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三权分置"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和生产经营的产业化,要求建立以互信为基础的土地流转企业和农户生产农业经营主体间利益共享机制,以土地的良性流转保障"三权分置"政策落实,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经营,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全面发展,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相融和对接,从而实现产业兴旺的乡村振兴目标。  相似文献   

2.
<正>2015年以来,四川省崇州市紧扣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为抓手,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农业经营体系,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取得成效。崇州市在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基础上,探索实践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公司"和"公司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两种模式,目前,共有4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23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参与了试点,入股试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谁来种地"的问题日益凸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将解决这个问题。文章基于黑龙江省绥化市的实地调查,科学分析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阐述了他们与普通农户相比所面临的土地流转期限短且价格逐年上涨、生产经营资金缺口大且贷款难等特殊困难,并提出了加快土地确权颁证并完善土地流转利益联结机制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正>解决好"谁来种地"问题,对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和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就总体而言,解决"谁来种地"问题,需要拓宽视野,宽、长、高并举。其一,从宽度看,要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随着农业劳动力的大量转移,许多地方土地低效利用、粗放经营或土地撂荒问题加重。近年来,许多地方出台措施,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并将其与促进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育结合起来。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对于普通农户,往往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先进的农业发展理念,是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生力军,也是开拓农  相似文献   

5.
新时期推进兵团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助于坚持和完善团场基本经营制度、提高农业规模效益和保障职工持续增收、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农业现代化,以及促进城镇和团场协调发展,兵团农业适度规模已经有土地集中经营、农业结构调整与农业组织化三种模式可供选择,但面临着团场职工主动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意愿不强、城镇二三产业吸纳人口能力不足、农业职工扩大经营规模能力有限、职工队伍不稳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滞后等问题。因此,要推进兵团适度规模经营,应在坚持与兵团维稳戍边使命相适应、有利于促进团场职工增收、有利于"三化"同步发展和坚持团场基本经营制度原则下,努力加强团场经营功能,鼓励土地依法有序流转,积极扶持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程序、补偿机制和配套制度等。  相似文献   

6.
"型农业经营体系具有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等特征,如何构建、运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文章以安徽省绩溪县的"聚土地"项目为分析对象,通过对其运作模式的分析,发现"聚土地"具有家庭经营、规模经营、多元化主体、商品化生产等特征,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较好实现形式。文章认为,通过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多层次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农业经营主体,有助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相似文献   

7.
<正>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这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就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化解"谁来种地"难题,是各地在通往农业现代化路上必须突破的紧迫任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不断优化发展环境,突破要素瓶颈,强化扶持引导,推进土地流转,坚持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大力发展新型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转变农业  相似文献   

8.
文章在分析江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及特点基础上,深入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通过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有序规范推进土地流转、健全财政和金融体制机制等举措,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成为规模大、实力强、效益好的市场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9.
<正>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资源流向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央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要求,是针对我国目前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和今后发展任务作出的综合判断。要解决"谁来种""种什么""怎么种"的问题,必须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  相似文献   

10.
近些年来,河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发展较快的趋势,整体发展前景较好。但不容忽视的是,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发展中仍暴露出如下问题,如土地流转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金融困境、政府扶持方式有待改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不足,等等。现阶段,河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发展壮大的路径,是要破解其发展困境。加速推进农地流转工作、突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的金融困境、转变政府对农业的扶持方式、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11.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土地集约化经营的逐步实施,以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代表的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运而生。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广大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部分。深入研究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计组织机构的构建与完善,将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财务管理,有效实施内部会计管控,发挥会计职能,保证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中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2.
冯小 《中国农村观察》2015,(2):23-32,95
地方政府在农业改革中往往利用以资本下乡推动土地规模流转的方式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行强制性的农业经营制度变迁。皖南平镇在近年来依靠优惠政策和国家项目推动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构出以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为主体的农业组织格局。受政策优惠和制度激励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要求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惠农政策、支农项目等方面向他们倾斜,而且还成为基层农业治理结构中强有力的博弈集团。他们与地方政府的诸多博弈行动逐步"倒逼"政府,使农业治理的目标更加失衡与单一,这对当前农业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13.
<正>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家庭农场作为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迅速崛起,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商品化进程,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加快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步伐。为加强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会计信息质量,确保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健康发展,统  相似文献   

14.
各地动态     
正江苏苏州"惠农"10条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发布疫情期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渡难关的10条政策意见。"惠农10条"明确,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复工开工急需少量资金的,采取网络申请,简化办理程序,优先放贷资金,单户总量不高于80万元。对承租国有性质单位的土地、生产设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  相似文献   

15.
在坚持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基本前提下,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和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必然选择。广东省阳山县利用农村土地制度的改制红利,遵循"土地整治整合——‘新四化’——新型农业经营方式"的线索初步建立起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其经验可概括为:在制度层面,立足于县级发展规划整合不同层级政府的农业政策与制度,重视制度的延续性、整体性与靶向性;在作用路径方面,利用土地整治整合推进土地确权,建立健全农地产权交易市场,扶持家庭农场、经济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的现实条件;在农业经营方式方面,探索出家庭农场、股份合作制经营、"农民变工人"、"委托集体代管"等模式。  相似文献   

16.
正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业竞争力,适度规模经营是大势所趋。在我国特殊的人地关系下,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仅仅是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还包括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组织引领型规模经营等,必须培育与之相适应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机合作社既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关键一环,也是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五化"协调发展的背景下,农机社会化服务发挥  相似文献   

17.
正随着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国家农业优惠政策的落实,越来越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入农村,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的融资需求在逐年增加,但农业生产经营成本高、市场竞争激烈,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成了这些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不得不面对的难题。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部署在全国232个县(市、区)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  相似文献   

18.
<正>生产托管和土地流转是当前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实践形式,是拥有农村土地承包权的小农户分化发展的必然结果。生产托管主要满足了小农户参与农业生产经营、获得农业经营收益的诉求,土地流转主要满足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经营规模的需要。统筹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核心特征和制度优势,生产托管和土地流转的灵活转化、相互促进是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根基。  相似文献   

19.
为了探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村土地的适应性发展情况,对四川省广安市顾县镇、绵阳市芦溪镇进行走访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影响土地流转规模的重要因素包括地势环境、政策引导、经济发展;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主要因素包括土地流转难易程度、土地租金价格、农民非农经济来源、政策扶持、土地经营方式等;农业与其他非农产业对地方的经济产生影响,农业和其他非农业在相互协调中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土地流转规模扩大、经营方式创新、环境维护程度提高、以企业为主体的承包者增多、农地经营年限延长等是未来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20.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的是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