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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从社会资本的视角解释被征地拆迁农户的生活变化差异,为进一步完善征地制度改革提供参考思路。研究方法:研究基于2015年浙江省杭州市的抽样调查数据,从村域制度信任、村域民主、村民个体网络关系与村域合作4维度衡量社会资本,综合运用主成分分析与有序Logistic模型就社会资本对征地拆迁后农户生活状况的影响进行计量分析。研究结果:村域制度信任、民主程度与农户自身的社会网络均对提高拆迁后农户的生活水平有正向效应,而村域合作却不利于拆迁后农户生活水平的提升。研究结论:在征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村域社会资本的作用,比如在土地问题上号召更广泛的公众参与,对征地拆迁农户的生活状况是有利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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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征地过程中农民的权益保障情况和征地意愿,对改革征地制度、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利用对四川省泸州市调研的120份农户数据,分析了征地过程中农民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社会权益的保障情况,并进一步利用Log istic模型实证分析了农民权益保障对农民征地意愿的影响作用。研究结果表明,失地农民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益均受到不同程度损害,而权益保障的缺失也导致农户征地意愿不强。同时,农户家庭特征和土地特征对其征地意愿也具有显著的影响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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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利用连续跟踪调研获得的9省区、18县市区的1277个样本农户10年的平衡面板数据,分析了集体林产权制度主体改革与配套改革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测度了集体林产权制度主体改革与配套改革对农户总收入不平等的贡献程度。我们的经验性结果表明:2003~2015年,实施集体林产权制度主体改革增加了样本农户以土地为基础的收入,集体林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增加样本农户以土地为基础的收入和非农收入。在总体上,实施集体林产权制度主体改革与配套改革对样本农户总收入不平等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且呈先升后降态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与配套改革对样本农户总收入不平等程度的影响呈现出时空差异。在以后出台相关改革措施时,需要加以考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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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2017,(12)
本文利用连续跟踪调研获得的9省区、18县市区的1277个样本农户10年的平衡面板数据,分析了集体林产权制度主体改革与配套改革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测度了集体林产权制度主体改革与配套改革对农户总收入不平等的贡献程度。我们的经验性结果表明:2003~2015年,实施集体林产权制度主体改革增加了样本农户以土地为基础的收入,集体林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增加样本农户以土地为基础的收入和非农收入。在总体上,实施集体林产权制度主体改革与配套改革对样本农户总收入不平等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且呈先升后降态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与配套改革对样本农户总收入不平等程度的影响呈现出时空差异。在以后出台相关改革措施时,需要加以考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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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张家港市为例,利用农民集中居住区100户被拆迁农户的调研数据,系统分析了集中居住对被拆迁农户家庭经济状况的影响,以期从农户视角评估农民集中居住的社会经济效应。研究表明,集中居住后被搬迁农户职业非农化趋势更加明显,生产生活方式已截然不同,庭院经济基本消失。农户家庭收入增加幅度不大,其中与集中居住无关的收入如工资性收入、政策性收入增长较快,与集中居住相关的收入如征地安置保养收入、土地流转分配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则基本持平。同时,农民的粮食、蔬菜、水电和煤气等生活消费支出大幅度增加,农民生活水平并无明显改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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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补偿中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研究目的:在征地补偿中需要强化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地位,实现其直接权益。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和案例分析法。研究结果:征地补偿的对象除原有意义上的所有权外,还应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但该权利在征地中却被忽略了。研究结论: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征地中的法律地位将对征地制度改革全局产生根本性的影响,现阶段需要建立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制度;在修订法律法规时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获得独立的权利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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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地区农户被征地意愿及其影响因素 ——基于苏州农户调查的实证研究 总被引:13,自引:1,他引:12
研究目的:对发达地区农户征地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方法:结合苏州市调研数据,建立Logistic回归模型,定量分析影响农户征地意愿的因素。研究结果:农户征地意愿受到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和影响,不仅包括家庭政治结构、家庭非农收入比例等,对征地后生活水平的预期、打工机会的预期、自主经营条件的预期以及社会治安条件的预期都会对农户征地意愿产生影响。研究结论: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充分保护农户的利益,同时从就业培训、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多途径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优化征地行为,为征地后农民可持续生计提供充分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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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2021,(6)
土地流转在促进农户收入增加的同时,也可能伴生收入分化,对农户收入不平等产生影响。本文基于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农户调查数据,使用Heckman处理效应模型和反事实模拟分析法,考察了土地流转对农户收入及其收入不平等的影响。结果发现,土地流转一方面显著提高了农户家庭收入水平,但另一方面也打破了原来的低水平均衡,带来农村收入不平等扩大,相较于未发生土地流转情境,土地流转情境下农户的收入不平等指数更高。进一步分析发现,土地流转对高收入农户的收入促增效应大于低收入农户,以及低收入农户参与土地流转面临更高的"进入"门槛,是土地流转会扩大农户收入不平等的重要原因。据此建议,政府在积极培育和完善土地流转市场的同时,相关的制度设计还应有意识地向贫困地区和弱势农户倾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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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在整体上增加了农户的信贷机会,但在农户之间这种机会并不是均匀分布的。通过理论分析本文认为,对低收入农户来说,确权因强化了土地"禀赋效应"而只能有限地提高信贷可得性。对经营能力强的高收入农户而言,确权可通过土地"安全效应"而较大程度提高信贷可得性。本文利用河南省农户问卷调查数据和倾向得分匹配法进行的实证分析发现:确权之前,高收入农户的信贷可得性比低收入农户高46.03%;确权之后,高收入农户信贷可得性是低收入农户的106.88%,两者信贷可得性的差距增加了一倍多。通过进一步研究发现,农地确权之所以扩大了不同收入农户信贷可得性的相对差距,主要是因为农地流转的调节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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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垦经济》2021,(9)
土地剩余控制权的错配扭曲了农户的土地关系专用性投资和土地流转投资,降低了非农就业稳定性,成为农户收入稳定持续增长的重要藩篱。为了探讨土地确权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机制,文章利用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2011年和2015年农户调查数据,评估土地确权对农民增收的政策效果。研究发现,土地确权将土地剩余控制权配置给农户,保障了农户土地关系专用性投资权益,从而增加了农户的经营性收入;保障了农户的土地流转投资权益,增加了转出户的租金收入和转入户的经营性收入;显著提升了农户非农就业稳定性,增加了农户的工资性收入。文章的政策含义在于将土地剩余控制权配置给投资决策相对重要的一方农户是更有效率的,要充分释放土地确权的制度红利,建立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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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和工业化不可避免会涉及到大量农业用地的征用,而不同的土地制度对应着不同的土地征收和补偿方式。本文从生产要素投入的角度对征地补偿进行了经济学分析,证明对农户资本投入进行补偿是合理且必要的。实证分析发现农户资本投入对征地意愿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农户前期固定资本投入越多,越不愿意土地被征收,对农户资本投入进行补偿是非常必要的。实证结果还证明了,已被征收部分土地的农户存在"后悔效应",农户的年龄、人口非农比、经济作物收入占比、农业补贴等因素也会对征收意愿产生显著影响。最后给出具体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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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基于29篇文献的Meta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业技术经济》2017,(7)
本文将现有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研究作为基础数据库,运用Meta分析方法研究了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影响因素强度的变化以及在中国农户范围内,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是否存在异质性及其异质性来源。结果表明:文化程度、家庭收入、土地流转规范性、非农生计能力和养老保障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年龄、婚姻状况和家庭非农收入存在显著的异质性;东部地区家庭非农收入对农户土地流转影响显著;家庭农业收入和非农收入的作用强度逐渐增加,其余变量作用强度均不同程度的减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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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利用浙江大学中国家庭大数据库(Chinese Family Database, CFD),从常住地、人地关系和生产关系的角度,定义了四类农户样本,并使用双重差分模型实证研究农地确权与农户收入的关系。研究发现,农地确权对长期务农家庭的农业经营收入和土地流转租金收入没有显著影响;不过,农地确权会激励土地承包户提高务农概率,从而提高整体上的农业经营收入;他也会促使非农就业家庭将闲置土地转出,从而增加土地租金收入。研究还发现,农地确权对抵押土地贷款的影响不显著,因而很难通过间接途径增加农户收入。本文认为农地细碎化、土地流转的非正规化、农业生产的低机械化以及农户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是农地确权增收效力受到限制的主要原因。更加深入的土地制度改革是进一步激发农民增收活力并最终促进农村共同富裕的主要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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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农民权益保障与征地意愿的关系并藉以对现行征地制度进行调适.对维护农民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依据江苏省四镇五村126个有效样本,采用Logistic模型对农民权益保障与征地意愿进行定量分析,研究结果表明:经济权益的保障、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及救济机制的有效性是影响农民征地意愿的主要因素.为保障征地的顺利进行,征地制度的改革应从影响农民征地意愿的主要因素着手,即加大对农民经济权益的保障、加快对"以土地换保障"的研究与建设、构建新型的征地纠纷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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