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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本文提出无单放货保函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的论点,通过介绍无单放货保函产生的贸易背景及现实意义,对无单放货性质与无单放货保函的认可效力进行分析比较,论述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通过严格控制无单放货保函的真实性、规范性,可预防无单放货的法律责任风险和转移经济损失,对无单放货保函在国际贸易实践中的可操作性进行探讨.本文试图从实践的角度看待平衡各方利益,用积极的态度去接纳无单放货保函,这将有利于我国航运业和国际贸易的发展和成熟,有利于我国海商法体系的完善.  相似文献   

2.
为适应国际航运实践的发展,《鹿特丹规则》构建了合法的无单放货机制。无单放货的存在虽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却损害了正本提单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使出口商面临风险。针对新规则下无单放货机制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以出口商的视角来分析无单放货风险的变化,进而提出争取货物控制权和有利法律地位,并尽量避免运用F组贸易术语等对策建议,以期为中国出口商提供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3.
在现代的海运实务中,无单放货虽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产生无单放货的原因是运输速度的加快,提单的流转速度相对滞后;境外进口商与国际货运代理或无船承运人串谋,恶意无单放货;提单丢失或买主无力付款赎单等。无单放货但对有关当事人会产生潜在的风险和危害,对收货人、提单持有人、托运人、银行存在潜在风险,破坏了提单信用制度。造成无单放货的原因当中,提单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占了很大的比例,加快单证流转速度无疑有助于解决此问题,简化提单内容多采用简式提单、付货托运人迅速交单、缩短银行的审单时间等。实务操作上,还可以采用新的运输单证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来减少无提单放货的发生及降低由此带来的损害。  相似文献   

4.
从承运人的经济利益出发,分析寡头市场中承运人进行无单放货时与受害人的行为博弈,及不同承运人之间进行无单放货的行为博弈,得出承运人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进行无单放货的成本期望值低于其收益期望值是无单放货的利益驱动力,只有提高其无单放货的期望成本并使之大于其期望收益,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无单放货的数量。  相似文献   

5.
印婧 《商》2013,(9Z):215-216
现代海运发展过程中,无单放货现象大量存在,并有愈演愈烈之势,成为提单制度的一大顽疾。《鹿特丹规则》在提单制度上最大的突破是正视航运业无单放货的现状,及时呼应航运业变革的新需求,对“无单放货”行为合法性作了开放性的规定。《鹿特丹规则》试图设计一套合理的制度使无单放货合法化,其无单放货的规定与当前航运实践中的习惯做法根本不同,对中国《海商法》的修订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6.
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无单放货频频出现,并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尽管无单放货有合理之处,但并不合法,它可能给出口商造成钱货两空的损失.文章探讨了可能引起船货纠纷的无单放货形式和我国出口商的对策,以及我国出口商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须注意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防范无单放货纠纷的措施.  相似文献   

7.
李旭 《现代商贸工业》2008,20(3):253-254
无单放货在一般情况下构成违约和侵权的竟合,但在特殊情况下则只能构成侵权。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的区分与无单放货诉讼时效并非毫无关系。无单放货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与《民法通则》的规定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8.
李旭 《中国商办工业》2008,20(3):253-254
无单放货在一般情况下构成违约和侵权的竞合,但在特殊情况下则只能构成侵权。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的区分与无单放货诉讼时效并非毫无关系。无单放货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与《民法通则》的规定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9.
无单放货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较为突出,而我国现有立法对记名提单下无单放货的规定,于理论上不必要,在权益保护上不平衡,无法回应现实之需.《鹿特丹规则》首次对记名提单下的无单放货作出了颇具创新的系统规定,但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并不充分.建议在现有立法和实践的基础上,参考《鹿特丹规则》的立法趋势,进一步完善《海商法》中记名提单下的无单放货制度.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无单放货案例中记名提单的比例居高不下,为什么记名提单容易引发无单放货案例?为什么记名提单无单放货案例托运人有的胜诉有的败诉?出口业务中能否接受记名提单?记名提单应如何操作?本文试图用几十万美金损失换来的经验、教训回答以上问题.  相似文献   

11.
《鹿特丹规则》下提单功能的缺失与重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提单的价值,是转让提单产生转让货物的效果。提单实现上述效果,极大地依赖于其债权凭证功能。《鹿特丹规则》通过引入意思自治原则,改变了提单债权功能的强制性,削弱了传统提单的信用,将对提单制度产生负面影响。《鹿特丹规则》的货物控制权制度,部分地强化了提单的债权凭证功能,但由于除斥期间和抗辩权的存在,不能完全恢复提单的信用。我国应当充分吸取《鹿特丹规则》的有益创新,尽力限制其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12.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提单的电子化日益成为电子商务领域中的热点话题。理论上讲,电子提单的应用可大大便利贸易流程,对各个贸易参与方也很有益处。但长期以来,电子提单的实践过程却步履维艰,至今也未取得大范围、突破性的进展。本文对电子提单的涵义进行了深入剖析,并选取了典型的国际试验项目加以研究,总结出了实现海运提单电子化的核心问题,并就此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3.
本文对提单的运输合同属性和物权凭证属性、货运代理提单的物权凭证属性、交换提单、过期提单的概念及其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对学术界关于上述问题的一些误解提出了修正建议,以期在学术界和实践中统一对上述问题的认识,正确处理与提单有关的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14.
物权凭证是提单的重要功能,它使得贸易商们可以通过在提单上背书交付来转让货物的物权,这在历史上顺应了国际贸易的实际需要也大大推动了其发展。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电子提单以传统纸质提单的挑战者身份登场,虽然只是媒介形式发生了变化,但却引发了不小的争议。本文分析了实现电子提单物权凭证功能的代表性实例,从而探讨了阻碍电子提单发挥物权凭证功能的主要障碍,并从发展的角度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5.
海运提单是目前海运业务中使用最广泛的运输单据,作为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拥有了提单,谁就控制着货物所有权,因此,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然而,在实际业务中,提单的使用也存在着各种风险.本文就提单的风险作出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16.
前述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为何此时期民族国家对规制海上货物运输活动表现出高涨的激情呢?让我们把目光投向法国这个当时欧洲的大国。现代欧洲国家意识牢牢地占据着19世纪初的法国,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私法的法典化是欧洲现代国家形成中的伴随品。国家意识不断冲击法律层面的  相似文献   

17.
提单与票据都属于有价证券,因而在法律性质上具有相通之处。然而,尽管提单“准流通证券”的性质已成定论,但对这一性质何以存在却存在种种误解,所以有必要借鉴票据对提单的法律特征进行重新诠释。提单的设权性、文义性和无囚性赋予了提单流通证券的性质,而提单的物权性、非严格要式性和无追索性使得提单无法取得完全的流通性,因而提单是一种“准流通证券”。  相似文献   

18.
《海牙规则》名为关于提单的规则,实际调整的是必须使用提单的运输合同,该规则下的提单是指不完全或有特定记载要求的书面运输合同。运输合同实际上不可能不需要一定的书面形式。《海牙规则》并不在意运输合同与提单的区别。本文从运输业的角度论述了作为运输单证的提单与运输合同的一致性,又从贸易的角度对提单作为贸易单证的可设质性、UCP混同提单与海运单、提单为贸易服务而对承运人来说却是一种负担、提单的两种运转方式、FOB下卖方直接取得提单的必然性等问题提出看法,也论及了提单持有人为什么不能向他的转让人追索、对承运人的诉权并不是根据提单而是根据非他订约的运输合同等问题,并探讨了提单作为贸易单证与运输合同的若干区别。  相似文献   

19.
瞿启平 《对外经贸》2019,(10):23-26
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际贸易冲突如影随形,各国贸易保护手段层出不穷,海关政策五花八门,给进出口企业带来大量挑战。在当前全球贸易环境恶化的情况下,出口方在履约过程中通过提单控制物权极为关键,但同时也面临着出口货物被无单放货、被进口国海关拍卖,然而却维权无力等各种不确定因素。从海运实践着手,结合当前贸易环境,以出口方角度分析提单风险及成因,寻找解决途径,从结算方式、贸易术语、提单种类的选择、投保出口信用险等方面提出了防范建议。  相似文献   

20.
本文通过对记名提单的几个热点问题的研究,分析了记名提单的性质.通过对提单的分析比较,指出记名提单与提单的区别.通过对比分析提单与记名提单,指出记名提单不具物权凭证的效力和记名提单的证据力的特殊性.最后分析了记名提单下"无单放货"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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