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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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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我国金融市场中,资管产品已占据不可忽视的位置。随着资管新规的出台,在新的监管框架下,资管业务转型在去通道、降杠杆、期限匹配、净值化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2021年是资管新规3年过渡期收官之年,保本理财产品实现清零,净值型产品比例大幅增加,多层嵌套现象得到改善,信托公司新旧发展动能的转换已到达相对均衡的临界点,资管业务迈入规范发展新阶段。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也面临着部分产品打“擦边球”、净值化不彻底、存量产品难消化等后续问题。因此,应不断完善资管制度,合理调整底层资产配置,以净值化管理为核心提升机构资产管理能力,加大投资者教育建立对净值波动和风险承担的意识,有效处理资管业务过渡期结束后续面临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时代金融》2019,(6):144-145
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改变了商业银行的业务模块,为商业银行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但是也存在因为刚性兑付、多层嵌套、关联交易、信息不透明带来的诸多风险。文章重点从解构政策、构建机制、重构生态三个维度对资管新规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控制进行相应的探讨。  相似文献   

3.
资管新规不仅在打破刚性兑付、严控流动性风险、消除多层嵌套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还对净值化管理以及涉及到的相关概念、适用对象等进行了定义和补充说明,而后出台的"理财新规"等一系列政策亦是与"资管新规"保持充分衔接。在"严监管"的大环境下,商业银行该何去何从?为求可持续发展,应如何进行业务转型与风险防控?论文结合监管新形势、新动态,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   

4.
晏伟华 《时代金融》2022,(11):68-69+89
<正>针对资管行业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金融监管部门纷纷出台了各种规范性指导文件,对行业发展进行了重点规范。2018年,金融监管部门发布了《有关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等,自上而下全方位地梳理了整个资产管理行业,确保了资管行业可持续、稳定、规范发展。各类市场参与主体,不仅要面临各种严峻挑战,还需把握住转型发展的难得机遇。对此,作为资产管理行业的主体,商业银行应积极转型理财业务。  相似文献   

5.
韩佼  张佳婧 《河北金融》2022,(2):57-59,68
2021年是《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资管新规"落地的第三年,也是过渡期整改最后一年.三年以来,资管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影子银行风险显著收敛,刚性兑付预期逐步被打破,资管业务逐步回归本源.但是在转型过程中,商业银行仍然面临较大的压力和挑战,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需要进一步采取诸如提升发行销售理财产品的合规性、持续推动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等措施,以完善和整改理财业务转型,助其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乱象之下蕴含着极大的金融风险。2018年4月27日,资管新规正式公布。对于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而言,该指导意见打破了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对资金池、多层嵌套等行为进行了严格约束。新规虽有过渡,威慑却已形成。面对严格的新规,商业银行应尽快在过渡期内对理财产品资金募集端和资产运作端进行规范转型,加强风险管控,同时发挥既有优势,合理创新以适应日趋严格的监管环境。  相似文献   

7.
2014年以来,监管层针对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发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陆续发布一系列政策文件,呈现明显的从严监管趋势.2018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成为覆盖全面的纲领性原则性文件,大资管格局将得到重塑.论文描述我国券商资管市场格局,分析资管新规对中小券商资管业务的影响,指出其面临的传统业务受阻、客户需求偏差、营销渠道狭窄等方面的存在问题,提出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拓展三方代销渠道、创新产品设计服务等具体措施,力求拓展从严监管背景下券商资管业务发展的新路径.  相似文献   

8.
资管新规在制度层面重塑了资管行业生态,本文首先分析了新规对银行及理财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要求和影响,然后对比了国内外资产管理行业现状,并从发展机制、资金端、资产端等方面对理财子公司转型发展路径提出建议,拟推动资产管理业务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相似文献   

9.
范畅 《河北金融》2020,(2):21-23,31
为了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督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服务实体经济,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机构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为了确保金融机构能够顺畅调整资管业务,资管新规合理设置了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允许银行续发老产品逐步收回原来的资管业务,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过渡期内存量业务的清理压力。但是,过渡期的背后仍存在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给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有必要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发展与转型思路建议。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银行理财业务在快速发展中出现了业务运作不够规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够充分等问题。随着银保监会持续加大监管力度,银行理财业务已在按照监管导向有序调整,表外资产负债收缩,短期险产品份额下降,同业存单配置比例提升。本文探讨了资管行业细则发布后的资管理财市场变化趋势,预计银行成立资管子公司进程将加快,理财产品将向非标倾斜,分析了过渡期内新老划断的执行问题和结构化平层拆除后的增信措施落实问题,并就设立资管子公司、增强投研能力、提高客户覆盖率、开展财富管理业务、资管业务智能化转型等方面对中小银行资管业务提出了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1.
资管新规落地一年多,在旧模式基础上野蛮生长的资管行业在资管新规的引导下,新生态正在逐步成型。商业银行资管业务也只有通过不断调整转型方向,适应行业新生态的发展。本文通过提出思想、组织、产品、投资、系统、考核、队伍转型七大转型策略,助推商业银行资管业务站在新的起点上,顺应形势变革,打造价值创造新动能,实现稳步转型。  相似文献   

12.
周月秋  藏波 《金融论坛》2019,24(1):3-11
2017年之后,中国进入强监管、去杠杆的金融新周期,金融周期和经济周期趋向同步演进。资管新规和细则是严监管政策的重要举措,其核心内容是打破刚兑、规范资金池、去除多层嵌套、约束杠杆比例,引导近30万亿元的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通过统计分析发现,2018年年初至二季度,净值型产品发行速度加快,但非净值型理财占新发行产品比重不降反升。说明银行理财业务转型速度较慢,整改空间和挑战较大。未来,银行理财业务转型需兼顾客户端和投资端,采取两端发力、系统推进的策略选择。  相似文献   

13.
理财业务作为商业银行重要的表外业务,承担着拓展中间业务收入、提高零售获客能力、改善资产配置效率的功能。近年来,伴随着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也取得了高速增长,成为资管子行业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2018年起,随着资管新规及其配套文件理财新规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相继出台,统一监管标准、打破刚性兑付、加快净值化转型、消除多层嵌套和期限错配成为资管行业共同的监管导向,商业银行理财市场面临重大的调整和转型。本文在梳理资管新规以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管环境变迁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理财业务转型面临的现实问题,探索下阶段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策略。  相似文献   

14.
理财公司是银行理财回归资管的必然选择,逐步成为财富管理行业优质产品供应主体,商业银行更多的将成为理财产品代销机构。文章介绍了理财市场发展现状,指出城商行自营理财业务面临的困境,总结城商行开展理财代销业务具有的优势,从尽早布局理财代销业务、搭建科学的产品筛选体系、建立严格的风险隔离制度、完善全流程销售管理体系、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等方面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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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新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蓬勃发展,但在业务迅速发展过程中,个别商业银行出现产品设计管理机制不健全、客户评估流于形式、风险揭示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充分、理财业务人员误导销售和投诉处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引发投资者的质疑和不满。针对上述有关问题,银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个人理财业务的重要风险环节提出了具体规范意见。本文结合案例解析《通知》的具体内容,并对商业银行遵循《通知》应注意的问题做出提示。  相似文献   

17.
代理业务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商业银行在大力拓展本异地分支机构建设、开拓公司及个人贷款业务的同时,应制订代理业务发展规划和政策,积极拓展代理业务市场,增加商业银行低成本资金来源,以新的效益增长点增强同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相似文献   

18.
2014年,监管机构陆续出台多项措施,规范银行理财业务. 2月,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4年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39号文”)对银行理财业务管理架构等提出了规范性监管要求.5月,一行三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简称“127号文”),限制了理财产品投资非标的规模.7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35号文”),要求商业银行进行理财业务事业部改革.9月,银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236号文”),严禁商业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倒存等手段对存款“冲时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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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自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问世以来,对其的法律属性并未予以明确,资管新规颁布前,学界对其法律属性的界定主要是基于对保本、非保本理财的分类而进行的,资管新规颁布后保本理财不再属于银行理财范畴,在过渡期内明确理财产品的法律属性显得尤为必要。文章从监管当局对理财产品的定义及分类入手,对学界持有的委托代理关系说、信托关系说、合同关系说进行评析,并结合法院判例,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属性界定为"由委托代理合同、信托合同、行纪合同的部分特征耦合而成的委托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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