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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房地产》2007,(4):6-13
第一条 为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物业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相似文献   

2.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理公司与业主的维修责任的划分主要依据就是物服务合同。那么,合同对维修责任是如何约定的呢房屋的室内部分,即户门以内的部位和设备,括水、电、气户表以内的管线和自用阳台,由业主责维修。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的设施设备…  相似文献   

3.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是《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之一,为物业设施的维修养护、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实现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保值、增值等有效管理,离不开优质、高效的专户银行服务。故此,专户银行的选择成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相似文献   

4.
“专项维修资金”(原称“专项维修基金”)是指法律规定由业主交纳的,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它对于保障房屋的安全使用,维持与提高其使用功能,确保物业的保值、增值等均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中国物业管理》2008,(1):21-21
<正>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四十七条规定:"物  相似文献   

6.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不仅对国务院条例授权地方制定具体办法的内容,如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业主投票权的确定等,作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而且对目前造成物业管理过程中矛盾纠纷的主要问题,如住宅小区配套建筑的建设及其产权归属、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责任的明确、物业交付的条件和使用物业的一般规定等,作出了具有创新性的规定。《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质量,得到了全国人大法制委、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的高度肯定。现全文刊登《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供有关地方在推进物业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学习和借鉴。  相似文献   

7.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概念在1994年由深圳首次提出,并逐渐引起各方的关注。2003年国务院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中,开始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归属作出界定。在2007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第165号令中,更是对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国家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相似文献   

8.
<正>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9.
目前宁夏全区实施物业管理的6000多万平方米住宅小区中,普遍存在物业管理服务不规范,专项维修资金难归集,治安、卫生等物业事项缺乏统一管理等难题。近日,宁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做了详细规定,它将成为宁夏区内居民和物业服务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  相似文献   

10.
随着物业管理的发展,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问题逐步引起了人们的重视。近年来,在物业管理不断转型和发展的过程中,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建设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在目前境况下,物业维修资金在收取、使用乃至管理等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   

11.
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中,谈及对房屋和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责任,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对该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事实上,物业管  相似文献   

12.
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相似文献   

13.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与买房人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例如房地产开发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即项目运作的初期阶段,就应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聘请前期物业管理企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业主临时公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在物业销…  相似文献   

14.
《北京房地产》2006,(6):I0003-I0005
为加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维修、使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了《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通告。  相似文献   

15.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伴随着物业管理的诞生而产生的,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和更新。以前(约1998年前)这项资金基本上都由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管理,后来(约1998年后)这项资金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开始由政府监管,并实行财政专项储存。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发后,  相似文献   

16.
《中国物业管理》2008,(5):18-18
<正>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08年5月16日在广西南宁召开。会议就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随着《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以及《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建立与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已成为我国物业管理  相似文献   

17.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与秩序的活动。"这实际上是明确了我国目前的物业管理基本的、也是惟一的模式就是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管理。  相似文献   

18.
关于物业管理的概念,《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指出“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相似文献   

19.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即“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是指由法律规定由业主交纳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相似文献   

20.
物业管理,是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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