在某一时点发生等职业判断事项,导致实务中对一些问题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这一点在建筑设计类企业表现得尤为明显.本文在对建筑设计类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的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后认为:建筑设计企业可将设计合同按工作阶段拆分为多个单项履约义务,该等履约义务属于时点履约,应在完成每一阶段工作时确认收入.这种做法与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要求较为契合.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以电信行业为例,对新收入准则中对收入确认与计量的五个步骤进行了分析,即识别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正确区分履约义务的类别、准确界定交易价格并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控制权转移,并以"购机送费"与"存费送机"捆绑合同为例进一步进行阐释,最后总结了三点新收入准则给行业带来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正>七、售后回购售后回购,是指企业销售商品的同时承诺或有权选择日后再将该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售后回购协议可能包含在与客户签订的同一合同中,也可能存在于其他合同中(如企业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的同时,另外签订一份回购协议),购回的商品包括原销售给客户的商品、与该商品几乎相同的商品,或者以该商品作为组成部分的其他商品。但如果企业向客户转移商品的控制权后再决定回购该商品,不属于新收入准则所述的售后回购,  相似文献   

12.
本文基于新收入准则,以视觉中国作为案例研究对象,对视觉内容行业维权活动和销售业务收入确认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对于维权收入,视觉中国维权诉讼活动频繁,应当在法院发布裁决书时确认营业收入;对于销售收入,应当在客户获得视觉内容素材使用权的时点或授权时间和预期使用寿命孰短的时段内确认收入;若销售合同包含多个单独履约义务,应当以公允价值为标准,将合同总收入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依据商品或服务的性质在某一时点或某一时段内分别确认收入.本文据此对视觉中国提出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李霞 《财务与会计》2021,(23):77-78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将过去以风险报酬转移为标准确认收入改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并强调依据合同进行收入及成本的确认计量.这就要求财务人员依据业务内容统筹制定财务战略、计划,并通过深度参与合同制定而落实财务战略、计划;同时也要求业务人员熟知不同业务的财务影响并积极配合财务人员.本文主要从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核算与列报、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准确划分以及合同履约成本与履约进度的有效确定三方面分析新收入准则下企业业财融合的方法并提出实践建议,以助力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14.
李霞 《财务与会计》2021,(23):77-78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将过去以风险报酬转移为标准确认收入改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并强调依据合同进行收入及成本的确认计量.这就要求财务人员依据业务内容统筹制定财务战略、计划,并通过深度参与合同制定而落实财务战略、计划;同时也要求业务人员熟知不同业务的财务影响并积极配合财务人员.本文主要从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核算与列报、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准确划分以及合同履约成本与履约进度的有效确定三方面分析新收入准则下企业业财融合的方法并提出实践建议,以助力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15.
本文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及其应用指南进行深入学习领会的基础上,提出新收入准则所确立的收入确认条件体现出的履责行权制的新理念。文章对履责行权制的基本意涵进行了阐释,同时指出履责行权制进一步体现出了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经营理念。文章从履责行权制视角,分别剖析了新收入准则框架下的合同合并、合同变更、识别单项履约义务、判断单项履约义务的履约方式、交易价格的分摊、合同履约成本的归集与结转、合同取得成本的归集与结转、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填列等焦点问题。文章认为,从履责行权制视角出发,可以提升新收入准则的学习效率与效果。  相似文献   

16.
应唯 《财务与会计》2021,(18):11-16
确定交易价格是收入确认模型的重要步骤,是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并确认收入金额的基础.确定交易价格的目标是反映企业有权获得源自合同的对价总额.  相似文献   

17.
回迁安置房是否和一般的商品房一样作收入处理,在实务中有不同的做法,对企业的财务影响较大.一种观点认为回迁安置房是获取土地的对价,不能确认收入,一种观点认为其就是收入的一部分.新收入准则发布后,从五步法模型来判断,拆迁户属于客户,产权调换协议即是识别出的合同,交易价格可以确定,履约义务为交付新房给拆迁户,并且这些新房与其他正常销售的没有差别,应在新房交付时确认收入.  相似文献   

18.
韩佩君 《财会通讯》2021,(15):101-104
亏损合同是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对企业不利的经济事项之一,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造成一定的阻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CAS 13)"或有事项"对亏损合同的确认和计量作出了一般性原则规定,但并未给出具体的会计处理详细规定;2017年7月5日,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一系列最新规定,我国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CAS 14)"收入",新收入准则全面革新了收入确认模型,引入了合同成本概念,为亏损合同履约义务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指引.本文就亏损合同国内和国际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进行梳理,结合实务案例分析现有亏损合同会计处理原则,并针对不足之处提出合理的建设性建议.  相似文献   

19.
新收入准则中对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作了重大的变革,“五步法”模型是新收入准则的核心。建筑总承包企业如何从容应对“五步法”模型对EPC项目的影响,在变革中寻找契机,在市场中提升竞争力,已成为当前急需面对的重要问题。本文从EPC项目运作过程中的合同的合并与变更、多项履约义务的判定、影响合同价格的相关因素、分摊履约义务的价格、分时点或时段确认收入五大关键点展开论述,并以乙建筑总承包企业为研究对象,探讨“五步法”模型在EPC项目中的应用。  相似文献   

20.
应唯 《财务与会计》2021,(20):13-17
二、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实务中,企业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间与客户实际支付款项的时间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若企业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同时收到客户支付的现金对价,此时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间与客户支付现金对价的时间一致;若按照合同约定客户预付部分或全部款项,或者企业采取赊销方式对销售商品的对价分期(或分次)收取现金等,在这些情况下,企业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间与收取现金对价的时间往往不一致,可能存在着为客户或企业就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提供了重大融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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