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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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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9年6月19日,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和社保基金会联合发布《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社保基金会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的法定和自愿承诺禁售期基础上,再将禁售期延长三年,  相似文献   

2.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发布,根据该办法,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  相似文献   

3.
6月19日,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联合发文,启动部分国有股划拨充实社保基金的改革。改革办法最核心的一条,即对2006年6月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  相似文献   

4.
《新财经》2009,(7):8-8
近日,国务院决定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即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IPO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将IPO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转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  相似文献   

5.
王铮 《上海国资》2009,(7):56-60
6月19日,一项对国资运营管理产生深远影响的政策以奇袭姿态骤然出台。 当日晚间,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和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联合发布公告,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政策,转持的国有股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  相似文献   

6.
王铮 《上海国资》2009,(9):19-21
难题不仅仅源于力合股份的异议。据《上海国资》了解,原计划8月初应开始的存量公司国有股转持工作,目前尚未展开。社保基金的解释语焉不详。  相似文献   

7.
王铮 《上海国资》2010,(11):48-49
10月26日,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符合条件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于未上市中小企业形成的国有股,可申请豁免国有股转持义务。并且,对符合条件但已划拨的国有股,可申请回拔。  相似文献   

8.
王永泉 《特区经济》2011,(4):141-143
被业界称为"一石三鸟且重大利好"的国有股转持政策体现了以行政为主导的部门利益分配,表面调和了部门矛盾但却难以真正实现各利益主体的协调运作,隐含着证券市场是一个相对边缘化的市场,并且社保基金作为财务投资者改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难度极大,国有创投遭遇进退维谷的两难困境。长期来看,国有股转持是证券市场的利空措施,而当务之急是尽快出台国有股转持的配套细则。  相似文献   

9.
正财政部官员称:国有股转持《细则》近期出台国有股转持即将开闸。6月19日,由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发布。此后,国有股转持一直是  相似文献   

10.
乔蛟 《产权导刊》2009,(7):58-59
今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据国内财经媒体报道,从1998年12月国务院提出尽早设立创业板块股票市场,前后历时10多年,深圳创业板终于要在今年10月推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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