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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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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会学习》2006,(12):52-52
我公司一家新成立的商业企业,处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当月认证的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那么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可以抵扣时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2.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提升营商环境,北京国税依据税务总局整体工作部署,率先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 自2017年8月21日起,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一步扩大到新办及未评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纳税信用D级和特定企业外的一般纳税人,均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相似文献   

3.
销售货物或购买货物都涉及到运输,“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收取的运费是按混业经营分别核算,分别缴纳增值税还是与货物销售一并缴纳增值税?支付运费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运输发票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铁路运输发票,在什么情况下准予抵扣进项税额?怎样抵扣进项税额?支付非试点纳税人联运收入怎样处理?收取或者支付运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4.
秦燕 《税收征纳》2023,(3):46-48
<正>纳税人采取账外经营手段购进货物,按照增值税现行政策规定,并未将其列为进项税额的不得抵扣项目;所购货物成本为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企业所得税现行政策也未将其排除在税前扣除项目之外。纳税人采取账外经营等手段不缴少缴税款,可能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按规定申报抵扣,却往往让人想到“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要求。实际上,  相似文献   

5.
覆盖全国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是“金税工程”的四大子系统之一。从实施的情况来看,该认证系统能有效地防止利用虚假增值税进项发票骗取税款的犯罪行为的发生,是“金税工程”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一环。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了认证系统工作效率的下降,影响到了征收单位的正常纳税申报秩序。笔者认为,为了有效提高认证工作效率,需要税务部门与纳税人及专业维护公司的共同努力与密切配合,从发票的开具一直到认证完成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才能充分发挥自动认证系统的效率优势。  相似文献   

6.
“营改增”试点以来,不同行业各有受益,企业受惠多,纳税人喜上眉梢。在交通运输业,由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企业的投资热情被大大激发。黔西南州宜成物流公司的财务人员赵先生说:“交通运输企业购买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发票的开具也直接进入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交通运输业税收‘进’和‘出’的问题得以解决,有利于行业做大做强。”  相似文献   

7.
为了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21号)中制定了“三个办法”和“一个方案”,对货物运输业从税收征管、抵扣和发票管理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票比对差错率仍居高不下,为此,我们对长沙县的808份货运发票的抵扣联进行了仔细的、彻底的逐份检查核对,检查涉及到231户抵扣人、7户自开票纳税人,通过稽核,初步发现了货运发票受理、抵扣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作了分析: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增值税为“价外税”以不含税的价款为计税依据价、税分离核算.同时,一般纳税人采用税款抵扣办法,企业购进货物等产生的进项税额可抵扣,抵扣的依据是经过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可能认证不通过的情况;另外,由于扣税凭证的认证期限可达180天,企业可能跨月认证.这与会计核算存在矛盾.笔者认为,“待抵扣进项税额”这一明细科目能起到很好的过渡作用,它可细化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核算过程,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也使会计核算与企业实际纳税处理相符.  相似文献   

9.
《财政研究资料》2004,(36):14-15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多抵扣税款.是不法纳税人惯用的偷税“伎俩”.也成为自增值税专用发票启用以来,国税部门的重点打击对象。然而。山东省国税部门通过最近连续查处的几起取得专用发票不认证、不抵扣的偷税案件发现。不法纳税人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税的“花样”正不断翻新。应警惕企业主动放弃抵扣权成为新的偷税方式。  相似文献   

10.
稽核系统中“作废发票”是指销货方在用防伙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时,将正确的专用发票确认为作废,在存根联数据报送时以作废发票信息报出,同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作为正常发票交给购货方,购货方将抵扣联拿到税务机关进行了认证抵扣。  相似文献   

11.
增值税进项税额并非可以全额抵扣,是否可以抵扣需视情而论。随着“营改增”试点扩围T作的逐步推开,一些企业在增值税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环节存在着对相关税收政策理解不够清晰,抵扣不够准确,操作不够规范,由此造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时,存在发票开具内容不规范,原始资料不齐全,扣税凭证不合法等一系列问题,从而使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确定性增大。  相似文献   

12.
现实意义上的金税工程由五大子系统组成。以购货方企业申报发票认证的方式,通过认证子系统采集税控开票子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数据。以税控企业定期申报专用发票开具情况的方式,通过报税子系统采集对应的存根联数据。尔后,由认证子系统、报税子系统通过各自的软件接口分别将抵扣联、存根联数据传递到稽核子系统,以抵扣联载明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等七项主要数据同对应存根联的数据进行比较核对。  相似文献   

13.
增值税纳税管理是链条式管理,为照顾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无票扣税的问题,国家制定了农副产品采购进项抵扣制度。对营业执照中有收购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直接以现金形式、零星小额收购农业生产者个人自产的免税农产品,允许其自行开具由税务机关提供的“收购发票”依13%的扣除率(原为10%)扣除进项税额。同时还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在实行初期,人们在管理上并不很重视它,然而,就在国家采取种种措施,堵住手工虚假票  相似文献   

14.
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或销售应税货物(不井入销售额的代垫运费除外)支付的运输费用,由运输单位提供运输劳务自行开具的运输发票,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及省级地方税务局委托的代开发票中介机构为运输单位和个人代开的运输发票,以发票上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按7%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然而,在这一税收政策背后却存在虚开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现象。  相似文献   

15.
咨询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0,(11):36-37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进项税额抵扣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140号)第七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具体到实际操作中,一般情况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认证专票或者采集申报的其他抵扣凭证信息必须等到下月(或以后月份)系统比对结果出来,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取得认证相符证明后才能申报抵扣。  相似文献   

16.
《税收征纳》2012,(4):42-43
为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因客观原因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问题,现将有关规定公告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17.
咨询服务台     
<正>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应如何处理?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相似文献   

18.
在办税服务厅听到一些纳税人反映:“现在社会上只有两种情况要排队,一是春运时坐火车买票要排队,再就是国税局征期申报和购买发票及发票认证时要排队。”一个排队现象恰恰反映出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说明我们还不能真正的善待纳税人,纳税人的反映应引起我们的重视。目前,我认为管理环节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相似文献   

19.
《会计师》2015,(16)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现将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公告如下:一、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二、上述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规定无法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购买方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  相似文献   

20.
陈仲  许磊 《税务学习》2003,(2):22-22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从事收购农业初级产品的法定凭证,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功能,是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在农牧业产品收购行业,对增值税额计算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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