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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由于票据本身存在的风险以及票据当事人的风险行为,给票据权利人引发的票据权利丧失、被诈骗、被担保、被追索和合法权利被剥夺等一系列次生风险,对票据权利人造成的损害和对票据市场的危害日益严重,应高度重视,治市首先当修法,管票理当控制源,《票据法》应当与时俱进,不失时宜进行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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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兵 《金融经济(湖南)》2009,(5):118-119
<正>一、票据无因性的含义票据的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不因票据的基础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而受影响。出票人签发票据,只要形式上符合票据法规定的要件,即为有效出票行为,出票行为成立后不受基础原因关系的影响。我们可以把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分为外在无因性和内在无因性。票据行为的外在无因性指票据行为的效力独立存在,其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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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背书又称质权背书、设质背书,是指以设定质权、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进行的票据背书。背书人(出质人)通过背书的方式,将票据转移给被背书人(质权人),并以票据权利作为对被背书人所拥有债权清偿的担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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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援引我国《票据法》对文章主题做了较为深入的法理探讨和解释,指出填写被背书人名称的“示动者”应该是背书行为的直接前手背书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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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票据法和相关学理都认为,被伪造人因未在伪造的票据上签名或盖章,故不负票据责任。但如果对票据伪造和签章伪造进行概念上的区分,就可以在被伪造人和相关善意当事人之间更公平地划分票据责任和票据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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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由于票据本身存在的风险以及票据当事人的风险行为,对票据权利人造成的损害和对票据市场的危害日益严重,应高度重视,治市首先当修法,管票理当控制源,《票据法》应当与时俱进,适应票据市场发展需要,不失时宜进行修改完善,建议明确规定禁止签发和承兑无资金对价的汇票,增加贴现和付款时由付款人按日付息等规定,平等公正地保护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票据市场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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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上诉人王某与被上诉人张某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某法院民事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基本案情如下:王某开具一张农村信用合作社支票给广州鸿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公司")的洪民,该支票出票时未填写收款人,票面金额为30000元,兑现期为2006年9月25日。因洪民与陈穗存在生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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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兵 《金融经济(湖南)》2009,(10)
一、票据无因性的含义票据的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不因票据的基础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而受影响。出票人签发票据,只要形式上符合票据法规定的要件,即为有效出票行为,出票行为成立后不受基础原因关系的影响。我们可以把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分为外在无因性和内在无因性。票据行为的外在无因性指票据行为的效力独立存在,其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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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承诺自己或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票据上指定的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有价证券。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为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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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据链”现象在目前的票据市场上,常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让人深思。不少企业以自己与关联企业的商品交易为贸易背景,从银行开出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然后再由持票人的关联企业到银行贴现。其中出票人与贴现人之间有时候是直接的前后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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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背书属于特殊转让背书的一种,其虽然也是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但相对于一般的转让背书而言,在被背书人、背书权利限制、背书作成期间等方面都适用特殊的规定。世界各国票据法关于期后背书的制度规定也不完全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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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多年的财务工作过程中,本人注意到承兑汇票在近几年使用迅猛,特别是自银行承兑业务改革,使得客户在存入承兑保证金可获得定期利率后,几乎每一个企业在资金使用过程中都接触到承兑汇票,而且比例在逐渐扩大,甚至有的企业承兑汇票量已达总资金流量的80%以上。承兑汇票在增加资金流动性上发挥了巨大作用的同时,也给财务人员增添了不少的麻烦,根据平时使用中出现的问题,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由银行无条件承兑,在转让过程中都将视为风险已转移,转让方不再承担责任,在转移过程中都将终止确认,现仅银行承兑汇票财务使用过程及注意事项进行了归纳,供大家参考:一、收取其他单位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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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计实务操作中有关支票的填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稍有疏忽就容易出现签发错误,被银行部门拒收或退回,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如何正确规范使用支票,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将有关注意事项介绍如下。一、什么是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办理特定业务的票据。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它是一种注重资金关系的支付凭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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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个自然人要设立企业,就会涉及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即在公司制的一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人公司")和非公司制的个人独资企业两者中的选择。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一人公司是法人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属于投资者个人所有,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也不具有独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