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为保护、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努力提高木材生产经济效益,在1992年冬运,我们对改革森林采伐方式进行了探讨,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1.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在冬运前,我们召开了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结合生产实际,就森林采伐方式改革问题展开了讨论,成立了森林采伐方式改革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资源监督员、三总师任副组长,生产.资源、营林、森调、计划、财务等部门为成员,并组成森林采伐方式改革办公室,抽调生产,资源、森调等部门的10名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具体抓好森林采伐方式改革工作.2.制定方案,全面落实一是为使森林采伐方式改革工作有章可循,我们在松花江林管局1992年冬运木材生产方案和“44155”改革工程的框架内,制定了森林采伐方式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坚持以《森林法》为指导,以“三总量”控制为前提,以从严要求、强化管理为手段,以细密安排、便于操做为目标,从指导思想、改革目的、操做要求到检查验收标准,都做了详细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为确保森林采伐方式改革顺利进行,进一步强化木材生产管理,我们出台了《1992年冬运木材生产组织方案》等五个方案、六个  相似文献   

2.
福建省是全国集体林权改革的先行省。最近,该省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突出了三项改革:一是突出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林业生态工程、森林灾害防治工程等投入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证。同时,稳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大力开展森林保险业务,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林业小额贷款贴息和森林保险补贴。二是突出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指导林业经营者自主编制森林经营方案,逐步落实林业经营者对商品林的采伐自主权,  相似文献   

3.
《浙江林业》2004,(2):16-17
为促进人工商品林的培育和合理利用,规范人工商品林的采伐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精神,去年年底,国家林业局就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提出意见。  相似文献   

4.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调研通知》(发改办经体[2011]142号)和省委农办《关于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调研工作的函》(云农办函[2011]5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省委农办、省发改委和省林业厅组成三个调研组,由厅领导带队,对昭通市、曲靖市、  相似文献   

5.
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完备的林业防灾减灾体系,提高林业抵御风险能力,促进林农增收致富,发展现代林业,实现湖北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2013年湖北省在14个县(市)开展了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为做好试点工作,省林业厅与相关承保公司签订了《共同推进森林保险的合作框架协议》,与省财政厅和保监局联合下发了《湖北省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实施方案》(鄂林改[2013]1号),并进行了相关人员的培训。可以说,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是林区政府和林农盼望已久的大好事。下面对开展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加以介绍。  相似文献   

6.
《浙江林业》2014,(9):47-47
8月1日,省林业厅召开集体商品林和自然保护区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启动座谈会,正式启动集体商品林和自然保护区采伐管理改革试点。试点内容主要包括:在全省范围内取消竹子的采伐计划管理、凭证抚育采伐和凭证运输管理,选择龙游、宁海、柯桥、景宁4个县(区)开展取消采伐限额管理和放宽用材林主伐年龄试点,在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允许采伐竹子及清理自然灾害木和对保护对象有害的林木等。本次试点工作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必要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延长。  相似文献   

7.
本刊讯 日前,河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从林地、林木流转,森林采伐,生态补偿等方面对深化林改做出了全面部署。据了解,该省自2006年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目前累计完成明晰产权面积8292万亩,占任务的99.9%;登记发证4668万亩,占任务的56.2%,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  相似文献   

8.
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问题与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森林采伐限额是采伐消耗森林、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森林法》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的核心措施和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关键手段。阐述了森林采伐限额的概念,分析了梨树县当前采伐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及具体做法,以寻求最佳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保护好国家珍贵而有限的森林资源,达到科学经营的目的。  相似文献   

9.
为支持地方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根据Ⅸ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在联系村所在县(市)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自然资源通讯》2011,(18):23-25
部机关各司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统一部署,监察部印发《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监发[2011]6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从今年起至2012年底,选择部分地区和部门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行政...  相似文献   

11.
<正> 《森林法》规定“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并要求“全民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农场、厂矿为单位,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县为单位,制定年采伐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汇总,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森林法》关于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是制定森林年采伐限额的法律依据,违反了这一条,就是违法行为。但是,各级在制定与落实森林采伐限额时,却忽略了许多与采伐限额相关的因素,把消耗量低于生长量作为制定采伐限额的唯一依据。因此,造成了采伐限额难以控制,而滥伐屡禁不止,森林资源得不到有效保护的所谓森林资源危机。  相似文献   

12.
动态与信息     
<正>农业部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近日,农业部印发《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优先选择具有一定工作基础、农产品生产供应量较大的河北、黑龙江、浙江、山东、湖南、陕西等省开展为期一年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第十九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九月初在河南举行  相似文献   

13.
以2008年4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国有农林渔场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8]32号)为标志,我省开展了进入21世纪以来的第一轮国有林场改革。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发改办经体[2011]142号)和《关于开展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发改办经体[2011]2498号)为起点,  相似文献   

14.
林改后集体林森林资源管理改革的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福建省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后,亟需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森林经营方案的实施、森林经营主体众多与森林采伐指标分配、控制森林资源的盗伐、滥伐、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主体与森林经营方案执行主体错位等问题。要解决以上问题,森林资源管理的改革应以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应以森林经营单位为主体,林业各级主管部门只能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的提供科学指导和服务,而不能替代森林经营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同时严格实施经审批审核的森林经营方案,实行可调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格森林采伐区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5.
为了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实现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化、法制法、制度化、科学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富源县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和《曲靖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试点县的通知》的精神,在县财政局成立非税收入管理局,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领导,制定了《富源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试行办法》,从2005年5月正式启动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县直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相似文献   

16.
2004年10月21日,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继《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财农[2001]190号)在全国部分省试点取得经验后,正式出台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财农[2004]169号)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0号)、2003年1月20日正式生效的《退耕还林条例》(第367号国务院令)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4]34号)到《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相似文献   

17.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兼具经济、社会和生态三大效益。它为社会提供木质产品和非木质产品,满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消费者的日常生活需求。采伐是培育森林的重要手段。早在2004年,我省就制定了《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为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10年来,林业生产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形势和新要求,今年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新《办法》不仅对林木采伐管理流程、采伐范围有了明确规定,还取消了一些与当前形势不相适应的限制,从林农利益出发,放宽林木的经营权,助推林农更好地经营山林。  相似文献   

18.
《浙江林业》2006,(3):20-20
为切实加强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田防护林体系在保障粮食稳产高产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要求,国家林业局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下发了通知,并作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9.
政策问答     
问:近年来,在一些地方滥伐林木的行为仍屡禁不止,请问对滥伐林木的行为如何处罚?湖南省麻阳县胡军答:滥伐林木行为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它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未经林业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背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行为。滥伐林木行为,情节轻微的,根据《森林法》的规  相似文献   

20.
2009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这是深化林业改革、改变传统管理方式、实现林业集约化经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森林保护、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建设现代林业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