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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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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巧 《特区经济》2022,(9):128-131
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快速发展,证据类型也在不断创新,互联网时代下的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的证据类型也在逐渐发展。虽然我国已经将电子数据作为法定证据种类,但是针对电子证据公证保全这一问题却没有提及,特别是对于时常发生的互联网侵权案件,电子证据保全在处理此类案件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基于互联网的时代背景,本文:首先,阐释了电子证据、电子证据公证保全的相关概念和目前我国的立法现状,其次,论述了电子证据公证保全的基础理论,重点在于通过分析目前我国互联网电子证据公证保全的存在问题,提出自己的相关完善建议,以期构建更好的电子证据公证保全体系,推动互联网的健康运行和保障权利人切实的根本利益。  相似文献   

2.
随着司法活动逐步迈向数据化,传统的证据和证明活动难以满足现实的需要。大数据证据通过算法将海量、复杂、多样的数据事实材料转化为对事实材料规律性的认识和分析结果,在刑事司法中拥有广泛的运用场景,使得司法活动更加科学和高效。目前,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采取法定证据种类制度,立法未明确大数据证据的证据种类,司法实践对大数据证据种类的认定不一。现有大数据证据的证据种类学说主要包括电子数据说、鉴定意见说、证人证言说和单独证据种类说,本文主张将大数据证据作为一种新型证据种类进行立法确认,并从保证大数据的真实性、大数据证据与待证事实的相关性和大数据证据结果的可靠性三个维度构建大数据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3.
依据电子证据的高科技性、开放性、脆弱性等转征,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被采纳,并且基于当前我国对电子证据立法和实践混乱的局面,我们当务之急就是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的同时,依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制定出专门的电子证据法律规范,赋予电子证据独立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4.
电子证据是随着科学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形式的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在的、用作证据使用的一切材料及其派生物:或者说,借助电子技术和电子设备而形成的一切证据.电子证据有不同于传统证据的特点,如今,各国对电子证据的研究都处于探索阶段,相关立法还很不成熟.笔者仅从电子证据的取证中存在的缺陷作出研究,进一步完善电子证据的取证.  相似文献   

5.
赵晓云 《魅力中国》2014,(16):301-301
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电子数据首次规定为法定证据类型。我国现有关于电子数据的研究多集中于电子数据取证、鉴定等技术方法。对电子数据的相关证据规则仍不够完善,缺少对电子数据证据能力、证明力及证据规则的研究。为此,本文将从司法实践中对电子证据的属性、鉴定,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方面展开探讨。  相似文献   

6.
柳萍 《发展》2008,(10):139-140
随着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的增加,电子证据越来越彰显其重要性,我国法律承认电子证据的证据地位,但未对其有明确的归类,本文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应确立其独立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7.
李端 《魅力中国》2014,(10):297-297
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在的、用作证据使用的一切材料及其派生物,与其他证据相比,由于其具有脆弱性、无形性、高科技性等特点。在勘验及取证过程中,特别是在“发现线索”到最后的“移交司法机关”,都需要遵循电子证据保护、提取、分析、固定和移交等多个法定环节的规范化操作。  相似文献   

8.
谈萧 《特区经济》2006,(2):117-119
一致行动在证券市场上有其现实诱因,但同时也有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之虞,因此必须对一致行动人进行法律规制。我国内地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中一致行动人规则已逐步建立起来,但与香港特区的立法相比,依然存在一定的缺陷。借鉴香港的立法经验,内地立法应对一致行动人进行严密界定,列举推定一致行动人的范围,明确一致行动人的法定义务和违反法定义务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9.
宋铭欣 《魅力中国》2009,(31):72-72
电子证据带着一幅崭新的面孔悄然来到我们身边。它不像人证那样绘声绘色,也不像物证那样掷地有声。它更像是一个虚无缥缈的幽灵,在人类执法活动的许多领域都发挥着神奇的证明作用。无论是新型的电子商务或政务案件、计算机犯罪案件,还是传统的民事侵权案件、行政执法案件与劳动纠纷案件等等,都有可能成为电子证据大显身手的舞台。不过,长期以来我国证据法停滞不前,迟迟未能明确赋予电子证据以合法的身份。虽然司法实践中采用电子证据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但是法律规范中有关电子证据的条文仍然少得可怜。本文拟从电子证据的归类、电子证据的可采性和证明力等方面作一些粗浅的分析,以起到一种抛砖引玉的效果。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及其效力问题 ,涉及到保护人权与制裁犯罪的关系问题 ,制约非法证据效力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各国的相关立法和理论也不尽一致。我国立法对于非法证据效力的态度不明确 ,必须完善有关立法 ,并建立证据的庭前审查等有关制度  相似文献   

11.
鉴定结论是法定的诉讼证据种类之一,在司法实践中,鉴定结论往往发挥着关键性的证明作用.因此,对鉴定结论的认证规则的构建十分重要.笔者认为:在对证据的认证上,证据能力问题应制定详细证据规则,对证据的可采性问题实行法定主义:证明效力问题应给予法官充分的自由裁量权,同时也应当建立完善的认证规则,建立完善的鉴定结论采信规则.  相似文献   

12.
郑勇 《特区经济》2005,(2):123-124
公司资本是公司成立、经营的物质基础,也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依据,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法的重要内容。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世界各国公司立法都对之予以高度重视并做了明确、严格的规定。目前,各国对公司资本制度的立法基本上可分为“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  相似文献   

13.
中国古代刑法存在罪刑法定主义思想。子产铸刑书首开我国古代成文法创制之先河,此后的历代立法都闪耀着罪刑法定主义思想的光芒。唐律较全面地体现了罪刑法定主义思想。中国古代罪刑法定主义思想对我们当前立法、司法有重要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4.
当今社会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电子数据与人们生活结合日益紧密,随着信息化生活方式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电子数据不可避免地出现在检察机关案件审查、办理的各个阶段,甚至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13年起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电子数据明确为8种证据类型中的一种,赋予电子数据独立的证据地位和法律效力。由于电子数据与其他传统证据类型存在极大的区别,因此对检察机关在电子数据收集、固定、检验、审查等方面应用提出了新的要求。  相似文献   

15.
聚众犯罪是我国刑法中较大的类罪,刑法总则与分则均有关于聚众犯罪的规定。但立法上没有对聚众犯罪的概念进行界定,导致聚众犯罪与集团犯罪、一般共同犯罪,首要分子与主犯的关系不够明确。刑法分则关于聚众犯罪的条文,大部分明确了聚众犯罪的责任主体,但也有些条文未指明责任主体,既违背了聚众犯罪责任主体法定原则,也使得条文之间不相协调。文章探讨了聚众犯罪的立法缺陷,并提出了立法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宋代青苗钱利率考实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青苗法是王安石变法中的一项重要立法。许多学者认为,青苗钱年利率为40%,这是对青苗法的误解。青苗法又称“出息二分之法”,青苗钱法定年利率20%,是宋人的共识,其证据比比皆是。  相似文献   

17.
刑事非法证据的法律效力是学术界争论的一个热点问题,理论界的观点不一。我国对非法证据的法律效力规定不明确,必须完善相关立法。文章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结合中国的国情,提出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构想。  相似文献   

18.
本文根据电子证据的内涵以及电子证据的特征,并对电子证据的属性进行了定位,论述了从哪些方面对电子证据进行审查判断.  相似文献   

19.
关于驰名商标的判断标准还需具体明确,应有一个统一的认定标准和操作规则,否则,势必造成各地法院执法不一,也会给商标权人带来困惑;确定即发侵权行为人负有停止侵权等法律责任,还必须在相应的实施细则当中加以明确的规定,以便在司法审判当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法院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电子证据材料,我们不能恪守传统的证据形式,因电子证据自身的缺陷,而否认其能够作为证据的客观属性。  相似文献   

20.
房产税试点立法与税收立法权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沈理平 《特区经济》2012,(1):239-241
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试点立法引起业界对地方房产税收立法权的合法性质疑。本文从地方税收立法权的法律界定入手,深入分析探讨此次试点立法之所以引起合法性质疑的制度性原因,进而提出遵守税收法定主义、明确税收立法权的法律界定、限制地方税收立法权等完善制度的建议和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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