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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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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我国高速公路发展过程中,根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高速公路公司有大量运营收入无法分配给股东,造成大量资金闲置,实践中出现了股东从公司借款的情况。针对股东借款是否构成我国法律禁止的抽逃出资问题,本文对高速公路公司股东借款与抽逃出资作了一些分析。  相似文献   

2.
股东的出资义务是指股东基于出资协议、公司章程应当向公司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的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形成公司资本的基础,也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但是,在实践中却存在各种各样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 使公司、守约股东、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而违反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却仍然取得、保留了股东资格。如何追究违反出资义务股东的民事责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第一段]  相似文献   

3.
论出资瑕疵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出资是股东对公司应尽的基本义务,但股东出资瑕疵、侵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现象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相当普遍。本文围绕债权人利益保护与平衡问题考察了出资瑕疵股东的民事责任。本文认为,基于法定义务,出资瑕疵股东应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责任。  相似文献   

4.
随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工商部门对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越来越大,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实际效果仍不够理想,目前对抽逃出资案件的查处具有相当的难度。一、抽逃出资行为的认定与特征根据《公司法》第209条的规定,抽逃出资行为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依法成立后,以撤回、转移、混同、冲抵等手段抽逃其出资,违反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其基本特征为:(一)行为主体是已实际出资的公司发起人或公司股东。没有出资的或虚假出资的人不构成该违法行为的主体。虚报但实…  相似文献   

5.
《企业经济》2013,(4):87-90
股东将出资注入后又抽回,往往是为了利用法人独立的人格,避免向债务人承担债务,造成公司资本缺失,降低公司的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同时给债权人、投资人造成公司资本充实的假象,使其无法作出正确选择的后果,这一行为是对股东有限责任的滥用。如果在日常抽查监管中和年检审查时能有效地发挥会计手段,就可以发掘出抽逃注册资本行为的蛛丝马迹。  相似文献   

6.
对公司出资行为的检查是工商管理机关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惩治虚假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罪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多年来,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的紧密配合和共同努力下,虚假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一定遏制,对维护我国市场  相似文献   

7.
公司设立者出资义务违反种类分析 公司设立者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是出资义务不履行,二是出资不实.出资义务不履行是指股东未按<公司法>第25条一款规定执行.股东出资义务不履行的情形有多种,其情形不同,对公司、公司债权人以及其他股东产生的影响亦有所不同,因而其所承担的民事责任的范围与方式也不同.按行为方式的不同,可将出资义务不履行划分为拒绝出资、迟延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等.拒绝出资,指股东在章程制定后又表示拒绝按章程规定出资;迟延出资,指股东不按章程规定的期限缴纳出资或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不能出资,指因客观条件变化使股东不能履行出资义务,如准备出资的建筑物在办理财产权转移手段前毁损或灭失.  相似文献   

8.
曾钫 《经济界》2012,(5):18-19
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虚假出资和抽逃资本金行为的处理方面与现行管理规定存在一定差异,建议进一步规范执法操作程序和方式方法,这有助于企业自主的按照相关规定纠正自己的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9.
股东出资瑕疵是指股东按照公司章程所缴付的出资存在品质上或权利上的缺陷,从而形成自然瑕疵或法律瑕疵。股东出资瑕疵是股东违反法定出资义务的一种表现形式。其法律后果的认定,涉及出资瑕疵的股东资格及权  相似文献   

10.
荣成市工商局结合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大力开展整顿规范公司出资行为,严厉打击企业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违法行为。日前,已查处抽逃出资公司20多家,抽逃注册资本3000多万元。在整顿规范出资工作中,他们对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情节轻微的,给予从轻或免予处罚并指导其在限期内补足出资,办理相关手续。重点是查处那些以虚假注册资本来申办许可证、  相似文献   

11.
新华 《陕西审计》2004,(3):33-34
沈阳宏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采公司)被大股东抽逃资金1.4亿元,几成空壳,而大股东早已逃之夭夭。国内股份公司类似的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抽逃资金的事情,早已算不得新闻,但它所反映出的我国公司内部治理、政府监管和法律法规方面的诸多漏洞,却值得深入解剖、研究。  相似文献   

12.
一、股东出资瑕疵民事责任 公司资本是公司财产的首要和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公司对外信用的重要基础,是公司举债及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重要保证,在公司存在及运转的全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股东出资是公司资本形成的最基本途径.股东出资瑕疵与否直接决定了公司资本是否真实和充实,这直接影响着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虽然公司债权人债权赖以实现的物质担保并非章程所记载的静态的注册资本,而是公司拥有的现实资产,尤其是公司的净资产.但是公司资本是构成公司净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说由股东缴纳的出资所构成的公司资本将公司送上航程的话,那么关于公司资本的有关制度,则为公司的债权人提供了预防风险的救生板,为公司信用提供了安全垫."  相似文献   

13.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为规范股东的出资行为,《公司法》设定了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三种违法出资行为。其中股东以货币出资的“两虚一逃”违法行为是最常见、最复杂、最难认定的,笔现结合日常执法实践谈一下如何认定和查处股东以货币出资的“两虚一逃”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14.
新泰市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关于整顿规范公司出资行为的通知》要求,对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进行清理整顿时,发现公司投东实物出资存在“一物三多”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对股东出资瑕疵的法律问题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东出资瑕疵,是指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未按规定缴纳出资或出资后抽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完全未出资和未适当出资两种形式。本对股东出资存在瑕疵所产生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6.
现有法律在公司破产清算的前提下,对于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是有明确规定,不存在争议,但对于非破产情形下是否适宜股东出资加速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本文基于学术界的理论学说和司法实践中审判立场,浅析在公司非破产情况下,应当如何构建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制度.  相似文献   

17.
18.
曾寅 《企业经济》2007,(3):178-180
本文从分析出资瑕疵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民事责任的基础法律关系入手,认为公司章程存在股东与公司之间“对向契约”关系,但在新《公司法》里,“对向契约”被资本充实责任制所掩盖,资本充实责任的制度功能被误用。本文围绕两者的归责原则、责任主体、责任对象、责任范围等分别作了阐述,以揭示“对向契约”违约责任和资本充实责任的各自不同功用。  相似文献   

19.
<正>1.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争议。我国实行认缴制改革后,得到了2014年,我国对股东出资方式做了重要修订,将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在公司无财产偿还债务,股东的出资义务又未届清偿期时,面临着公司、股东、债权人三方利益如何平衡的问题,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是否限于破产或解散两种情形,非破产清算情形下,股东的出资责任能否加速到期,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争议不断。一、股东出资义务能否加速到期的争议与困境  相似文献   

20.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义务.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或增加资本时.股东为取得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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