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如何加强汇兑资金的效益管理倪菊侬汇兑是一项银钱收付的业务,它涉及到货币的流通和资金管理。汇兑的特点是两地之间的款项收付活动不直接运送现金,而是通过内部调拨结算的方式来进行。为了使汇超局多余的资金及时调拨到兑超局去邮电部曾与中国人民银行商订了“邮政汇兑...  相似文献   

2.
35万元利息由谁付?胡思昌在湖北省松滋县局邮政汇兑与银行往来帐面上,悬着一笔高达35万元之目的汇兑利息悬帐。经走访了解到,这笔悬帐是自1993年7月1日以来,在银邮汇兑资金结算中,由银行划拨的兑超利息款。一个山区小县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由于兑超使企业...  相似文献   

3.
李道军 《邮政研究》2005,21(1):12-12
国家局对电子汇兑损益核算规定得比较清楚,但在实际核算中,由于资金调拨不及时,传统汇兑与电子汇兑资金实际使用未完全分开等多种原因,各级汇兑收入的核算存在不准确性,特别是县市局部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对于兑超局来说,一方面其在上级有存款的时间较多,内部清算收入一般会大于内部清算支出,另一方面因资金实际调拨不到位,为保证用户取款,就会向人民银行贷款,其在人民银行产生的透支利息会高于存款利息,多数局只结转了内部清算收入和内部清算支出的收益,而没有结转入行存款利息和透支利息的损失,造成了虚增收入。  相似文献   

4.
李桂琴 《中国邮政》1999,(11):30-31
1993年7月原邮电部改变原有汇兑结算办法,将汇兑资金交提款由原来在专业行存欠不计息改为在当地人行存贷款计息的方式后,截至目前全国邮政系统的汇兑资金利息已有6亿元的亏损,并以每年亏损1.2亿元的速度增加。从理论上讲,邮政部门不应产生汇兑利息亏损而应有少量的利息盈利。这是因为:用户在办理汇兑业务时,首先把汇款交付了邮政部门,等到送达收款人时有一定的时间间隔。在这个时间间隔内,邮局可把汇兑资金存于人行,得到相应的存款利息。如果有逾期无法支付的汇款,再退回汇款人时,汇兑资金存于银行的时间则更长,利息就…  相似文献   

5.
新中国成立后,邮政汇兑业务迅速发展,并同国家银行有明确分工。根据“既要有利于国家货币管理;又要便利广大人民群众及国家机关企业等使用汇兑业务”这一原则,邮政汇兑以办理个人汇款为主。机关企业相互间的汇款,除代收货价和邮购汇款两项由邮电局办理外,其余由银行办理。国际汇兑业务由中国银行统一办理。一、邮政汇兑的处理方式普通汇兑原来采用汇票方式,即邮电局收汇汇款后,将汇票交给汇款人自行用挂号信寄给收款人,收款  相似文献   

6.
国际邮政汇兑资费,主要指汇款人汇款时按汇出款额向收汇邮局按规定比例交付的资费,我国通称为汇费。另外还有国际邮政汇兑特殊业务处理费及兑付汇款手续费(报酬)等。国际邮政汇兑资费标准,由发汇国邮政按照万国邮联的觇定原则自行确定。邮联规定一张普通汇票的汇费最高额不超过22.86DTS(特别提款权)。一张存款汇票收取的汇费应低于一张相同款额普通汇票的  相似文献   

7.
随着邮政电子汇兑业务的推出,汇兑信息的传递时间由过去传统汇兑的50天左右缩减为当天到达,汇兑信息传递的极速性与资金调拨严重滞后的矛盾日益尖锐,将直接影响到邮政汇兑业务的经济效益。面对市场激烈竞争的现状和电子汇兑业务发展的客观环境,理顺资金运作关系,消除内部消极因素,加速资金周转,是提高电子汇兑业务经济效益的根本途径。电子汇兑业务盈利的经济制约关系电子汇兑业务的收入主要为汇费收入,以及汇超局汇超资金在途形成的存款收入、客户的汇费附言收入、快汇的加急费收入等其他收入,而支出主要有设备折旧费、资金运输…  相似文献   

8.
浅谈汇兑业务自有收入的分配与管理江西赣州地区邮电局刘荷香汇兑业务作为传统业务,曾经是邮政企业的拳头产品,但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银行的商业化,各种资金划拨业务和邮政新业务的大力推出,使汇兑业务相形失色。特别是1993年7月1日实施汇兑业务清算办法...  相似文献   

9.
张洪芬 《邮政研究》2001,17(1):26-28
目前邮政业务亏损日趋严重,为加强汇兑资金的管理,将汇兑利息进行合理分配不失为一种见效快、操作简便的有效方法。章给出两类汇兑利息的分配方案,目的在于通过利息分配,调动各局发展汇兑业务和合理管理汇兑资金的积极性,同时也能影响利息收支方面不良行为的产生。  相似文献   

10.
国际邮政汇票的互换是在发汇国邮政与兑付国邮政之间进行的,互换方式有三种,一种是“清单互换”方式;另一种是“汇票互换”方式(对这种方式国外也称卡片式);还有一种是混合互换方式。现分别叙述如下:一、清单互换方式。国际邮政汇款由发汇国邮政发汇局按规定手续收汇以后,将汇票或汇款数据、地址、姓名等发递到本国邮政汇票互换局,该互换局按国际邮政汇票顺序号码、收汇日期、汇票号码、汇款人、收款人地址、姓名、货币种类及汇款金额等,逐笔、逐项登记国际邮政汇票清单,将其中两份清单以最快邮路免费寄往兑付国邮政汇票互换局。兑付国邮政汇票互换局收到清单以后,一份签收后寄退发汇国邮政汇票互换局,按另一份清单开发国际邮政汇票(mpl),并经相关局通知收款人到指定邮局取款。  相似文献   

11.
改革开放促进了广东经济的繁荣,同时为邮政拓展了广阔的国际国内市场。特快专递、电子信函等新业务应运而生,并迅速地发展;商品包裹持续增长;函件大幅度增长;各界群众集邮的热潮方兴未艾;汇兑增加,高额汇票增多,汇超正在向兑超转化;报刊发行也在稳步发展。广东省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了邮政业务的发展,9年来邮政业务量翻了一番,业务收入翻了近两番。为适应邮政业务的发展,加快邮政建设的步伐,我们在5个方面进行了实践。(一)逐步增加邮政投资,增强通信能力  相似文献   

12.
随着邮政储汇业务的日益发展,特别是邮政储蓄存款余额和业务量的与日俱增,储汇资金的管理工作已显得非常突出。以我省情况而言,储蓄、汇兑业务每年收储和支付、收汇和兑付发生额将近50亿元,平均每天收付1300多万元,而且过手的都是现金。因此,任何一个工作环节稍有不填或管理上的疏漏就会出问  相似文献   

13.
国际邮政汇兑资金结算韩晓忠国际邮政汇兑结算的资金大致分为三种,一是兑付汇款资金;二是兑付汇款报酬;三是补偿金。兑付汇款结算是指收款人取款后,由兑付国邮政向发汇国邮政结算的兑付款项,这是国际汇兑业务结算的主要资金,其数额较大。结算方式有两种,一是全额结...  相似文献   

14.
关于汇款通知与汇票金额不符问题处理的探讨王永清汇款通知与汇票金额不符是指由于收汇局收汇人员的(差错)原因,导致汇款受理过程中所填写的汇票联单(这里主要指汇票)金额与汇款人填写的汇款通知上的金额不符的情况。对于遇到这一差错的处理,《国内邮政汇兑业务处理...  相似文献   

15.
试论邮政储汇资金合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江西省安福县邮电局王钦有自1953年邮电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通知对邮政和银行办理邮政汇兑业务规定了明确的职责范围后,两个部门相互协作配合,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很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异地之间的经济往来。但是,随着改革开...  相似文献   

16.
我国的汇款收费,存在两个不合理之处。一是有30—40%的汇款,邮政汇费偏低。汇兑业生产,除含有挂号信函生产的全过程外,还有收汇、汇检、现金核算、资金缴拨、兑付、稽检、省县省际的结算、空白汇票管理等一系列的工作,其工作量之大,远远超过挂号信函。另外,汇款附言等  相似文献   

17.
江凌  耿黎 《中国邮政》1999,(10):34-35
邮政汇兑作为一项邮政部门经办的传统金融业务,多年来一直沿用手工处理、邮路传递的方式,电子化程度较低。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金融电子化的进程在逐步加快。各家金融机构认识到金融电子化的重要性,加大了资金和人员投入,积极抢占市场。继工商银行率先开办电子汇兑业务后,各金融机构纷纷效仿,公开承诺个人汇款24小时达帐。银行电子汇兑业务推出后,对传统的邮政汇兑业务形成很大的冲击。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邮政汇兑业务要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必须以电子化为突破口,努力提高科技含量。因此,邮政汇兑的电子化是邮政汇…  相似文献   

18.
(一)邮政汇兑作为邮政的一项传统业务,曾以“安全、快捷、方便”的优势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方便。但因经济欠发达地区绝大多数属兑超区,随着邮政机构改革和个人汇兑市场竞争的加剧,邮政汇兑业务在发展中面临着更多的难题。一是由于受到地理环境和经济条件的制约,邮政汇兑业务成本普遍较高,严重影响欠发达地区邮政企业的经营,目前处境如履薄冰。在农村人口占较高比例的地区,由于农村社会经济不发达,城乡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总体消费水平仍较低,绝大部分农村居民依靠外出打工获取收入,致使汇兑业务的普遍服务成本高,农村邮政市…  相似文献   

19.
改革邮政汇兑资金管理体制势在必行邮电部邮政储汇局刘青云一、改革邮政汇兑资金管理体制的背景邮政汇兑是邮政部门经办的一项传统业务。建国40多年来,在邮电部门与银行的密切配合下,为城乡居民的经济往来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邮政汇兑业务量...  相似文献   

20.
国际邮政汇兑业务的发展与管理上海市邮政储汇局黄少梅国际邮政汇兑业务,是世界各国邮政的传统业务。我国早在19l8年就开办了这项业务。1919年,我国就与印尼通汇,次年加入“国际邮政汇票协定”,到1925年,我国已与30个国家通汇。据资料报告,1933年...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