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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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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胜利 《中国市场》2008,(18):94-95
法定解除制度赋予了一方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直接解除合法有效合同的权利,提前导致了合同的终止,正确行使法定解除权对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非常重要,探讨法定解除制度并使之不断完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李书珍 《现代商贸工业》2011,23(17):254-255
合同解除制度是合同法中的重要制度,与合同解除相关的问题一直是民法理论研究的重要问题。"损害赔偿之债在实务上最称重要,万流归宗,民法上之问题,实以此为核心。"损害赔偿体现在合同领域,指因契约关系而发生损害赔偿,即因契约债务不履行而发生损害赔偿之权利义务。债务不履行,包括债务人不为给付,不为完全给付及迟延给付等情形。就合同解除所生的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问题做一研究。  相似文献   

3.
合同解除异议制度设计,对于尽早确定合同关系,保证交易的安全和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拟从学理走向实例,从对一则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入手,探讨有关合同解除异议权的立法现状以及司法适用等问题。  相似文献   

4.
徐艺轩 《上海商业》2022,(1):160-161
随着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正式出台,违约方申请合同解除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作为一个创新性的制度,违约方申请合同解除具有现实的需要性、不可替代性等方面的正当性,此制度给予了违约方解除合同的机会,同时属于司法解除,具有打破合同僵局、保护当事人失衡的权益等价值。  相似文献   

5.
一、与合同的法定解除相关的概念 (一)法定解除的概念 所谓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以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其特点在于:由法律直接规定解除的条件,当此种条件具备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权的结果,在法定解除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不必征得对方同意。  相似文献   

6.
杨斐 《江苏商论》2024,(4):118-122
异议权属于中国合同解除制度中兼顾效率与公平,平衡双方权益的特有规则。《民法典》对原《合同法》中合同解除异议规则进行部分修改与保留,将有权提出异议的主体扩大为双方当事人,并明确异议的内容针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而非合同解除的效力。但合同解除异议权制度仍存在异议权属性质不明确,异议期间性质不清及行使后果较大等困扰。本文认为,异议期间并非除斥期间或诉讼时效,无需法律强行规定;行使异议权后合同解除时间的认定应以裁决为主。  相似文献   

7.
社会不断进步与发展,民事、经济活动不断增加都需要通过合同得以实现,然合同的订立也会有瑕疵,故合同的解除制度在各国的立法中都有所体现并加以研究.合同解除制作为合同制度的一种补充制度和救济措施,它首先应是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其次是起到公平救济和惩罚违约的作用.因此在合同解除制度的制定时应要注意保护适度,条款清晰,惩处有力.新合同法在立法上吸取了两大法系的精华,是一部难得的好法,本人以为若能加以完善将会更好.  相似文献   

8.
论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或者法定或约定的条件发生时,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情形。合同解除包括协商解除和通知解除。新《合同法》实施后不存在法院判决解除合同的情形,行使合同解除权应采用“通知”形式。合同解除后赔偿的范围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  相似文献   

9.
根据实践分析发现,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可能会因种种原因不能期满,导致在劳动协议期满之前就将劳动合同关系解除,这是劳动合同法中需要重点关注和研究的一个问题,因为这直接涉及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利益以及劳动秩序的稳定。按相关劳动立法的规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主要可以有三种形式,一种是由合同的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共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另外一种是由劳动者自己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即时解除和预告解除两种形式,最后一种就是由用人单位单方面的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预告解除、即时解除、经济裁员三种形式。劳动合同的签订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在解除时应依法定程序解除。  相似文献   

10.
《商》2015,(20):220-221
劳动关系的存续与消灭都是以劳动合同为基础,同时它也是一种有限自由合同,体现的是公权力的干预,然而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制度过于侧重意思自治原则。我国的劳动合同合意解除制度应当努力以自治和限制相结合的劳动关系的调整,实现国家法律干预限制与当事人自治间的相互促进和补充。  相似文献   

11.
与解除权相对的异议权是对为平衡双方利益而设定。但异议权的行使也是有限制的,主要是期限的限制,否则无效。即使解除人错误的解除了合同,合同也不能继续履行,只能要求解除人承担赔偿责任。文章还具体分析了当解除权人提出解除合同,相对方提出异议权以后,合同效力以及如何救济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王彬 《商场现代化》2006,(31):298-299
由于我国《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的规定的高度概括性,使人在面对错综复杂的个案时,对合同解除后的情况处理变得不知所措,歧见丛生。通过对当前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的主要争议的研究,笔者认为:合同解除依不同情形或有溯及力或没有溯及力;违约责任不能与合同解除的后果并存;合同解除后的赔偿损失的请求,不仅是非违约方的权利,也是违约方的权利。  相似文献   

13.
王子晏 《中国市场》2008,(31):38-39
由于保险人的特殊地位,各国保险法一般都规定保险人不能随意解除保险合同,除非投保人有违法行为或重大的、特别规定的违约行为,从而平衡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财产保险合同的法定解除事由我国法律虽有规定,但在保险实务中仍有很多问题难以认定和解决,因此深入研究保险合同基本法理,准确把握财产保险合同解除事由的内容和范畴,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14.
<正>合同解除的溯及力的含义合同解除有无溯及力是合同解除制度中至关重要的问题,它涉及到对合同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处理问题。合同解除有溯及力,是指合同解除使基于合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合同如同自始没有成立,财产的交付失去依据,要发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合同解除无溯及力,是指合同解除使基于合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只向将来消灭,合同解除以前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然有  相似文献   

15.
文中列出的案例涉及一起典型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纠纷产生的原因是特许加盟合同提前解除后。双方对合同解除的后果不能达成一致的认识。这在当前的特许经营纠纷中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具有代表性。四川君益律师事务所徐斌律师通过案例解答:特许经营合同中途解除时如何确定双方法律后果?企业应如何避免特许经营合同约纷?  相似文献   

16.
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制度是保险合同法中的重要制度,我国《保险法》对其规定存在着不足之处。本文通过对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制度的反思,并借鉴日本商法和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提出了完善我国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7.
关于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溯及力,学界主要有直接效力说、间接效果说、清算关系说等几种观点。在非继续性合同,合同效力只能以溯及既往的方式消灭,合同向将来消灭没有任何意义。在长期购销这类继续性合同,如果合同标的物是不可分的,而供方又只交付了部分标的物,那么,合同解除应有溯及力,因为不可分的标的物硬要一分为二,对双方当事人均无益处,这也是合同自身的性质使然。  相似文献   

18.
关于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溯及力,学界主要有直接效力说、间接效果说、清算关系说等几种观点。在非继续性合同,合同效力只能以溯及既往的方式消灭,合同向将来消灭没有任何意义。在长期购销这类继续性合同,如果合同标的物是不可分的,而供方又只交付了部分标的物,那么,合同解除应有溯及力,因为不可分的标的物硬要一分为二,对双方当事人均无益处,这也是合同自身的性质使然。  相似文献   

19.
破产约定条款的效力认定是当事人意思自治与破产法目标实现之间矛盾关系的冲突点。破产解除条款与《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中的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具有功能上的一致性,为避免合同僵局,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上应认定有效,只有管理人确认继续履行合同符合程序条件和实质标准时,才否定其效力。而破产变更条款会实质性阻碍破产法目标的实现,原则上应认定无效,只有在符合概括式豁免规则时,才认定有效。概括式豁免规则可参考英国破产法中的公允对价理论、瑕疵资产理论和善意的商业安排理论等进行规则设计。以破产解除条款与破产变更条款为一般模式,明晰破产约定条款的效力认定规则,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办理破产"便利化的有效举措。  相似文献   

20.
在国际货物买卖实践中,当买方违约,卖方解除合同或宣告合同无效的情事时有发生。《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为解决"自动解除合同"制度下合同解除后合同效力状态的不确定性等问题,设立了"宣告合同无效"的制度。然而,该制度尚不能完全解决合同无效的宣告是否满足合同解除条件的问题,实践中,错误宣告合同无效、非法解除合同现象仍然存在。据此,本文从学理研究和判解研究着手,研习《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宣告合同无效制度的价值所在,探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4条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并阐释卖方宣告合同无效与买方违约补救的关系,从而进一步廓清《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宣告合同无效"制度的价值取向和运用规则,以表一管之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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