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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一个案列入手,分析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之间的异同,从侵犯客体,行为模式,犯罪动机以及法定处罚标准四个方面探讨这一理论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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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消费者是保险市场存在的源泉和基础,对保险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仅保护了保险消费者单一群体的利益,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保险市场中存在的主体地位不平等、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有利于促进保险市场主体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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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通过问卷调查分析表明,服务礼仪对消费者购物行为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顾客大多希望服务员能做到微笑服务,并愿意为微笑服务和礼仪支付一定的溢价;当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受到了不公平的服务“礼遇”后,他会一直记住,且多数消费者将不会再光顾这家商店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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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金融领域反洗钱的运作和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外汇管理》2004,(5):32-33
我国反洗钱已取得了出台《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统称“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等突破性进展,但我国刑法没有包括实践中危害严重的贪污贿赂罪、敲诈勒索罪等经济犯罪行为,应进行扩展。我国立法把金融机构的尽职责任具体化为保密、配合执法机关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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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银行业,一场挺进新兴市场的零售业务革命正在悄然兴起,伴随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新兴市场国家的消费者对于信贷服务的需求正在快速膨胀,特别是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等目前还不存在或者发展还不健全的零售金融品种尤其受到当地消费者的青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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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信息技术和金融科技的赋能下,互联网保险行业蓬勃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法律缺位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产生了一定的风险隐患,侵害了互联网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文章从互联网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现状和监管现状入手,着重论述了互联网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而提出了规范保险人说明义务、注重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建立信用评估机制、健全互联网保险监管体系等解决路径,助力我国互联网保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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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思索——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的发展,居民的房地产权益日益重要,但是由于法律不建全,执法理念不科学所导致的房地产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现象正在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此从加强对房地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必要性、消费者权益的结构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构想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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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浪高过一浪的互联网金融大潮和对互联网金融的热议中,各自利益、趁场、出发点、知识结构和经验背景的不一样,导致观点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有一点我们认为比较容易取得共识,那便是金融消费者权利不容忽视。从根本上来说,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以金融消费者为中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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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日常接触和使用的商品越来越多。产品说明书就成了消费者了解新产品性能、特点和使用注意事项的主要渠道,是消费者正确使用商品的前提和条件。而普通消费者对新产品说明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给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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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课题组 《保险研究》2012,(9)
法律制度是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基础和核心。与一般消费者概念相比,“保险消费者”概念有着独特的内涵与外延。保险消费者权益主要有知情权、公平交易权、选择权、求偿权、安全权、隐私权等。由于保险消费者权益是一个新的法制领域,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对保险消费者概念不甚明确,保险消费者权益表达不甚完整,保险消费者受教育权的立法层级不高,保险消费者的监督权未在法规中明示,保险消费者的隐私权未涵盖个人信息,保险消费者权益概括不甚集中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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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消费形式已从单一的银行存取款向支付、理财、融资、投资等一体化交易延伸,金融消费者群体迅速壮大,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地位的不平等日益突出。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标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基础薄弱,不仅损害金融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而且影响金融机构自身发展,危害金融稳定。金融消费者保护成为维护金融稳定的核心议题。世界各国都开始采取措施,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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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堪称一本启示录,在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乃致全球肆虐席卷一圈之后,丢给各国一个惨痛的教训与反思—金融风险监管体系的完善与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刻不容缓。日前,央行、银监会继中国保监会设立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证监会设立投资者保护局之后,将在近期分别于内部成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局。但消费者保护局是否会因为某些特定因素而导致边缘化,这似乎是大家更为关注的焦点。一审:分业监督与归口管理之争面对国内连续出现4个消费者保护局,很多人就这个举动和美联储设立统一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做一番比较。他们顾虑的焦点在于,这4个消费者保护局性质相关,在实况操作时难免会出现政策、执法不统一的情况;其次,随着社会的发展,金融产品综合性的趋势在客观上要求对消费者的权益做出统一保护;再者,地方经济的发展唤醒了县域居民对金融多元化的需求。对于居民所有的经济活动,除了人行在县域有分支机构外,其他3个监管部门都缺乏相关的保护部门。一旦同时设立分支,想必会造成机构臃肿、资源浪费的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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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3·15”本质上是为了忘却,人们如果能忘却“3·15”,恰恰也就意味着消费者权益的极大提高,再也不需要通过设置节日的方式来维护消费者权益了。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消费者权益日在24年后热闹依旧,恐怕并非什么好现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