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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加拿大所有的土地都被称作皇家土地。它既包括被平原、山地和水面覆盖的土地,也包括皇家授予的土地上的任何权利,利益和财产。加拿大的土地占有权分为三类:私人占有的土地;联邦占有的土地和省管皇家土地。加拿大林地占有权、处置权和它的所有权基本上是分离的。林地的所有权是用各种各样的占有权和处置权来表示的,占有权的具体形式有:木材占有执照,森林占有执照,木材销售执照,小块林地经营执照,林场经营执照和纸浆材占有协议。我国目前尚无一套林地管理方面的系统方法。我们应当借鉴加拿大的做法,使之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相似文献   

2.
关于林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的离,这是维护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关键方法。如果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维持,所有权和使用权必须分离,必须把这种分离制度化。三明、永安林改采取了一种非常重要的做法,那就是收取林地使用费。因为林地使用费的本质是租金。租金确定后,租金归所有人所有  相似文献   

3.
由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产权主体多头,导致了其边际模糊、效率低下,对集体所有制进行改革或完善已是理论界的共识。本文根据马克思关于法律所有权与经济所有权"对立统一"的思想,提出了农村土地政治所有权与经济所有权的区分所有制设计,政治所有权归国家享有,经济所有权归农户享有。这种产权创新一方面更加明确了国家对农地管理的职责,另一方面强化了农户对土地的权利,真正实现了"责、权、利"的统一。区分所有制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最佳制度选择。  相似文献   

4.
第三部分加拿大森林产权管理加拿大是一个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森林所有权绝大部分控制在政府手中。这与大部分林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较,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见表1)。在公有林中,省属部分占主导地位。据加拿大自然资源部1993年统计,总体上看,联邦政府占有的森林为23%,省属部分占71%,其余为私有。从生产性森林资源来看,省属部分占96%,私有林占4%,联邦政府不占有生产性森林资源。虽然政府控制了森林所有权的绝大部分,但政府并不直接参与经营森林,而是通过协调或合同这种法律形式,将森林委托给私有林业…  相似文献   

5.
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这是目前中国土地所有制的基本结构。农地转市地时,土地增值收益归地方政府获得、使用与支配。城市土地则是用地单位拥有规划控制下的使用、收益和转让权。因此形成城市和农村分割的二元土地制度。在农地产权转型过程中,由集体所有变为国有,  相似文献   

6.
加拿大 BC 省的皇家森林,即现在的国有林,其产权是在殖民地早期就确定了的。与此同时,加拿大在确认林地所有权的基础上,采取通过转让采伐权的形式,出售皇家林地的林木来经营这些森林。到了19世纪80年代,政府已十分注意通过皇家林地的分配利用,来促进木材加工工业的发展;90年代,政府又要求皇家林地的木材必须由省内加工利用。到本世纪40年代,皇家林地的分配使用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到经济发展和政府税收的重大问题。二次大战以后,政府对皇家林地的分配使用,明确要求在稳定年伐量和加强管理的前提下,经营和节约使用皇家森林。  相似文献   

7.
徐琴 《农业经济》2001,(4):33-35
70年代的农地产权改革,在经历了定额包干、联产到组、包产到户等多种责任制形式,最终基本确立了“包干到户”这种产权形式。其基本内容是:土地的所有权仍归集体,农户具有了比较完整的使用权,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作为社区的代表,仍承担着土地的某些统一经营或管理职能,主要包括承包合同中集体所承担义务的履行和集体权益的维护,土地使用权的分配、监督和调整,农业公共设施的建造、管理和服务的供给,这种产权形式较好地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收益、处置权的分割,建立了“交够国家的(地税)、留足集体的(租金或提留)、剩下全是自己的”的新的利益分配关系。  相似文献   

8.
徐琴 《农业经济》2001,(4):33-34
70年代的农地产权改革,在经历了定额包干、联产到组、包产到户等多种责任制形式,最终基本确立了“包干到户”这种产权形式。其基本内容是:土地的所有权仍归集体,农户具有了比较完整的使用权,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作为社区的代表,仍承担着土地的某些统一经营或管理职能,主要包括承包合同中集体所承担义务的履行和集体权益的维护,土地使用权的分配、监督和调整,农业公共设施的建造、管理和服务的供给。这种产权形式较好地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收益、处置权的分割,建立了“交够国家的(地税)、留足集体的(租金…  相似文献   

9.
中国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之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非公有制林业”,按其字面上理解应该是指“非公有制度下的林业”或“所有公有制以外的林业”。看起来似乎与其他行业的非公有制经济中的“非公有”相一致,但众所周知,与其他许多行业不同,林业是建立在最广大的国土面积基础上的行业,其主要特征离不开土地所有制和林木的状况。而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土地的最终所有权全部归国家所有,只是把使用  相似文献   

10.
美国国土面积936.48万平方公里,人口近2.7亿。按所有权划分,私人所有的土地占60%,联邦、州及地方政府所有的土地占38%,印第安人保留地占2%。按城乡用地划分,乡村土地占97%,城市用地占3%。美国耕地面积约1.92亿公顷(28.2亿亩),占全国土地面积的20%,人均0.7公顷(10.7亩)。  相似文献   

11.
地产估价中介机构的发展模式桂强芳(一)、独立化发展是地产估价中介机构的未来方向目前我国土地估价中介服务机构按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形式分,大致有三种类型:第一种由政府有关部门或金融机构主办,性质分为行政、事业或企业,均为全民所有制。这种具有较重行政色彩...  相似文献   

12.
目前,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在于农村土地所有制关系的改革,理清国家与农民的土地财产关系,使土地所有制关系明朗化。因此,实行农村土地的法律(财产)所有权与经济所有权的分离是一种较好的思路和行之有效的途径。也就是说,在法律上,在财产关系上,全国的土地是国家的,由社会主义国家代表全体劳动人民占有,不允许任何个  相似文献   

13.
这块地应属国家所有吉林长春市土地管理局任宏雷我认为"这块地属国家还是属集体?"一案中的土地所有权应归国家。理由是:一、60年代中期,手工业社通过行政划拨方式从农村集体组织中取得的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国家。1958年1月6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国家建设征用...  相似文献   

14.
目前,我国的农用土地使用权制度仍处于未完善阶段,从现实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具体内容看,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属债权性质。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对于充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农用土地制度、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一、历史与现状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废除,以封建土地租佃为基础的永佃权已不复存在。50年代农村合作化完成以后,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并由集体统一行使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即由集体统一行使对农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农村社员不享有单独的土地权。70年代末,农村土…  相似文献   

15.
一 马克思关于绝对地租的理论虽然是以资本主义的土地所有制为前提条件,着重论述了资本主义绝对地租形成的条件、原因,但是这一理论对于我们分析社会主义绝对地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这一理论对社会主义的指导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马克思把绝对地租形成的原因归之于“土地所有权”的垄断,并且进一步指出不同形式的土地所有权和不同形式的绝对地租的存在马克思指出:“不论地租有什么  相似文献   

16.
从模糊到明晰:中国古代土地产权制度之变迁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魏天安 《中国农史》2003,22(4):41-49
西周是以村社小共同体为基础的多级贵族所有制,商鞅变法使土地产权向单级所有制过渡,公田与私田开始分离。西晋占田制后,对土地所有权的争夺从从暴力形式转向平和、从法外形式转向规范。唐两税法后,国家对土地所有权由诸多限制变为更加尊重和放任,匿田漏税与查田均税的争夺代替了兼并与反兼并的斗争。总之,中国古代土地产权制度的发展经过了从模糊到明晰的发展过程。  相似文献   

17.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由使用单位或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农地则由农户以承包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但集体土地使用权究竟属于什么性质的权利以及具有什么内容的权利?综观世界各国,土地权利一般都通过民法体系中的物权法来设置,土地物权是农民生产和经营的最根本权利。  相似文献   

18.
城市土地国有是最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所有制形式.我们必须根据市场经济要求重新设置城市土地产权.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我国城市土地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应当是国家的一般生产资料所有权、国有土地所有权、国家行政管理权相对分离;经营性的用地与非经营性用地适当区分;中央所有、委托经营、分级管理。  相似文献   

19.
美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及其借鉴   总被引:17,自引:3,他引:14  
美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及其借鉴*魏莉华(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政法监察司)美国是实行土地私有制的国家,其大部分土地被私人企业和个人所占有。在美国所有的土地中,私有土地占了58%,联邦政府土地占31%,州政府土地占10%,城市政府土地约占1%。而在联邦政府和州...  相似文献   

20.
苏联在农业集体化的试验中曾出现共耕社,这一组织形式与我国的初级社虽不完全相同,但本质上又有许多相同之处:第一,在土地方面,初级社土地归社员私有,共耕社土地归国家所有。虽然所有权形式上有所不同,但以下几方面却是相同的:首先,土地使用的方式相同。初级社土地入股“统一地使用社员的土地”。①共耕社也是共同使用土地,“加入它的农民只把土地使用和耕种土地的劳动公共化。”②其次,土地都参加分配。初级社“按照社员入社土地的数量和质量,从每年的收入中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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