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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Q币”之争     
近日,一些学者提出“Q币可能会对人民币产生冲击”的观点引起了众多网民关注。专家所指的“Q币”是在2002年5月由腾讯公司推出的网络虚拟产品,用以购买其提供的多项虚拟服务,因QQ占有的庞大用户群以及Q币充值的便利性,Q币很快风行用户之间。用Q币购买各类虚拟商品,享受QQ会员服务,成为流行的时尚。2005年以来,Q币的触角开始延伸至QQ领域之外,网民把Q币作为购买网游装备的“等价物”。或把Q币当成交换其他网络服务的“流通币”,在“地下”,甚至有贩卖者开始出售Q币,换取人民币,以谋取利益。正是这一现象,引起了金融学专家的担忧。而对于专家的这一观点,腾讯公司回应称,Q币是一种统计代码,并非一种货币,并未在QQ之外领域流通。  相似文献   

2.
"Q币"之争     
近日,一些学者提出"Q币可能会对人民币产生冲击"的观点引起了众多网民关注. 专家所指的"Q币"是在2002年5月由腾讯公司推出的网络虚拟产品,用以购买其提供的多项虚拟服务,因QQ占有的庞大用户群以及Q币充值的便利性,Q币很快风行用户之间.用Q币购买各类虚拟商品,享受QQ会员服务,成为流行的时尚.  相似文献   

3.
游戏账号被盗、虚拟财产失窃已成为网游产业投诉热点。虚拟财产通过网络炒卖可以转化成真金白银,这是游戏账号频频被盗的经济引擎。而归根到底,是因为我国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来保护虚拟财产。  相似文献   

4.
所谓虚拟财产,是有别于有形财产的一种新型财产,通常出现在网络游戏中,包括游戏积分、装备、账号和货币等。自1999年网络游戏在中国登陆以来,以网络游戏为代表的数字娱乐产业在中国呈现快速发展趋势,"网络虚拟财产"这个概念便随之出现,并不断被人们接受与重视。网络虚拟财产既谓之"虚拟"财产,因此是网络游戏中虚拟而  相似文献   

5.
不接触网络游戏的人可能至今都没弄明白虚拟财产究竟为何物,但出售网络游戏中的账号、装备、道具、积分等虚拟物品,早已成为一种新的生财之道,网络上的虚拟财产交易市场也是如火如荼。随着中国网络游戏的扩张,也使得虚拟世界更加庞大,而虚拟物品产生了独特的价值并自成体系。有了价值必然带来利益的追逐,无论是厂商还是玩家,都在利益面前义无反顾地投入成为虚拟价值体系中的一部分。但网络游戏中个人网游虚拟物品如何定位,虚拟物品是否受法律保护,虚拟物品交易是否合法化等问题却日渐凸现。  相似文献   

6.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上代用货币日渐受到重视,由于这些虚拟世界的财产和权益可以通过像Q币这样的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兑换,使虚拟财产具有了和现实实物财产一样的价值。  相似文献   

7.
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飞速发展,有关虚拟财产的交易和财产纠纷层出不穷。而我国对于这类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还比较滞后和不完善,《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有关网络虚拟财产的规定弥补了我国法律在虚拟财产保护问题上的空白,也迈出了对虚拟财产保护的第一步。但仍然难以有效解决有关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纠纷中的实际问题,无法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给予完备的保护。  相似文献   

8.
网络中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伴随着中国网络游戏的用户数突破千万,网络游戏交流所衍生的虚拟交易日渐频繁,而虚拟物品的价值投射到现实生活中,不断冲击着传统实物的价值体系。虚拟交易的核心问题就是网络游戏中的虚拟物品现实价值问题。一个网上的游戏账号可卖上千元,一件游戏中的"神兵利器"以数千元成交。目前,某网络游戏中人民币换游戏装备的最新价格为"天尊"一套,人民币1000元;"圣战"一套,人民币1300元。但是,虚拟财富和现实财富能否画上等号?  相似文献   

9.
网络虚拟财产或称虚拟物,是一种特殊的物。其实质为虚拟的网络本身以及存在于网络上的财产性的电磁记录,是一种能够用现有的度量标准度量其价值的数字化的新型财产。该财产性的电磁记录符合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客体所需之要素,并与网络用户的利益联结密切。我国立法需进一步明确网络用户虚拟财产的独立财产利益及其所有权归属,以实现网络运营商与网络用户财产利益的衡平。  相似文献   

10.
周于峰  邵伟钰 《财会通讯》2021,(20):152-157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是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信息化时代的产物,其以数字形式客观存在于现实世界.当前,我国对于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由此引发一系列司法纠纷和税收征管难题.为此,有必要从理论上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本质进行剖析,具体从价值性、稀缺性和排他性三个方面深入分析.文章认为解决好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排他性难题,即合理划分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权利归属,是从根源上解决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交易纠纷的关键,并在此基础上,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税收征管找到征税依据.基于此,文章以《民法典》出台为契机和背景,提出针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税收征管的若干建议,具体包括细化《民法典》中对虚拟财产的规定,合理划分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权利归属;明确网络游戏运营商的责任,制定网络服务协议范本;完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税收征管机制,推动网络用户实名制登记和自行申报纳税.  相似文献   

11.
网络虚拟货币,是为了销售虚拟商品和服务而产生的一种代用币,随着电子商务和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其交易规模正不断扩大。文章从货币职能角度出发,比较网络虚拟货币与电子货币的差异,得出网络虚拟货币的本质特征,即它具有商品属性和货币属性的双重性质,其具有商品属性不断弱化、货币属性不断强化的趋势。同时揭示了网络虚拟货币的发展对金融系统可能产生的冲击,并提出对应的监管对策。  相似文献   

12.
新闻提示调查显示,78.01%的玩家在游戏过程中遭遇过侵权,95.49%的玩家认为虚拟财产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95.65%的玩家认为现行法律对网游制度的管理不到位。玩家账号被盗、被封,苦心积蓄的游戏币和装备遗失……虚拟世界中类似的侵权行为近年来有愈演愈烈之势。其实,数字时代带来的侵权难题还远不止于网络游戏,诸如QQ号被盗、电手交易账号被盗等现象给人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同样触目惊心。就性质来说,虚拟世界的侵权行为与现实世界的犯罪并无二致——以  相似文献   

13.
货币从无到有,从实到虚,其形态变迁及功能变异有着重要的研究价值,对丰富和拓展货币学的内容起到了重大作用,也对传统的货币理论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广义上说,基于网络环境的虚拟货币是指由一定的发行主体以公用信息网为基础,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手段,以数字化的形式(二进制数据)存储在网络或有关电子设备中,并通过网络系统(包括智能卡)以数据传输方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网上等价物。本文中的网络虚拟货币仅指各家互联网公司为方便用户对网上虚拟商品的消费而开发出的专在本网站内部消费虚拟商品的中间等价物,例如Q币、百度币、U币等。  相似文献   

14.
闫凯 《河北企业》2020,(1):151-152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数量十分巨大,随着《民法总则》的颁布,网络虚拟财产被国家法律承认并予以保护,但是却并没有具体与之相对应的相关法律制度,无法使网络虚拟财产得到很好的法律保护。本文从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和特征入手,使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和特征更加准确和完整。然后从我国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现状出发,从多方面提出了完善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民法总则》首次以法律的视角承认了网络虚拟财产的合法地位,但并未涉及具体规定。特别是当下"互联网+交易"俨然已成为社会经济市场发展新趋势的背景下,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与迫切的。明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概念,分析比较其与"卖方""柜台出租者""居间人"等存在的特殊之处,以网络交易法律关系为线索,剖析平台提供者的民法地位。并据此,进一步确定平台提供者的义务及其在消费者权益受损情况下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逐步探索虚拟交易环境下违约责任、抑或侵权责任发生后的责任承担问题。  相似文献   

16.
盖宏 《企业导报》2014,(12):123+125-123
关于无形财产的性质,在学界有物权说、债权说、知识产权说、第三类财产说等不同观点,但都存在一些问题。虚拟财产应当是一种无形财产,与知识财产相并列。虚拟财产具有无形性特征和经济价值的特性,是其作为无形财产的重要理由。  相似文献   

17.
<正>一、网络虚拟财产的特征1,存在于网络环境或网络空间中。网络空间是一个由密码和网址划分的虚拟但客观存在的空间。这也真正决定了网络财产的虚拟性,虚拟性是指虚拟财产是一种不含物质实体的"存在物",它本质上是计算机字符串。  相似文献   

18.
网络虚拟财产在民法典中被纳入了民事法律关系的保护范围,但在民法典中尚未对网络虚拟财产作出详细明确的相关解释和规定。没有具有说服力和强有力的法律和理论作为基础,并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相关与网络虚拟财产的民事纠纷。从长远考虑,在网络日趋发展的时代,网络虚拟财产民事纠纷中有其相应的法律和理论为前提,对完善网络虚拟财产的损害赔偿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9.
一、R&V模式简介 所谓R&V,是一种现实(R)和虚拟(V)相结合的商业模式,是一种基于现实资源和虚拟资源全新整合方式的商业模式。杭州绿盛集团和天畅网络达成一项创新的战略联盟,其主要内容是两家公司将联合推出它们各自的新产品——QQ能量枣(牛肉干)和全3D民族网络游戏《大唐风云》。其中绿盛集团将自己的食品注册为“3N”(Net,Natural,Nutritional)食品.将产品定位为“全球首款网络食品”,并将绿盛QQ能量枣的外包装印上《大唐风云》游戏主角的形象;  相似文献   

20.
网络直播便捷性、互动性、广泛性等特点给网络犯罪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机遇,犯罪团伙利用直播平台设计的虚拟货币奖励机制,诱惑用户通过抽奖、竞猜等娱乐互动游戏充值购买直播平台的虚拟货币,再通过线下返现的方式构建起完整的赌博链条。近年来网络直播赌博案件呈高发态势,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给社会稳定和公民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本文分析了当前打击治理网络直播赌博犯罪面临的问题,提出完善监管体制、加强防控能力、细化公安机关办案流程等建议,提升对网络直播赌博的犯罪治理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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