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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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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栗明辉 《现代财经》2007,27(4):48-51
一人公司的出现是对传统公司社团性的重大挑战,因其缺失建立在股东复数基础之上的制衡机制,存在一人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可能。但鉴于现代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承认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已成为世界范围内公司立法的趋势。我国新《公司法》结合具体国情,明确赋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地位,并为维护交易安全,加强了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制。新《公司法》禁止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但对股份有限公司因股份转让等原因而形成的一人公司的存续问题未作明确规定,这将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困扰。  相似文献   

2.
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对形式一人公司都予以承认,但基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传统不同,对一人公司的承认模式不尽相同我国于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了较为详细具体的规定,从而将一人公司纳入法律的规制中,一人公司制度的引入,不仅反映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企业维持的迫切需求,也是对世界公司立法潮流的顺应。  相似文献   

3.
2005年10月,全国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公司法》修订案。这次《公司法》的修改在许多制度和规则上有了重大的突破和创新,其中以前争论最多的是否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问题也在“有限责任公司”一章中以一节七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得以尘埃落定。将“一人公司”纳入《公司法》的调整范围,允许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对其依法加以规范。这个补充为一人公司设立提供了制度上的便利,有利于鼓励投资创业,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一、一人公司的基本涵义及特征一人公司,是指股东(自然人或法人)仅为一人,并由该股东持有公…  相似文献   

4.
我国董事对第三人责任的现状及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史玲 《经济论坛》2006,(19):132-133
公司法的传统观念认为,董事仅对公司承担义务,不对公司以外的其他人承担义务。不论其债权产生的原因如何,公司债权人都仅与公司本身有直接的法律关系,而与董事个人没有直接关联,因而股东和债权人都无权要求董事个人对其承担责任。为此,许多国家的学者主张公司法应突破传统观念,要求董事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承认第三人的利益,主张建立董事对第三人责任制度。本文所称的第三人指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一、责任的性质关于董事对第三人责任的性质,学者争议很大。在英美法系国家,基于董事对第三人承担的义务是一般普通法上的注意义务,认为董事对第三…  相似文献   

5.
吴少波 《经济论坛》2006,(24):136-138
一、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股东资格的主要证据何为“股东”,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在大陆法系的公司法典、商法典、民法典中都找不不到明确的答案,我国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公司法》中也没有对“股东”作出明确的法律定义。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两种方式。原始取得是指投资人通过出资设立公司而取得股东资格。所谓继受取得是指在公司成立以后,对已经存在的公司股权依据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发生股权转移的情况下取得公司股东资格。包括通过股权转让获得原公司股东的…  相似文献   

6.
我国修改后的公司法中承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那么何为一人公司,为何要承认一人公司,以及设立一人公司的弊端在何处,且应如何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本人将简要阐述一下我的看法.  相似文献   

7.
浅析我国一人公司法律规制之不足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人公司制度在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已得到承认。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也明确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了其存在的价值,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我国一人公司在最低资本限额、内部组织和财务监督等方面都有很多不足之处。针对这些问题应制定更详细的解决方案,来弥补不足,以便更加合理地规范一人公司的设立、运行和监管,从而有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良性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8.
我国修改后的公司法中承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那么何为一人公司,为何要承认一人公司,以及设立一人公司的弊端在何处,且应如何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本人将简要阐述一下我的看法.  相似文献   

9.
张莉  鲍志容 《经济论坛》2005,(15):93-95
一人公司(one men company or one member company)亦称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股东只有一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且单一股东持有公司全部出资或全部股份的公司。在公司法律制度发展初期,一人公司并未被列入公司法调整的范围。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一人公司在现实中不断涌现,如果法律仍漠视它的存在,不从立法上予以规制,会加剧公司制度被滥用的现象,甚至会加剧公司法理论与实践的矛盾与混乱。于是许多国家通过立法对一人公司予以肯定,我国公司法修改草案也将一人公司制度作为一项修改的重点内容。  相似文献   

10.
我国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新增了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这必将导致现实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大量出现,因此,对一人公司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就更加凸现出积极意义.由于一人公司自身的特点,对一人公司的规制在传统公司法规范体系下是难以实现的.伴随着各国相继承认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许多国家的做法是一方面对公司法作相应修改,另一方面则加大公司法人格否认理论在一人公司中的适用力度.本文拟对一人公司设立后运用公司法人格否认理论对其进行规制的若干问题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11.
新《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同时又分别从公司对外担保权主体、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担保数额等方面对公司对外担保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制,以寻求一种利益平衡。然而,新《公司法》的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并非完美无缺,在防范公司对外担保可能产生的风险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12.
贾军 《生产力研究》2007,(14):60-61
文章对我国1993年《公司法》资本制度的特点及原因、新公司法公司资本制度的特点及原因,及在我国采取折中资本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其对债权人和股东的保护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对于形式性减资取消债权人保护程序方面的要求;赋予债权人的减资停止请求权以及减资无效诉权;对公司资本制度进行改革的同时应注重对相关配套制度与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相似文献   

13.
杜玲 《经济师》2007,(7):81-82
文章通过对新《公司法》实施以来一人公司的运营管理现状的调查,旨在摸清一人公司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制约因素和问题,对一人公司的利弊进行分析,提出一人公司运营管理中应采取上调最低注册资本,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经理制度,建立经理与股东的连带责任制;构建对股东决议的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会计检查制度;鼓励大学生创办一人公司;构建诚信经济体制,提高一人公司的诚信度等对策。  相似文献   

14.
一人公司股东唯一性,缺乏团体性,是直接导致公司内部制衡机制失去效用,股东操纵公司的原因。对一人公司的规制方式和手段,应该是赋予债权人监督权的双管齐下模式。这种综合手段的使用不仅拉近债权人与公司的距离,还可以很大程度上抵消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严苛规定,而且从事前监督来看,能够有效树立市场的诚信体系。不仅如此,该措施还可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相似文献   

15.
吴蓉 《发展研究》2009,(7):89-91
当公司陷入僵局时,股东向法院提起公司解散之诉是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有效方式。2008年5月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中对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做了以下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但从此类诉讼的本质入手,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仍有探讨的余地。笔者认为:公司解散之诉中应以其他股东为被告,将公司作为第三人较为合理。  相似文献   

16.
《公司法》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规定,是我国有关公司社会责任的重要法律条款,也是今后寻求落实公司社会责任的有效途径。不可否认,公司管理者、股东和非股东利益相关者以及社会公众的公司社会责任意识对落实公司社会责任至关重要,但要真正将公司社会责任落到实处,还需要通过具体的法律规定。我国新近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规定,无疑是落实公司社会责任的重要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7.
股份公司的类型有多种,但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主要就两种:一种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另一种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付。有限责任公司即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类型的公司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一)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数有限制,世界各国对股东人数的限制一般上限为30至50人,下限为2人以上。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是2入以上,50人以…  相似文献   

18.
魏彦珩 《生产力研究》2006,(8):33-34,57
一人公司对社会经济生活有利有弊。到20世纪末,世界各主要国家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态度从坚决否定转变到予以普遍承认,体现了一人公司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权衡一人公司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利弊,我国应通过修改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公司,同时完善对一人公司的规制,扬其长而避其短。禁止一人公司的设立,是因噎废食,实不可取。  相似文献   

19.
公司的本质,即公司是什么,是数百年来一直困扰东西方公司法学者们的难题,学者们对公司本质的争论也从来没有停止过,虽然很多情形下,这些论争带有许多形而上学的色彩。从法律角度而言,这些争论对于公司法律制度的研究以及时间问题的解决,却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前提性问题。正确理解公司的本质,就能更好地理解公司法设置的公司基本制度,就能正确理解股东退股权制度,对我国公司法各项制度的完善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20.
我国2005年修订的新《公司法》创造性地引入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但传统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并不能有效地保护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这就需要我国引入外部反向否认公司法人格制度作为适当的补充。文章通过对该制度的内涵、在美国的发展、我国引入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并对现实中滥用公司法人格的类型、该制度适用的条件和公司需承担的责任范围进行探究,以完善我国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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