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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38 毫秒
1.
反补贴中度量补贴利益的价格比较及其基准,尤其是与反倾销"替代国价格"类似的"外部基准"问题日益引起关注。本文通过美国、欧盟、加拿大和澳大利亚4国2004-2013年所有对华反补贴终裁案件800多项可诉补贴项目的统计和比较,旨在为全面掌握中国在反补贴中的待遇现状提供可靠数据支撑,基本结论是:(1)外部基准对华适用情形广泛,但国别之间存在显著差异;(2)外部基准对华适用频率显著高于内部基准。因此,尽管2016年后中国在反倾销中不再受制于替代国价格,在反补贴价格比较问题上,也非市场经济与"非市场经济"待遇质的差别,但由于反补贴针对要素市场和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外部基准的全面而频繁适用,对中国的影响或许将甚于替代国价格。  相似文献   

2.
反补贴与反倾销相似,同样存在价格比较及其基准的确定问题。文章通过考察美国的反补贴立法和对华实践,试图揭示其对华反补贴价格比较基准的原则和方法。虽然美国反补贴法不同于反倾销法,未对"非市场经济"作特殊规定,但调查当局在反补贴立法和以往对市场经济国家实践的基础上,通过2006年以来的一系列对华案件,基本形成了一套基于外部基准的价格比较方法,用于度量中国政府向涉案企业提供产品、服务和要素(包括资金、土地)的补贴利益。  相似文献   

3.
频繁采用外部基准计算补贴利益是美国对华反补贴调查中的一大焦点问题。但是,美国调查当局强调,该方法完全依据现行反补贴法,其实施也早有先例,并非仅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本文通过一系列美国对市场经济国家反补贴典型案例的考察,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外部基准确实是其在对市场经济国家反补贴调查中价格比较的基本方法之一,而受调查国政府通过所拥有或控制的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向涉案企业提供贷款或原材料投入是适用外部基准的两类主要情形。  相似文献   

4.
随着中国成为全球和美国反补贴调查主要目标国,反补贴中的价格比较及其度量基准,尤其是与反倾销"替代国价格"类似的"外部基准"问题已日益引起关注。文章通过美国对主要国家反补贴历史案件的统计分析,试图揭示外部基准对市场经济国家的适用,基本结论是:外部基准是美国对外反补贴基本方法,主要适用于基准利率(包括贴现率)和上游投入品基准价格的确定;尽管具体方法与替代国价格基本相似,但采用频率低于内部基准;其适用原因主要是:涉案国金融体系的国家垄断、受补贴企业资信不良、涉案产品上游原材料市场的国家或国有企业垄断。  相似文献   

5.
"不利可得事实"是美国商务部对华反补贴调查经常使用的一种证据规则,此种规则通过借口中国政府"未能尽全力配合调查、提供资料",从而在缺乏确凿证据、且实体规则不利于美国的情况下推定补贴成立。在2012年的两起新能源反补贴案中,美国就曾借用此规则,先后规避"公共机构认定"、"电力、土地补贴"、"出口信贷补贴"等问题当中多项实体规则。由于WTO缺乏相应规则、WTO裁决并无案外效力,我国在WTO体制下难以获得有效的救济;同时,由于美国司法审查的消极性,在美国法院诉讼同样无济于事。此问题的解决,一方面依赖世界各国对"不利可得事实"滥用的危害有清醒认识并共同改进规则;另一方面,具体到新能源问题,应推动国家间谈判与磋商,以期通过合作而非对抗达到共赢。  相似文献   

6.
补贴利益及其计算基准是多哈回合补贴与反补贴规则谈判的焦点问题,本文对围绕该问题的各方观点与争论以及工作组主席综合文本草案对规则的最新修订作了详细剖析。本文认为,尽管最终结果有待多哈回合结束才可见分晓,但各方在以下两方面已基本达成共识:一是补贴利益的确定应基于接受者所获政府财政资助与市场基准的比较,二是允许使用外部基准计算补贴利益。一旦外部基准条款在正式规则中最终确立,中国在反补贴争端中的处境将比反倾销争端更为艰难。  相似文献   

7.
反补贴与反倾销相似,同样存在价格比较及其基准的确定问题。本文通过考察目前两个主要对中国进行反补贴调查的国家——美国和加拿大的立法和实践,发现两国确定反补贴价格比较基准的一般法律原则显著不同。在此前提下,在对华反补贴实践中还存在以下两个差异:一是在外部基准还是国内基准适用问题上的基本待遇不同,二是价格比较基准确定的具体操作程序不同。但同时,两国在对华反补贴价格比较基准问题上存在一个共同点,即是否适用外部基准取决于各自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或在同一产品反倾销调查中的市场导向产业认定。这一共同点可能成为其他WTO成员今后启动对华反补贴调查时决定是否采用外部基准的依据。  相似文献   

8.
中国在美国——反倾销方法案中针对可得不利事实原则及其适用提出了两项"as such"诉请和一项"as applied"诉请。其中,针对相关法律条款提起的"as such"诉请稍有难度,但并非不可以突破;针对美国商务部实践中的一贯做法提起的"as such"诉请和针对美国商务部在13种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中使用可得不利事实的做法提起的"as applied"诉请则有极大可能获得专家小组支持,因为中方具备充分的证据,且有过往判例的支持。  相似文献   

9.
补贴的专向性(specificity),又称补贴的特定性,是WTO《补贴和反补贴协议》(以下简称SCM协定)中最为重要的概念之一。根据SCM协定第1条第2款的规定,只有专向性补贴才受该协定的约束。该协定仅以专向性补贴为其调整对象,是因为此类补贴可导致资源配置的人为扭曲和不公平竞争行为的发生。从SCM协定之下补贴专向性的涵义及其产生发展的历史渊源来看,这项概念体现了限制滥用反补贴措施的立法目的。从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产品展开的反补贴调查以及专向性的判断标准在这些调查中的适用情况来看,由于SCM协定要求成员方对专向性的认定应该在肯定性证据的基础上予以清楚证明,而美国商务部在对华反补贴调查中适用的"不利推定规则"却以对被调查方不利的推定方式得到的证据作为认定补贴专向性的基础,因而其做法违反了SCM协定,导致对补贴专向性的不当认定。  相似文献   

10.
尤明青 《国际贸易》2005,(10):48-50
政府向特定产业或地区提供补贴的一个常用方式就是以低于市场的价格提供货物。在认定政府收取的对价是否低于市场价格时就存在比较基准问题。提供国的市场价格是否是唯一的比较基准?当提供国不存在相关的市场价格时或者提供国的市场价格因为政府干预受到扭曲时如何处理?这正是本文将要讨论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林涛 《商业研究》2011,(9):68-73
通过例证剖析目前美国"双反"措施对我国纺织业的严峻挑战,以及积极应对"双反"调查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本文探索了造成美国对我国纺织品进行"双反"调查的国内外因素,剖析了美国"双反"措施的特点和危害性,从政府、行业、企业等视域提出了切实合理可行的应对建议。  相似文献   

12.
GATT/WTO多边贸易体制关于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的纪律规定于GATT第24条。该条确立了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和旨在建立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的过渡性协议三种区域贸易安排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WTO秘书处的研究报告,GATT第24条关于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多边纪律,可以概括为三个条件:一是深度区域自由化的义务(内部标准);二是对区域外成员贸易保持中立的义务(外部标准);三是透明度义务。其中前两项为实体标准,第三项为程序性标准。纵观GATT第24条诸款,其第5款普遍被认为规定了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的实体外部标准。实体外部标准所关注的是:虽然GATT的缔约方乃至WTO成员有权缔结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这种权利是有限度的,即,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要对第三国的贸易保持中立,即不得以建立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为名而使第三国的利益陷入不利。本文旨在系统而细致地研究GATT第24条规定的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的实体外部标准。  相似文献   

13.
14.
论我国应对国外反倾销的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出口的快速增长,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呈现出提起反倾销的国家和地区日益增多、被诉倾销商品种类不断增多、涉案金额不断扩大的特点,给我国企业出口的可持续发展带来至关重要的影响。政府及商业协会的对策是: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政府支持体系;调整出口导向政策;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商会作用。企业自身应建立反倾销机制、调整产品出口经营策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以及学法、懂法、用法、积极应诉。同时,应不断完善我国反倾销法律制度,加快高级专门人才培养,提高反倾销能力。  相似文献   

15.
历史上,美国的反补贴法从未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受国内经济、政治、贸易政策等原因影响,美国商务部不顾国内立法无授权的客观情况,逐渐对华启动反补贴制裁,但最终在美国受到司法的否定性评价。为消除"非公路用轮胎案"判决的不利影响,美国国会迅速修改了关税法以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新形势下,中国政府和企业应面对现实、放长眼光,提升产品竞争能力,打造升级版的"中国制造",使我国产品立足国际市场。  相似文献   

16.
赵玉娟 《财贸研究》2004,15(5):82-85
中小企业信贷融资难问题 ,其解决方法通常是以增设中小金融机构或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来增加中小企业的资金可获程度 ,即采用“资金可获型战略”。本文希望通过对银行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信贷基准的探讨 ,回归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基础 ,即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以信用为基础的融资可获程度 ,从而使中小企业融资战略转换为“信用可获型”。  相似文献   

17.
中国反倾销措施产业救济效应的作用机制和实际效果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本文选取1997年3月至2009年6月中国对外反倾销案例的贸易、投资和产业数据集,以构建微观面板数据模型定量评估反倾销措施通过影响涉案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涉案领域FDI最终作用于国内进口竞争性产业的实际救济效果.结果表明,虽然存在贸易转移效应和投资跨越效应,但反倾销措施对中国进口贸易仍然存在显著的救济作用;而对外实施反倾销措施也极易引发指控对象国的贸易报复,反过来限制中国相关产品的总体出口;总体而言,尽管存在上述正反两方面的影响效应,但最终中国反倾销措施对国内进口竞争性产业确实产生了显著的正面救济效果.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中国对外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制度路径选择与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2011年3月11日,WTO上诉机构公布了"美国——对来自中国某些产品最终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措施"一案的裁决报告,推翻了原专家组的裁定,认为美国对中国进口产品同时采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做法构成了违反WTO规则的"双重救济"。本文认为这一裁决对中国出口企业意义重大,但同时也要防止美国利用本案裁决的含糊之处改变策略,卷土重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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