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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发展,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以山西省大同县10个乡镇为研究对象,从家庭农场经营的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视角上,调查分析大同县家庭农场经营发展程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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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的是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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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指导2020-2022三年各地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中专门谈到了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之一的家庭农场。说到家庭农场,大部分国家都是针对农场经营主体是农民家庭而言的,即家庭经营的农场,不论它是大农场还是小农场。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基本特征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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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据广西区工商局《关于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广西家庭农场申请工商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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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注册登记家庭农场要立足于当地产业特点,切忌盲目跟风,一哄而上。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的形式,把各个分散经营农户的零散土地适当集中,成方连片,统一经营,是现代农业的基本构成单元,为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奠定了基础。国家和各地政府部门支持、扶持家庭农场建设,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社会环境。但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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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家庭农场概念宣传问题家庭农场是个新生事物,许多专家学者对家庭农场从理论上给予了界定阐述,如家庭农场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家庭成员(包括婚姻、血缘关系)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并经工商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可对想创办家庭农场的农民来说可能过于理论化。笔者认为当前对农民进行家庭农场宣传要采用一些通俗易懂的方式为好:一是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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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针对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特点,落实扶持发展措施,对加快农业转型发展,提高政府支农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而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特点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仪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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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辽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积极探索和加快家庭农场发展意义尤为重要,本文在分析辽宁省家庭农场发展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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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工业化的持续推进、城镇化的深度发展,农村劳动力向城市人量转移,农村人地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农村村庄空心化、农业从业人口老龄化、农业生产经营副业化和兼业化等新现象日益显现,准来种地、怎么种地、以准为经营主体等问题日益严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锁定"三农"问题,提出发展家庭农场,聚焦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实现经营形式的创新。一、家庭农场的内涵和规模效益(一)家庭农场的内涵目前,学界对家庭农场还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一般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种生产模式早在上世纪80年代在上海松江和浙江宁波已出现,它是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趋势的产物,也是农户家庭组织农业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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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江苏省建湖县坚持把加快家庭农场发展作为推进"三农"工作、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有序发展。一、主要特点1、发展态势平稳向好。建湖县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达321户,从2013年55户起,每年实现翻番。近年来,建湖县着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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