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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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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立体商标、颜色商标欧洲考察实录(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流云 《中华商标》2003,(2):46-49
西班牙专利商标局的介绍及相关资料 据介绍,西班牙每年约有9万件商标申请,1500千件商标申诉。当事人对审查员审查后驳回不服的,进入上诉委员会。如果仍不服的,可以上诉到法院。立体商标和颜色商标也是如此。  相似文献   

2.
3.
立体商标、颜色商标欧洲考察实录(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流云 《中华商标》2003,(1):48-49
修改后的商标法第一次将立体商标(即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商标纳入我国商标法保护的范畴。立体商标和颜色商标也是我国自加入WTO以后,在商标领域中遇到的一个新的课题。 由于我国商标主管机关以往没有对立体商标和颜色商标保护的实践经验及审查标准,因此,2002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由商标局及商标评审委员会一行6人组成考察团,专程前往欧洲三个国家的商标主管  相似文献   

4.
清源 《中华商标》2003,(9):30-32
法国比克公司委托某商标代理组织于2001年12月3日向商标局提出三件立体商标的注册申请(图样分别见附图1、2、3,申请号分别为3029507、3029508、3029509),指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34类“吸烟用打火机”商品上。经审查,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1款第(1)项、第(3)项以及第二十八条的  相似文献   

5.
李明德 《中华商标》2002,(4):13-17,28
美国现行的联邦商标法是1946年制定的“兰哈姆法”。根据“兰哈姆法”第45条的规定,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可以由”文字、姓氏、象征、设计或以上之组合”构成。由于法律使用了“象征”和“设计”.上述定义就具有了非常广泛的含义。“象征”(symbol)和“设计”(device)可以包括数字、颜色、气味、声音、产品的包装和外观设计等等。  相似文献   

6.
立体商标.颜色商标及法国的实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保护的原则:法国现行立法体现了法国以往的立法、判例以及欧盟1988年12月21日协调商标立法一号指令中所包含的原则。因此.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711-1条规定,“图形标记,例如外形.尤其是商品或其包装的外形或者表示服务特征的外形”,尤其可以组成商标。  相似文献   

7.
单一颜色商标在欧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5年11月23日至12月2日,由中华商标协会组织的研修团赴欧洲大陆和英国,专门就单一颜色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在立法和实践方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与欧盟商标局(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英国商标局、英国高等法院、世界知名的单一颜色商标所有人,如英国石油公司(BP PIc.)、玛氏公司(Mars Inc.)、吉百利公司(Cadbury Plc.)和橙色公司(Orange Plc.),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对单一颜色在市场上所表现出来的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商标功能,以及如何从商标注册的角度,给予这种功能以司法保护,做了比较全面的了解。  相似文献   

8.
OHIM对立体商标及颜色商标的注册与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对立体商标及颜色商标的注册与保护:  相似文献   

9.
新《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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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李长宝 《中华商标》2005,(10):17-18
提起“麦当劳”,黄色和红色的主色立即调会映入我们的脑海;谈到中国光大银行,我们可能很自然地联想到其独特的紫色;湖蓝色是我们在如织的车流中准确找到“大众”出租车的捷径。颜色,作为公司Ⅵ(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已广为中国企业所认识。  相似文献   

12.
13.
虽然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很多(如:文字、字母、数字、图形、颜色组合、立体图形),但这些要素使用在商品上的效果却并不等价,通常情况下文字商标具有更重要的地位。  相似文献   

14.
美国商标异议制度较为复杂且费用昂贵。整个异议程序大约需2.5年,现从实务角度将美国异议制度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15.
16.
姚小磊 《中华商标》2007,(11):52-55
在商标注册的领域,越来越多非传统的商标形式[1]开始逐步地走入人们的视线,几乎每一种都会引发不小的争议。颜色商标即位列其中。显著性是商标的首要也是最重要的特性,颜色之所以能成为商标,说明其具有与传统商标相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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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何敏 《中华商标》2010,(1):43-45
2009年10月26日至30日,作为中国-欧盟知识产权保护(二期)合作项目之一的欧共体商标及立体商标制度巡回研讨会在西安、广州、天津三地举办。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专家何塞先生和温克莫伦女士分别就欧共体商标体系和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的电子商务工具进行了介绍,  相似文献   

19.
吴新华 《中华商标》2006,(11):38-38
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在通常情况下,商标依附于商品而存在,又与商品相对分离,二者之间是一种标与本、表与里的关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的形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传统的文字、图形或其简单组合向多样化演进,出现了颜色商标、立体商标、音响商标、气味商标等新的商标种类。商品与商标的关系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二者的界限不再泾渭分明,而出现了日益融合的现象,笔者将之概括为商品的商标化。  相似文献   

20.
随着新《商标法》的颁布实施,“立体商标和颜色组合商标”开始进入中国商标界的视野。无论是对于中国的企业、商标代理组织,还是对于中国商标注册、管理机构和司法机关,这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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