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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以前我国对石油的进出口贸易实行独家专营。1994年,随着我国外贸体制和石油产业体制改革的深入,石油进出口经营企业扩大为三家。目前我国原油进口为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分国营贸易和非国营贸易两部分,国营贸易企业共有四家,由国家经贸委进行总量调控,统一安排进口量,关税为零。成品油进口实行配额和许可证管理,并实行国营贸易和非国营贸易。成品油(除燃料油外)国营贸易企业有4家,燃料油国营贸易企业为65家。进口配额由国家经贸委会同外经贸部在“入世”承诺的成品油进口总量内下达,外经贸部授权的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和驻各地办事处负责签发进口许可证。今后政府对石油进出口的管理将逐步弱化行政手段,最终走向主要由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来决定。随着中国“入世”承诺的兑现,中国的石油贸易和石油市场将越来越开放,符合条件的外国企业将全面进入中国石油市场的零售、批发领域,中国的石油市场将更趋向国际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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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开放下的油气行业监管--专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部副部长吕薇博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加入WTO以后,我国的石油天然气市场进一步开放;继2002年1月1日原油、成品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进口关税税率一次性减让到位之后,自2004年1月1日起,成品油国营贸易进口取消配额管理,改为自动许可管理;2004年底,成品没零售市场将开放;2006年底,原油和成品油批发市场将开放;油气勘探开发将允许外资有限制地进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