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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62 毫秒
1.
随着数字贸易的快速发展,很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已经被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美国最早研究和推行其数字贸易开放理念和国际规则,形成了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美墨加协定》等贸易协定为代表的“美式模板”。欧盟和亚太国家在数字贸易开放理念方面与美国存在分歧,进而形成了“欧式模板”和“亚太模板”。在此基础上,主要贸易协定中的数字贸易规则不断融合发展。上述三大数字贸易“模板”在贸易便利化、关税与数字税、跨境数据流动与网络安全、消费者保护等四项议题中的常见条款已基本达成一致,但随着数字贸易内容与形式的发展以及参与规则制定的国家增多,数字贸易国际规则达成共识的难度也将上升。中国数字贸易规则研究起步相对较晚,签署的包含数字贸易条款的贸易协定数量也较少,已纳入的规则条款在深度上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未来需要更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从而掌握数字贸易发展主动权。  相似文献   

2.
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设定数字贸易规则条款,成为全球各个经济体参与数字贸易国际治理的主要方式。基于TAPED数字贸易规则量化数据和UNCTAD服务贸易出口数据,利用多期DID模型和生存分析方法探究数字贸易规则签署对数字交付服务出口的影响。结果表明:首先,FTA框架下数字贸易规则签署有效促进数字交付服务的出口;其次,细分条款对出口的促进作用不存在明显差异,但类似于“欧式模板”规则签署的贸易促进作用更为明显;第三,数字贸易规则通过降低贸易成本的渠道促进数字交付服务出口;第四,贸易双边基础环境差异会抑制数字贸易规则的正向贸易效应;最后,数字贸易规则能有效延长出口持续期,且类似于“美式模板”规则的签署更有益于贸易关系持续。  相似文献   

3.
杜振华  何曼青 《全球化》2022,(5):108-115
数字贸易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强大力量,也是创新的重要源泉。RCEP的实施,为中国数字贸易的发展带来了多重发展机遇:实现中国“十四五”规划中自贸区发展战略,为数字贸易规则的“中式模板”提供成长的土壤,从而实现中国数字贸易突破性发展,特别是对于推动中国的制度型开放,为数字规则“中式模板”的确立,进而形成与欧美模板三足鼎立之势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试验场;为中国数字贸易提供了产业发展基础,为中国数字产业主导区域产业链提供机会;提升企业数字营商环境,赋能数字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扩展数字内容和云服务市场空间。如何抓住这些机遇,还需要从提供“中国方案”的国内自贸试验区与RCEP的对接中,以及完善数字贸易相关产业布局中找到抓手。  相似文献   

4.
当下是全球数字贸易规则构建的关键时期,如何规制数据跨境流动是核心议题。作为数字治理新式代表的DEPA,其规则具有前瞻性、开放性、包容性等特征,对全球数字贸易治理格局产生了重要影响,加入DEPA对中国而言具有一定的战略价值。实践中,包括RCEP和国内法在内的中国对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制与DEPA规则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协调性。为此,中国应坚守合作包容的理念,从构建多样化管辖、自贸区(港)制度探索、加强共建“一带一路”等三方面探索高标准、高水平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实现与DEPA规则衔接,完善数字治理“中式模板”,从而为构建全球统一的数据治理格局贡献中国智慧。  相似文献   

5.
数字贸易规则已经成为新一轮国际竞争中的焦点。本文系统考察了自由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对数字服务贸易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结果表明:高水平的自由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对数字服务贸易有显著的促进效应,其中争端解决与合作条款、数据管理条款、贸易促进条款带来的贸易促进作用最为显著。除金融服务业以及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业外,7项典型的自由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对养老金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业5个部门的数字服务贸易都表现为显著的促进效应;在经济发展水平相似的经济体之间,深化数字贸易规则条款深度可以获得更强的贸易促进效应,且南南型经济体缔约的自由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比北北型表现出更强的贸易促进效应;美式模板比其他类型的数字贸易规则表现出更强的贸易促进作用;自由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可以通过减少贸易成本等路径提升数字服务贸易流量。  相似文献   

6.
当前WTO框架下的数字贸易规则发展缓慢,而区域层面的数字贸易规则发展受到各国的极大重视与推动。《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与《新加坡-澳大利亚数字经济协定》(SADEA)是亚太区域数字贸易规则的最新发展成果,在规则模式与议题范围上均有值得关注的创新。与亚太区域主要的其他贸易协定相比,DEPA与SADEA的规则范围更广,并深化扩展了美式数字贸易规则。由此可以预测:未来亚太区域数字贸易规则的发展将趋向多元化,并将对诸边和多边层面的规则谈判和规制整合产生重大影响;亚太区域数字贸易规则的发展将进一步追求议题范围扩大化、主题模块化的开放型和包容型规则模式。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数字贸易全球化发展态势迅猛,然而WTO体制内尚未形成系统性的数字贸易规则,各国对于数字贸易的规则制定仍旧存在分歧。分析数字贸易视域下WTO现有体制的困境,探讨WTO体制改革趋势,就中国的应对之策提出了相应的建议。面对WTO数字贸易现行规则困境,中国应当国内国际两手抓,在国内层面完善数字服务贸易政策体系、数据要素国内市场体系化、建立关键数字产业的支持体系和开放环境下的数字化监管体系。在国际层面深化关键规则议题多维研究、建立数字贸易区域规则中式模板、凝聚发展中经济体规则共识、探寻与发达经济体互利共赢的模式。国际法律规则是数字贸易全球化长远发展的根基,对于激发全球数字经济动力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数字贸易在全球发展如火如荼,其合规问题凸显。剖析全球数字贸易规则演进过程,对构建符合最广大国家利益的数字贸易规则框架、提升中国在全球数字贸易规则话语权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2001—2020年各国向WTO通报且含数字贸易条款的有效RTA为主要研究内容,厘清全球数字贸易规则演进脉络。研究发现,数字贸易规则合作愈发密切,数字贸易自由化进程加速,但也存在规则主导权过度集中等不足。中国应借鉴美新欧成功经验,输出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中国方案;补齐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短板,夯实数字贸易规则基础;补齐现有数字贸易规则短板,构建符合最广大国家利益的数字贸易规则;深度参与数字贸易规则谈判,提升中国在数字贸易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相似文献   

9.
郑憩 《全球化》2022,(5):116-123
全球数字治理迎来规则重构关键期,中国应当引领构建全球数字经济规则制定,推动形成数字经济全球治理新机制,为解决“治理赤字”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引领构建全球数字经济规则制定具备良好基础条件,但与“欧洲模板”“美国模板”相比,中国方案竞争优势尤其是国际话语权优势不突出,存在与美国在数据流动规则的博弈中处于劣势、数字税推行缺乏可行性方案、数据隐私保护能力不强等难点、堵点。建议在国内规则层面,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数据流动监管领域各类规则的制定与升级,探索适合中国数字服务税的建设方案;在国际规则层面,依托区域性规则谈判,力争数字贸易、跨境数据流动规则的主导权,加快搭建“国际数字经济特区”等平台,促进规则先行先试。  相似文献   

10.
本文基于双重差分模型与社会网络分析方法研究区域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对数字服务增加值贸易的影响作用。研究结果表明:达成区域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能促进双边数字服务增加值贸易;机制分析显示,共同的第三方贸易规则关联对双边数字服务增加值贸易存在促进效应,但该影响随着与第三方经济体构建的区域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数量的增长逐渐减弱;区域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网络关系的结构权力会推动数字服务增加值贸易增长,而网络节点的结构权力会稀释区域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的贸易效应;异质性分析揭示,规则条款和规则模板的不同对增加值贸易所产生的影响效应存在差异,并且随着规则广度的扩张和深度的强化,区域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对数字服务增加值贸易的推动作用逐步增强。基于以上结论,中国在构建区域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时,不仅需要关注规则的深度,还要注重伙伴关系的选择,更好地发挥桥梁作用。  相似文献   

11.
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区别于传统模式的新兴业态,成了新一轮国际竞争的关键领域,并带动了数字贸易的出现和发展。数字贸易与传统贸易之间存在明显差异,为此,建立和完善数字贸易规则已成为国际贸易领域的新议题。当前,处于数字全球产业链不同地位的国家具有不同的数字贸易诉求,构建融入全球数字治理体系并且包容性更强的多边数字贸易国际规则至关重要。在此过程中,需要提升数字治理水平,积极寻找各国贸易利益融合点,提高规则包容性和议题多元性,营造自由便利的贸易环境,减小数字鸿沟,不断向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迈进。  相似文献   

12.
文章基于熵值法,以竞争优势指数(TC)、显性竞争优势指数(RCA)、国际市场占有率(MS)以及Michaely波动指数(MI)为原始指标,构建了衡量美中日等十国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水平的指标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对各国的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水平进行了评估。经评估,2015—2019年,中国的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排名为第八及第九,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较差。此外,文章还对我国数字服务贸易的发展提出了三条政策建议:依托较成熟的数字信息化产业加快相关贸易内容数字化、推广相关城市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的先进经验以及加快数字贸易规则“中式模板”构建。  相似文献   

13.
赵若锦  李俊  张威 《国际贸易》2023,(12):40-49
数字经贸规则是我国制度型开放的焦点议题,也是我国增强全球经贸话语权和主导权的重要引擎。已有对数字经贸规则的研究重点关注“美式模板”“欧式模板”,对新加坡的研究相对缺乏,而且已有对新加坡的研究重点关注DEPA,鲜少关注到新加坡签署的其他数字经济协定。基于此,文章聚焦新加坡已签署形成的“1+N”数字经济协定框架,系统总结了新加坡数字经贸规则体系的发展现状、基本特征及核心主张。借鉴新加坡经验,我国应在做好数字贸易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完善数字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数字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拓展数字贸易议题的深度和广度,搭建数字平台促进协同治理,推动制度型开放。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亚太新兴经济体数字贸易发展成效显著,已成为平衡中美在亚太地区经贸博弈的关键力量,我国与亚太新兴经济体数字贸易合作将对重塑亚太乃至世界经贸格局有着深远影响。文章从我国与亚太新兴经济体数字贸易合作现状出发,分析了亚太新兴经济体数字产业发展需求和我国数字产业优势,发现我国与亚太新兴经济体在跨境电商和数字新业态领域存在广阔的合作空间。同时,通过对亚太新兴经济体对外签订数字贸易条款的覆盖率和法定承诺率进行测算,发现亚太新兴经济体的数字贸易协定数量以及条款质量逐渐赶超我国,给我国与其数字贸易合作带来诸多挑战。为此,从多层次增进数字贸易合作共识、以协定整合及规则对接构建数字贸易合作制度性安排、以发展需求为导向深化数字产业合作、打通数字贸易合作的数据流动通道等方面提出了促进我国与亚太新兴经济体数字贸易合作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5.
王金波 《全球化》2022,(3):52-61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为中国参与区域和全球数字治理带来了新的路径、模式和机遇。与《美墨加协定》《美日数字贸易协定》为代表的美式数字贸易模版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区域贸易协定电子商务章节相比,DEPA更具开放和包容性。着眼于国际最新规则和全球数字治理的发展趋势,中国有必要以申请加入DEPA为契机,在妥善处理数字主权、国家安全和跨境数据自由流动关系的同时,对数字产品的非歧视待遇、源代码和算法、交互式计算机服务、计算设施和金融服务设施的位置、公开政府数据、数字服务税、知识产权与数字资产保护、数字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等新议题、新条款和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新技术领域的规则适应问题作出通盘考虑、整体设计,为后续中国参与更大规模、更高水平的区域贸易协定、数字贸易协定谈判和全球数字治理创造有利条件。  相似文献   

16.
数字贸易包括数字产品、数字服务、数字技术、数据信息和跨境电商五大业态。近年来,我国数字贸易快速发展,B2C跨境电商全球领先,但与世界主要数字贸易强国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数字平台国际化发展水平仍有待提升。在当前形势下,“数字强贸”是我国贸易战略深化升级的重要方向,数字贸易是贸易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展数字贸易是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战略选择。未来,要进一步提升数字贸易在我国贸易强国建设中的战略地位,推动跨境电商提质升级,提升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推进贸易数字化进程,支持数字平台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推动数字贸易规则标准国际衔接,努力把数字贸易打造成为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新引擎”。  相似文献   

17.
贸易数字化是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与未来方向,数字贸易已成为全球经济复苏和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本文阐述了全球数字贸易发展的趋势与重要性,指出数字贸易给监管技术能力、监管程度与便利促进以及规则标准对接与制定等带来的挑战,提出在推进“智关强国”行动中,实施建设“智慧海关”,健全数字贸易治理体系;构建“智能边境”,提升贸易安全便利水平;加强“智享联通”,参与全球数字贸易治理等行动路径,为建设数字贸易强国提出有益探索。  相似文献   

18.
王燕 《国际经贸探索》2021,37(1):99-112
数字经济的产生对全球贸易治理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其货物与服务贸易混同的贸易属性以及在线交易形式使其在纳入多边贸易治理体系的货物与服务贸易部门时存在特殊困难。既有的多边贸易协定亦欠缺对数字贸易壁垒和数据风险进行有效规制的规定。这促使数字贸易大国在区域贸易协定的谈判中,针对数字贸易的数字特征做出了若干制度回应:在既有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分类框架下,针对数字内容构建可兼容其货物和服务贸易属性的数字产品开放规则;应对数字贸易中的数据流通壁垒制定数据流通限制的一般禁止以及禁止计算设施本地化和源代码强制披露的条款;并就数字贸易对国家安全和消费者隐私权和安宁权的损害,授予政府管控数据风险的政策空间。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全球数字贸易发展迅速,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在《美墨加协定》(USMCA)框架下重构数字贸易规则,以求促进数字贸易发展。时至今日,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已不仅仅是科技之争,更是话语权之争。中国在数字产业方面的发展规模虽然已可比肩美国,但在数字贸易规则体系的构建和治理上,仍与其存在较大差异。对此,政府应围绕跨境数据流动、数字知识产权、数据存储地等争议焦点,实施符合中国国情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20.
基于TAPED数据库对2000—2014年中国签订的区域贸易协定数字贸易条款深度进行横向测度,并利用UIBE全球价值链数据库系统检验区域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对中国嵌入全球价值链的影响。研究发现:在控制行业层面的特征变量后,数字贸易规则条款深度一体化对中国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地位指数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细分参与度后发现,数字贸易规则条款深度一体化能够提高全球价值链的透明度,促进价值链关联,强化中国全球价值链的前向参与度,弱化其后向参与度;细分行业后发现,数字贸易规则条款深度能够显著提升中国各行业的全球价值链嵌入水平,助推中国全球价值链地位攀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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