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不征税收入的定性和一般特征
(一)不征税收入的定性
《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以下简称“70号文”)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 相似文献
2.
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该公式,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必须从收入总额中剔除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哪些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与老所得税法相比。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有哪些变化?对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来说有何影响? 相似文献
3.
4.
不征税收入就是不纳入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的收入,它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企业不负有纳税义务,一般来说是有着特定目的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明确: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对上述不征税收入做了详细释义。 相似文献
5.
要正确厘清“不征税收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不征税收入有三种类型,即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由于企业涉及财政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项冒多种多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针对某类具体项目的收入是否界定为不征税收入一直是纳税人咨询和关注的热点。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 相似文献
6.
对于核定征收的企业,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类收入,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的优惠政策?核定征收企业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非经常经营所得,是否可以减除其股权成本?在线专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第二条规定,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相似文献
8.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人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三条则作了更为细化的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相似文献
9.
拜读贵刊2013年第3期《政府向工会购买服务的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以下简称《政府购买服务需要纳税吗?》)一文,个人认为政府向工会购买服务的收入,应当区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现方式,再来确认征税或不征税。 相似文献
10.
《财会学习》2009,(10):10-11
一、企业所得税
(一)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财政扶持政策的企业所得税问题。
为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国家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进口原油、成品油和加工原油进行财政补贴。进口成品油企业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各地税务机关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规定,重点复核上述补贴是否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不符合条件的补贴收入应作为当期收入征税;符合条件的不征税收入, 相似文献
11.
13.
2008年开始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明确了不征税的内容,不征税收入如何进行涉税处理,有不少企业了解得不够。本文通过实例对不征税收入的相关规定进行解读,便于纳税人更好理解企业所得税中的不征税收入的操作处理。一、新税法引入"不征税收入"概念"不征税收入"是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新创设的一个概念,是指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入征税范围 相似文献
14.
亏损弥补政策,是我国企业所得税中的一项重要优惠措施。亏损,即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后为负数,反映在会计科目上是“本年利润”的借方余额数。而税法则有自己的定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用计算公式表示:税法确认的亏损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但对企业以下七种情况的亏损不得弥补。 相似文献
15.
我国在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中首次引入了关于不征税收入的概念,其相关规定十分值得关注与研究。本文以不征税收入为研究对象,从不征税收入这一概念的辨析入手,进而分析其非税性,并针对不征税收入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16.
不征税收入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中采用的一个新概念,相对于原有的被财务人员所熟知的免税收入内容,不征税收入在内容上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同时,新税法还针对企业纳税人使用不征税收入而形成的资产规定了特殊的税法处理要求。本文针对不征税收入的内容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并从实际应用角度研究了在会计操作中应该注意的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17.
18.
19.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在这里,明确提出了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是相对于应税收入而言的,免税收入是税收优惠,是从属于应税收入的。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出现了政策性搬迁收入,它近似于不征税收入,但在执行过程中需相关文件或公告,在税务处理上也不尽相同。本文对此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20.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在这里,明确提出了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是相对于应税收入而言的,免税收入是税收优惠,是从属于应税收入的。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出现了政策性搬迁收入,它近似于不征税收入,但在执行过程中需相关文件或公告,在税务处理上也不尽相同。本文对此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