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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28日,吉林省政法界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全国优秀法官、原吉林省公主岭市法院环城法庭副庭长樊强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偷税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作为全国优秀法官,樊强在吉林省政法界非常有名。他曾连续受到三级法院,两级市委、市政府21次表彰,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他还曾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好法官”,他领导的法庭还上过央视“神州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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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自从2021年1月被写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大代表热议她“展示了新时代浙江法官的良好素养和敬业精神”之后,黄文娟就火了。人们津津乐道的是,2020年春节期间,她因疫情滞留湖北老家50天,利用移动微法院结案50余件,被浙江高院院长李占国称为“身边的先进典型”。黄文娟是鄞州区人民法院邱隘人民法庭的副庭长、一级法官,14年来,她不改初心,用行动诠释着对工作的热爱。面对诸多褒奖和荣誉,她说:“开心的同时也倍感压力,这些压力让我更加谨记,对经手的每一起案子,都要认真负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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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8岁的李老伯(化名)出院后,遇到了一件让他痛苦的事,小儿媳和二儿子(阿德)因他的赡养问题打起了官司。前不久,经北仑法院法官调解,双方最终同意“老人住进敬老院,双方每月各拿出300元抚养费”的调解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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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马的案子我知道判了,可是我几乎没有精力再去过问这件事了。”北京好望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运营部经理郭绍庆在电话里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普马欠我们的210万在两年半以前就已经判决我们胜诉,但我们至今也没拿回来一分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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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明确了国家将对初任检察官、法官和取得律师资格“接轨“,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发布公告,宣布今年的初任法官考试、初任检察官考试、律师资格考试都不再单独组织,而是统一并入明年1月举办的首次国家司法考试.此举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被认为是我国司法制度建设中的一件大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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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为普通百姓做点事,为社会稳定出点力,为国家建设担点责.我,义无反顾!”
2013年11月,陕西省政法系统践行群众路线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省各地巡回宣讲,“全国办案能手”、旬阳县人民法院赵湾法庭庭长骆云桥第一个出场,每到一地,观众都对他报以雷鸣般的掌声.
这掌声,寄托着人们对这位扎根基层、司法为民、默默奉献的人民法官的由衷礼赞.
入选全国“最美基层法官”
骆云桥1994年进入旬阳县人民法院工作,2006年被任命为法院审判员,并担任赵湾人民法庭庭长至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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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瓜果“代办王”史少鹏在一片赞扬声中当上了蒲城县陇阳乡小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上任伊始,他接到手的是支部和村委会的两枚印章以及20多万元债务.有人担心他在全乡闻名的“烂杆村”当书记,一身本事难施展,弄不好要“砸牌子”.
然而,短短三年,史少鹏迎难而上,用心做事,干出了一件件令众村民翘指惊叹的业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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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作为美国现实主义法学的代表人物,以抨击法律形式主义传统、破除法律确定性神话而著称,而他所强调的法律不确定性的起点就是法律事实的不确定性,即“事实怀疑论”。正是因为法律事实具有不确定性,以此为基础法官所适用的法律规则和法院的判决就自然具有不确定性。本文试从弗兰克“事实怀疑论”的内容入手,阐释其“法律事实是法官认定的主观事实”这一理论的合理性,探讨“事实怀疑论”在事实对规则适用的作用方面起到了怎样的启示性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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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月29日下午对力拓案做出一审判决,胡士泰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这起被称为“全世界都在看着”的案子即使到了最后阶段,迎来的仍然是各种复杂、甚至对立的看法。澳大利亚官方迅速表示“案子判得太重了”,甚至有多家西方媒体极力渲染力拓案给西方人带来的冲击——“有关外商在华投资环境恶化的担忧正日渐升温”、“强势的中国更愿意反抗西方”。《爱尔兰时报》还夸张地问“西方还能和中国做生意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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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志士张雨僧被杀81年了,但他写下的“猬狗”二字还活着。他究竟在骂谁呢?这是一起轰动兰州三年之久,而且牵动全国文史界神经的名誉侵权案。此案先后经过三次审理:一审判决考释者胜诉.终审又改判其败诉。在终审判决生效一年半之后,案子又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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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身份荣誉意识”是法官素质中最深层、最重要的内容,它是宪政时代法律的“正当性”得以维护的基本保证;是法官职业精神与纯粹技术性功能充分发挥的力量源泉;是法官自律与上进的内在驱动力。对于它的认识与提高是确保法官“高度素质化”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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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只有法院才是司法机关,只有法官才是司法官。他们把法律人格化,通过自己的审判来体现法律的存在和尊严。“万一判错了怎么办?”我曾问一位大法官。他回答说,这种情况极少发生,如果确实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判错了案,从理论上讲,有两种自救的办法: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