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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留用地模式探索——台湾市地重划与区段征收模式借鉴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现行的征地补偿思路是将农村土地看作农民的生产资料,农地的作用是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使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代替农地的影子价格,以此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准,因而造成了长期以来征地补偿偏低的状态。有必要借鉴台湾的市地重划模式中将农地看作农民个人财产的价值补偿思路,改进留用地安置制度,创新征地补偿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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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我国现行征地补偿制度内容及体制、征地补偿制度特点等的论述,提出在维护我国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应逐步赋予农民土地财产权,公平对待农民基本的经济利益,有选择地借鉴发达国家的征地补偿方式,完善我国现行征地补偿制度,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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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失地农民的福利入手,分析了征地补偿的现实边界和理论边界。结果表明,政府垄断土地非农化市场严重低估了征地补偿标准,合理的征地补偿应该明晰失地农民的产权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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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是协调和解决土地征收过程中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冲突的一项基本制度,妥善解决土地征收补偿问题,对保护农民的土地利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从我国现行征地补偿制度入手,对现行征地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思考,并从合理制定征地补偿标准,丰富补偿方式,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等角度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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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劲 《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5(4):73-75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土地通过土地征用的方式转为建设用地,但现实中往往因被征地农民得不到满意的补偿和安置,导致征地受阻并引发社会矛盾,本文提出了"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新型土地开发(征地)模式,既有效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又不影响土地开发进度,从而满足城市建设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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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征地补偿满意度实证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研究目的:对农民征地补偿满意度进行测算,探究农民征地补偿预期在实践中的实现程度及征地补偿薄弱环节。研究方法:因子分析、结构方程模型。研究成果:武汉市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满意度总指数为53.28;农民对征地补偿程序和监督二因子的满意度较低;对公开透明性、民意反馈、矛盾调解、补偿形式、补偿数量各单项指标的满意度较低。研究结论:增强征地补偿的公开透明性,提高农民参与水平、完善矛盾调解机制,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扩大征地补偿范围等有助于提高农民对征地补偿的满意度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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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清郎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评价》2008,(11):159-159
本文指出目前年产值倍数法的征地补偿标准存在的不能真正反映被征地所蕴涵的土地价值等缺陷,提出了确定农民具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地位、明确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标准和按照土地的市场价值确定补偿标准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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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征地制度存在征地补偿过低、征地权被滥用问题,需从实体方面规范征地的范围和给予农民公平合理的补偿,并构建公开、参与、高效的征地程序,规范征地权,保障农民以土地权利参与工业化、城市化过程并分享其成果,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妥善解决当前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的保障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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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民的一项重要法定财产权,在现行征地补偿制度中,并末作为独立的补偿对象来对待,致使农民的这一合法土地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要改革现行的征地补偿制度,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独立的补偿主体,进行直接补偿,确定公平合理的补偿标准,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补偿程序,以便有效保护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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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征地的前提“公共利益”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政府涉嫌滥用土地征收权力,征地程序不民主不规范,农民缺少话语权,立法不够全面,缺少公共利益的认定阶段.司法机关执行力度不够,司法救济不能公正保障农民的利益.征地补偿远远不足,分配标准不合适,谈谈现行土地征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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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这里,法律强调的是对“被征收土地”的补偿。在征地实践中,“被征收土地”线外邻接地及农业生产设施常常因实施征地遭受破坏,致使被征地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蒙受损失,引发征地纠纷,诱发征地上访、集访、重访。本文试图通过对征收土地线外邻接地损失补偿探索,进一步丰富征地补偿内涵,寻求建立全覆盖的征地补偿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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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的置换包括建设用地与农用土地的置换.本文通过其置换的基本原则论述,指出了置换过程中,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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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是国家凭借行政权力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性过程。随着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张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征地,事实上是新增建设用的唯一来源,无论何种用地性质,凡涉及农用地转非农用地一律通过征收的方式取得。而对丧失了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农民集体及农民的补偿原则,则仍以农地的产品价值为依据计算。征地补偿标准与农民集体心理预期价格之间的巨大落差,是造成目前征地难的原因之一。因此,合理认定征地补偿的标准则是整个征地过程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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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征地地补偿中,存在土地补偿标准过低、补偿方式单一以及补偿分配不合理等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土地管理和征收制度存在缺陷以及对农民权益的忽视。完善我国失地农民土地补偿制度,必须完善征地补偿制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实行多样化补偿方式以及确保征地补偿款透明、及时足额支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