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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光宏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7,(9):102-103
一、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相关税收政策的变化随着所得税申报表的修订,对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税收政策规定经历了1998年和2006年2次变化。上述两次修订,变化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一)全额扣除的范围有所扩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1998年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中,允许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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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公益性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会月刊》2008,(13)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以下六种情况下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1.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含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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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以下六种情况下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1.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含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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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一种计算准予扣除捐赠额的公式郝鸿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所得额与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为相互依存的关系,很显然,计算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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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损赠控制额的计算公式》一文质疑管兴桥贵刊1996年12期,刊登的《公益性捐赠控制额的计算公式》一文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六条四款:“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的规定。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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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019.公司年初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灾区捐赠了价值百万元的财物。当时公司尚处于筹建期间,目前刚进入生产经营阶段,且因为生产周期较长,预计今年内不会取得销售收入和利润。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这笔捐赠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能否作税前扣除?如果本年报表利润不够税前扣除捐赠额,是否可延至下年度抵扣?答:捐赠支出,在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按其性质应属于开办费。①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所发生捐赠与其他开办费一样,先记入"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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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理论基础与政策规定
在对待公司的公益性捐赠问题上,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不是一味地激励,而是既要激励也要约束。这一思想在税收制度里面一般体现为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比例进行限制性规定。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同时指出: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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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部分扣除捐赠额为全额扣除的纳税筹划相关规定:企业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中,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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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孟达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995,(7)
对外捐赠的资产不宜列入营业外支出──与花叶根同志商榷余孟达本刊95年第3期登花叶根《对外捐赠的资产不宜冲减资本公积》一文,认为应列入营业外支出,仍然有些不妥,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四顶、第七条第六项、第七项之规定。笔者认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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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赠控制额的计算公式寥颂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应纳税所得额与公益性捐赠控制额、超标准部分、利润总额、纳税调整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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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捐赠税收政策对发展慈善事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数据的比较分析发现,在捐赠途径不同的情况下,我国现行的实物捐赠税收政策并不一致,对应的税负差异也较大。为了使实物捐赠税收政策更加公平合理,一是要消除因捐赠途径不同导致的税收差异,只要捐赠用于公益事业,都应视为公益性捐赠,并允许其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二是参照股权捐赠税收政策,将公益性实物捐赠的计税依据由公允价值改为历史成本,并适当延长税前扣除的年限或提高扣除比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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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瑞秀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2,(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财税差异,在2011年5月1日,《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6号,以下统一称"公告")发布后,税前扣除问题给予了明确的政策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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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联合下发《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对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予以扣除的一系列资产损失情形及适用政策进行了明确。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