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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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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的破产重整包括两种途径,一种是法庭内,一种是法庭外,而预重整制度同时包含着庭内手段和庭外手段中的一些特点,并且这种制度安排,既克服了庭外重组谈判中的钳制成本,又降低了庭内重整中的制度成本。  相似文献   

2.
预先重整是结合司法重整与法庭外债务重组的一种混合型企业拯救机制,在实践中发展出适用或不适用破产法典的两种模式。相比我国传统的企业拯救机制,预先重整能够提高经济效率与确定性,减少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同时保护利益相关者。我国在借鉴预先重整制度时,可以根据需要兼采两种模式,进一步厘清预先重整的启动、转化等程序性问题,并通过司法备案、程序指南等方式对国外的模式实施改进。  相似文献   

3.
企业信用是企业第二张身份证,信用修复制度的建构是破产重整企业顺利再生的应有内涵.通过比较分析发现,目前我国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制度缺乏顶层设计;从功能的视角看,我国存续型重整企业信用信息修复较为困难.建议未来首先在立法层面加以完善,真正实现让有挽救价值的企业通过重整程序和信用修复制度重获新生,但在相关法律制定颁行前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4.
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破产法》首次引入了重整制度,试图给陷入财务困境又有重生希望的企业提供一个法律保障机制。但实践中重整程序应用的不多且条文本身也存在着各种问题。在制度设计上,如程序的启动、自动冻结的效果、破产管理人权利的分配、法院的介入以及强制裁定权的运用等方面存在着缺陷。英国公司重整制度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进行了多次重大修改,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给我国立法者提供了很多启示。  相似文献   

5.
破产重整制度的本质是司法性破产预防制度,该制度立法的目的是通过司法程序帮助困境企业实现再建和清理债权债务,中国现行的破产法中却没有启用这种制度,最主要原因是由于当时没有理清楚该制度的理论基础和运行机制,在即将出台的新破产法中对其进行了修订,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重整制度,在此之际,笔者深入分析我国立法机构作出如此重大改革的重要原因及困境企业如何准确认识和定位这个新制度,最后提出对实施该制度前期工作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6.
200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设立了公司重整制度。这是我国破产法的一项重要创新和巨大进步。公司重整制度在拯救陷入债务困境的债务人的同时,还维护了社会大众的整体利益。然而,尽管公司重整制度最终得以在我国确立和发展,但是公司重整制度在现实实践中的运行也暴露出许多缺陷和不足。因此,不断完善公司重整制度是破产法改革和完善的重要内容。本文试从公司重整制度的定义、目的、作用和特点入手,探讨我国破产法公司重整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对实现重整目的,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重整企业竞争力以及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尽管国家和地方对企业信用修复规范和实践的探索为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提供了有利契机,但我国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目前依旧面临“认知错误”“规范不足”“实践不一”的困境。因此,提出“信用修复聚焦于重整企业履行行为”“完善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法律规范”“以失信程度、重整阶段为标准设定信用修复细节”的建议,为高效、规范地完成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破产重整是对濒临破产的企业实施拯救并促使其得以复兴的特殊制度.中国现行立法虽明确规定企业重整期间由管理人监督重整程序的实施,却未能制定详尽完善的具体规则,给实践带来了较多问题.本文通过比较世界各国立法,提出中国破产重整企业的监督机关应当在设置模式、职权范围、与相近机构的关系处理等方面做进一步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9.
破产免责、自愿破产和自由财产制度是自然人破产制度的三个利益支点,被誉为推动自然人破产制度不断前行的三个车轮。在我国《企业破产法》立法过程中,曾经将自然人破产和免责的问题提上日程,立法制定一个较为完善的制度是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同期盼。国外的破产免责制度在破产免责条件、不予免责事由、免责例外以及免责撤销等具体制度上经历了不断公正化、理性化的发展过程,对我国破产法将来确立该制度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10.
我国经济进入新的阶段之后,危困企业大量出现。有序推进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破产重整,有助于企业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在重整中,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债权人的复杂化等制约着重整的顺利进行。因此,我国应建立企业破产重整的统一协调机制和识别机制、建立专业化的破产审判法庭和审判队伍,完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从而帮助危困企业通过重整而重生。  相似文献   

11.
电影像产品巨头柯达公司在2012年初申请破产,因而对美中两国企业破产法进行对比分析。从法律规定方面,美国的破产保护与中国的破产重整制度做比较;从实践方面,中美的法律运用对公司产生不同效果作对比,探求其产生原因。对中国破产法实施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2.
微波通信公司(MCI)在破产保护期间,主要采取机构重整、品牌重塑、理清旧账、实施重组,实现了重组的成功。分析个中原因,MCI破产案的启示有:诚信勤勉是公司生存发展之根本,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与有效的制度安排相辅相承,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助于改善公司治理。  相似文献   

13.
中美两国关于企业重整制度的规定在企业整顿的法律规定的完善程度上,破产整顿的国家干预程度上以及立法结构,可操作性和监督机制等方面存着较大的差异.针对差异,提出了完善我国破产法的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4.
我国破产法赋予了法院在特定条件下强制批准重整计划的权力,但现行重整计划强制批准制度的立法设计存在着诸如批准条件过于宽松、缺乏法院行使强制批准权的程序性规定、未建立异议利害关系人的救济程序等制度缺陷。因此,在我国,实有必要在现行制度设计的基础上补充或完善法院强制批准重整计划的条件;增加有关法院行使强制批准权的的程序性规定;建立重整计划强制批准异议利害关系人的救济程序等。  相似文献   

15.
破产和解制度的出现是为了弥补破产清算制度的不足。它可以使企业避免破产而解散,对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十分有利,同时能给社会稳定带来积极因素,更重要的是能给有再生希望的破产企业以重新振兴的机会。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新《破产法》在引进破产重整制度的情况下,仍然保留了破产和解制度。这样。我国企业的破产预防制度就更加完备了。  相似文献   

16.
本文通过对日本保险公司强制重整制度的具体阐述,得出其对我国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的借鉴意义。通过对其挽救制度和接管制度具体内容的探讨,认为,应该学习日本重视保险公司经营的精神,改变过去我国地分强调监管行政性的做法,并充分利用保险基金在保险企业重整中的后援作用。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破产法律制度的问题在于适用范围过窄,行政干预过多,破产条件较严,破产逃债现象突出等,因此应扩大破产法的适用范围、降低破产条件、扩大当事人意思自治、建立企业重整制度、完善对债权人的保护、堵塞破产逃债的法律漏洞以及强化对违反破产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相似文献   

18.
我国企业破产重整中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企业破产法>中的重整制度在预防企业破产、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其在重整计划的制定、执行以及各方利益的平衡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经分析,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重整援助的实施; (2)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3)职工权益的保护; (4)对管理人的规制; (5)重整信息的披露.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后,本文提出了完善对策: (1)完善重整援助机制; (2)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4)完善管理人的职责和监督机制; (5)规范与完善重整信息的披露机制.  相似文献   

19.
通过梳理太子奶集团的发展轨迹,发现盲目的多元化扩张是导致太子奶出现资金链断裂,并且最终走向破产重整的主要原因,但其根本原因在于太子奶发展战略迷茫、风险意识薄弱。太子奶集团的失利折射出中国企业存在的种种弊端,对中国本土企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相似文献   

20.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程序 ,它是企业破产实施的重要依据。我国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存在很多问题 ,如适用范围有限、规定过于笼统、相关制度缺位等。对我国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修正 ,首先应调整它的适用范围 ,将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都纳入调整范围 ;其次 ,还应该设立和解程序、重组程序和清算程序 ;再次 ,建立法院专管制度、临时“管理人”制度、债务保护制度、企业和解重组制度以及破产企业职工利益保护制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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