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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令第31号《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2月25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防范陆生野生动物疫病传播和扩散,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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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进境水果传带检疫性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保护我国农业生产、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从2005年7月5日起,我国将实施新的《进口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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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要求,做好动物检疫必须将屠宰检疫和动物产地检疫作为两个重要环节予以贯彻执行.在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中,对于从生产到屠宰、销售各个环节进行记录记载是基础性工作,因此检疫记录不仅能够有效保证检疫工作而且在加强动物防疫监督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于动物检疫记录加以运用,应牢牢把握简易主动权,真正做到以监管,保证检查结果精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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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林业》2023,(4):8-14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本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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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立法宗旨和准则,检疫工作必须从屠宰检疫逐步向产地检疫转变,达到“以检促防,防检结合”的目的。平安县自开展牲畜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工作以来,使检疫工作逐步完善和加强。但产地检疫仍是薄弱环节,而产地检疫是动物离开饲养地之前的检疫,是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