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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泰州房管局建立了"维修资金使用绿色通道制度",明确房屋渗漏、高空坠物、地面塌陷等6类事项,在申请维修资金时,可以走"绿色通道",急事急办。截至2012年末,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已超10000亿,其中北京、上海、广州的资金余额分别为350亿元、290亿元、81亿元,三市的累计使用额分别为5.4亿元、4.17亿元、8000万元,平均使用率约1.4%。一方面是大量的房屋共用设施和共用部位亟需维修,申请资金却困难重重;另一方面却是巨额的专项资金沉淀银行,难以发挥效用。维修资金制度俨然成为"鸡肋",难以发挥作用,却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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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是业主们广泛关注的一个话题。中央电视台曾为此做过一期“焦点访谈”,诟病公共维修资金使用的困难。根据各地的统计数据,中国缴存的公共维修资金使用率不足百分之一。截至2013年7月,北京缴存资金348.1亿,使用5.38亿,使用率1.5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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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由住宅的开发建设单位先行预缴有煤体披露,根据能够查到公开资料的17个城市的数据统计,目前全国累计的维修资金总额已超过1000亿元。但很少有业主清楚,这项和自身权益息息相关的钱,应该如何使用,如何查询,如何监管,成了一笔糊涂账。原建设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08年开始施行,明确"业主交存的住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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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维修资金是购房者根据国家规定按购房款2%缴纳的。归集起来,在一个小区中是一笔相当可观的财产,每个小区中都有几百几千万元,被称为小区的保命钱。而在全市、全国数量就更大了。例如,仅去年(2004年)一年,北京市就销售了商品房247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005.7万平方米,销售额1272.91亿元,按2%缴纳的专项维修资金就有25.45亿元,截止到去年年底,北京市小区办归集的新增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统计数额是43.3亿元,预计,今后几年内每年将以10%以上的速度递增。而全国去年共销售商品房38232万平方米,销售额10376亿元,则专项维修资金就高达207.5亿元了。自从房地产业兴起20多年以来,归集的专项维修资金累计已过千亿元,是一笔非常大的公共财产。今后还要每年增加几百亿元。如何管理好这笔巨额资产,已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且存在不少争议和隐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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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的不完全统计,自1998年实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至今,我国收缴的维修资金在5000亿元左右。近年来,随着许多建筑逐渐进入“中年维修期”和“老年危房期”,急需启用维修资金。但这笔钱因申请手续繁琐、过程艰难,被称为“沉睡”的资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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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旧有物业”,泛指已过质量保修期且尚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旧有物业”在城市建筑物中数量大、使用率高,可谓城市经济多元化尤其是房地产业发展沿革的体现,然而其现状不容乐观。目前,我国多数城市中的“旧有物业”,由于未能及时建立专项维修资金而导致维护修缮不足,很多“旧有物业”区域环境日渐受损,并存在安全隐患。因此,“旧有物业”维修资金保障机制的建立应引起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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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说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信每一个物业管理企业都会为之烦恼,因为目前社会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批评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侵占和挪用维修资金。据报道,广州市已收到维修资金2亿元,但存入专管银行的只有5000多万元,因此推算出被截留或挪用的维修资金达1亿多元。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管理的确是个老大难问题,但难在何处?根源何在?舆论和媒体的误导,使公众普遍认为是由于开发商居心不良或物业管理公司行为不轨所致,却忽视了业主未尽到职责,欠交大量维修资金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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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购买人未按规定缴存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不予发放房屋所有权证书;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在责令整改的基础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近日,建设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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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从1990年起,经国家批准立项,开始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到2002年底止,全省已有57个县列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占全省县(市、区)的64.8%;累计投入资金44.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06亿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9.7亿元,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贷款、农村集体和农民自筹资金25.3亿元。通过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有效地改善了农业生产基本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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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从南京、上海再到济南,很多社区传出“街道办托底物业管理”的案例,街道办不仅负责雇佣一线物业工作人员,而且,在街道“揽下”小区管理这个“瓷器活”,手里还是有“金刚钻”的,那就是物业维修资金的监督使用。过去物业维修资金的提取和审核都必须通过政府房管部门,而且凡是维修资金使用项目涉及整个物管区域,或是单项维修工程费用超过8000元,以及一次性使用维修资金总额超过1.5万元的,还必须接受专业机构的审价,整个过程相当繁琐。而街道办以政府面目“接手”后,手续将简便得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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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作为房屋的养老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是用之不竭的,当这笔资金即将用完时怎么办?本文从深圳维修资金续筹难的现状展开,提出了在现有制度框架下的深圳维修资金续筹办法,分析了影响续筹量的主要因素,列举了促进维修资金续筹的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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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8年建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到2008年2月1日起执行的由两部联合下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逐步完善、规范,但对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具体的会计核算办法一直没有出台,特别是会计科目的使用上难以满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核算要求。本文结合笔者的工作经验,探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科目设置以及会计核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